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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8 19:32:21瀏覽2088|回應1|推薦28 | |
聯合新聞網報導:檔救護車 中指男是台大博士生(点击查阅全文) ,消息播出讓人聽後漠然。堂堂一個博士生,競沒有一點基本的做人道德,一般民衆又該何爲?對於如此非人之行逕,其父還有臉爲其辯解,真不知天下還有羞恥二字! 切不議論該「中指蕭」的行爲,聽其父之言可知此家族品格。「說兒子當時根本不知道車內有病人,……」這算是什麽理由呢?難道救護車會沒事做,開著空車滿街上亂逛嗎?再者說,就算是空車,難道就應該故意擋道不讓,還比手勢挑釁嗎? 父親應該爲兒子做出好的榜樣,而這個蕭姓父親卻只會護短。爲替兒子脫罪,又辯稱:「……大家不了解他兒子的病情,兒子難過得要自殺。」既然兒子有病,爲何還讓其獨自開車上路?這不是故意害人害己嗎?如果是這樣,其父應該負全責! 有一個護短的父親,兒子就爲所欲爲。本來這是早期社會存在的不理智現象,卻仍然在現代社會裏頻頻再現。 這種心理,還會擴大成庇護自己的親人、庇護自己的族人、庇護自己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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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