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3/12 11:44:10瀏覽366|回應0|推薦0 | |
首先声明我是大陆人。 其次,我希望读者不要随意以“被洗脑”来描述我。 今天读罢“失焦的中国死刑执行真相”(见中国时报之旺报评论),多少有点哑然。 我所取名“惯性无知”,是指由于历史的思维惯性而造成的对大陆的无知。 异己应为描述政治或者观念上迥然或者对立的人。对于大陆来讲,现在若为政治异己,必然不会被判死刑,虽然有时会无端获刑,但是大陆已经不在以肉体消灭为目标,主要是控制其思想的影响范围。 对于死刑来说,目前大陆的死刑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也为国际所诟。其趋势也是减少死刑的判决和执行,并且中国法律中有死缓一说,一般死缓大多数会转为无期徒刑。大赦国际的统计数字我不知道如何统计而来,现在假定其正确,但是以世界其他地方来和中国比并不平衡,欧美日等相当多的国家取消死刑或者不执行,其所占人口比例不是少数,印度为民主国家,所知死刑并不多,但是很多其他国家其判处死刑比例为何?若不调查,单单比较总人数并不恰当。若该法律系学生调查出世界各个主要国家死刑与人口的比例,再来针对不同的国家做评论会更加公允,这也是法律系学生应当具有之业务水准。若能同时统计中国死刑的趋势,死刑判决的比例,当为锦上添花。我等大陆人自然心服口服(我们也无此英文能力和信息渠道)。若单单比较总人数,便显得比较粗糙,授“5毛党”以柄。也是我所说的“惯性无知”,以历史思维之惯性,行简单之判断,以形象来决定事实之性质认定并以强化当前形象为潜意识,产生对大陆的无知之结果。 在继续下来,大陆人大多知道对少数民族“少判,少杀”之政策,这一点必是该学生无从了解的。同等罪行,少数民族必然会获判轻刑,我等来自邻近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大陆人对这种司法不公都深恶痛绝,造成少数民族(尤其是信仰伊斯兰教),不法活动非常猖獗,如果该学生能够有条件到大陆论坛中去看看回族和维族聚居区周围的人怎么谈论自然有所了解(藏族我不了解)。 若该学生仍旧不明白,我再进一步解释,大陆政府对于暴力犯罪一贯是非常铁腕的,所以少数民族判死刑往往不是因为政治,是因为实施了暴力犯罪,新疆的这些维族人也都是因为这个原因,这点与其他民族公民并无差别(原来有些暴力犯罪也不判,只不过这次太过严重,这是另外一种认为控制司法的不公,但是与学生所描述南辕北辙)。一般暴力犯罪罪行都比较明显,所以审判流程都比较快速,这些人5个月已经是很慢的了(这是我个人的了解,大家也可以进行调查)。 最后,大陆政府惧怕刘晓波必然重于这些暴力分子,但是却无法判刘晓波死刑。死刑如何是打压弱者的工具?必须是严刑重法,动辄获死。如何挟制和恐吓,该法律系学生并未说明,大陆现在趋势是逐步减少死刑的使用领域,多用死缓。因为异议者和弱者千千万,如何挟持和恐吓这样大的一个群体-况且以死刑来作为工具,大陆政府傻到官逼民反吗? 大陆当前最大的问题一则司法不公,干预司法,使得重大事件无法获得阳光的判决,弱者无法维护自己;二则是媒体不透明,无法行监督之职责。以上两个问题也造成民主进展缓慢,同样二者任意一方面的发展都会产生爆炸性的进步。 但是单单论死刑来说,与作者所论述相去甚远。所谓惯性,也就是印象中大陆是这个形象,所以这些事情自然都要支持这个形象,也就不需要多了解,多调查,多思考,属于先画像,然后找事实支持画像,而不是基于事实做无前提的思考和探讨。 长久以来不想发言,自己的论述能力不强,但是看多了这类的习惯性思维,无法再沉默。很多的台湾人有一个习惯,就是看到中国-》取出自己之前画像-》将事实简单分类-》强化自己画像,这样大陆的像越来越强化而不是变化。在台湾这个地方呆的时间长了,自然不会了解大陆变化的迅速、困难和复杂,简单的结论化不适合大陆。 作为法律系学生,其调查、分析、论述必须严谨,不能泛泛 |
|
(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