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真的不是我自己願意造成的。
如果這樣的結局是我咎由自取,請問,我究竟做錯了什麼?
若我得以開口,我是否有權為自己申辯?或者,我會像我的小主人一
樣,被人吼著要閉嘴?
要怎樣,我們才可以要求?可以擁有?
是不是上天不允許我們快樂?是不是我們的存在,只是為了演繹上天安排的悲劇?
一開始,我們就不允許開開心心過生活?
如果,我可以在還討厭小主人的時候,離開她,或許,我會感謝上天。
但我始終沒有預料到,老天爺,會故意在我們互相依賴的時候,就要終結我們的故事。
小主人,會把我們放在她的裙子上,即使我們還濕淋淋的時候,她也不在乎,永遠都不嫌我們髒。
別人養了寵物,她也不會把我們扔下,去跟那些寵物玩。
她不會因為養我們養得耐煩了,就想丟掉我們,去養其他的生物。
她說,啊四和潑潑最可愛。
她喜歡我們,勝過於喜歡任何人。
那一天,電視新聞撥放一個片段。
巴西烏龜,不適合當寵物,因為我們身上帶著沙門氏菌,會傷害人類的健康。
我不願意,我從來都不知道自己身上會有這樣的東西,可能會讓我的
小主人生病。
我從來都不願意做人類的公敵,雖然,他們總是欺負我。
人類對其他生命的傷害,遠遠超過我們所能對他們造成的傷害。
破壞這個環境的,不是我們。
讓我們非法遷徙的,不是我們。
我們無力抵抗人類蠻橫的對待,卻要承擔一切的責任。
人類啊,我們要在惡劣的地方生存,大自然裡充滿剝奪我們生命的力
量,可是我們卻盡其所能的生存下去,即使,我們腳底下的泥巴,是那麼的髒。
而你們,佔盡優勢,卻那麼脆弱。
然後,怪罪我們帶來多少病毒和病菌。
是你們自己說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在大自然裡生存不就是靠自己有多少拼搏的能耐?
自己能耐不夠,卻把責任推到我們身上。
一句話,決定我往後的人生。
「把烏龜拿去丟掉吧。」
恐懼的大人,只能用丟棄來解決一切。除此之外,他們無法想出更好
的辦法。
人類的愛是有層次的,保護自己的下一代,在他們眼裡無可厚非。
至於犧牲我們這些所謂的次級生物,他們覺得並無不可。
畢竟不是所有人都像小主人一樣,願意把自己真實的愛,給了不一樣的族類。
人類還是不肯跨越物種的藩籬。
「我不要。」
小主人不出我所料的,試圖爭取。
我知道,她需要我們,年幼的她,還不懂為自己的生命找尋出口,不懂得自己的生命有所謂的價值。
她沒有訴苦、信賴的對象。
我們是她唯一可以感受到的友誼。
在小主人的心中,阿四的眼神最溫柔。
小主人,阿四要跟你在一起。所以,拜託妳,一定要鼓起勇氣去爭
取。
那命令的聲音,如此權威,我知道,妳會害怕。
但阿四更怕,失去小主人的日子。
求求妳,別讓阿四被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