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7/29 19:19:39瀏覽468|回應0|推薦11 | |
這幾個月應該很多人對小娉部落格的聲明應該都覺得困惑,現在我讓大家知道是怎麼回事。 以下文字是我在臉書的說明,我還曾經邀請當事人來看,對方卻一聲不吭,不知道是沒興趣看還是看完還是不認為自己有錯?總之,半年以來我仍未接到對方任何的歉意。 其他人不用理我,這張是我要跟特定人士說明何謂:合理授 事發之後我曾經在臉書聲明對方在自己的出版品使用我的心血,是未經過合法授權,以及他文中對本人文敘述滿篇錯誤,本人並未指名道姓,也並未決定提起法律訴訟,甚至給予台階,未稱對方盜文,而是擅自變更權利。基於私誼,原想息事寧人,豈料對方竟然以私訊,堅持自己以幫助社會大眾為由,並無侵害本人著作權之事實。 第一:他質問我是不是誤會他?並認定我指控她『盜文』。 第二:她堅稱我確實授權給她,但我只授權給她使用在基金會會刊,而無授予其他權利,對方不僅未善用在公益用途,甚至私自轉載於個人出版品,並且取消本人著作人格權(筆名)。 第三:對方堅稱自己並沒有把我的文章放在他的個人網頁,而是放在自稱『幫助社會大眾』的個人出版品,所以我所稱『盜文』,是一場誤會。事實上個人出版品不管作者號稱何種目的,多數屬於個人與團體的營利性質。就算以公益為出發點,於法於道德,都必須取得原創同意。未經授權的著作,放在個人出版品比放在個人網頁更嚴重許多,對方卻以公益為名顛倒是非。 第四:對方文中所撰述之故事,純屬該作者私自臆測,並未經過本人確認,通篇文章實屬誤導社會大眾。而對方在得知本人不悅之後,一再堅稱所謂『幫助社會大眾』,並反指本人之『文字造成誤解』,毫無歉意與悔意。 第五:對方雖已成年,並且擁有高學歷,非但不知尊重其他作者著作權與不想被侵涉隱私的心態,事後一再鬼擋牆似的表示,本人拒絕接聽他的來電,而且對本人在私訊與臉書上的嚴正聲音無法正面回應。甚至需要本人提醒再版時抽掉侵害本人權益的部份,卻未曾表示已流通市面、散撥出去的不實言論該如何彌補。 第六:對方以公益為名邀請本人參與原本不利身體健康的戶外活動,本人幾乎沒有拒絕,甚至連對方私事都予以協助,本人已仁至義盡,毫於虧欠於對方。本人對於公益活動有自己的計畫和選擇,對方實在毫無任何理由,對本人創作心血以及任何方面如此先斬後奏予取予求,完全不顧慮本人感受。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