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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6 07:11:54瀏覽432|回應0|推薦4 | |
現在能廢除死刑嗎? 現在台灣是否應該廢除死刑?這個議題引起不少人的討論,可見這是一件與民眾相關甚密的課題。 刑法是用來保護民眾利益的工具,所以制定刑法有兩個基本的依據:第一是民眾;第二是罪犯。社會在進步,民眾的基本素養在不斷地提高,犯罪的表現也在不斷地變化。國家的刑罰也必需隨著不斷地做些修正。死刑是為了打擊那些故意剝奪他人生存權利的犯罪行為,可說是一種極刑或說是酷刑。國家要不要廢除死刑,是要看這國家是否存在著故意剝奪他人生存權利的犯罪行為。一個國家是否繼續執行死刑,用什麼方法執行死刑,是國家文化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 當一個國家的教育還沒有達到一個相當的水准,民眾的思想素養還沒有提高到自覺地尊重和維護人權(最基本的生存權),也就是把保護人權看作是與自己的生命一樣重要的時候,這個社會就會存在著故意剝奪他人生存權利的犯罪行為(故意殺人罪),國家的死刑就是不可廢除的。 隨著教育水准的提高,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權的犯罪會逐漸消失(不代表其他犯罪行為的消失)。社會發展到了這樣的階段,民眾的生存權才算有了真正的保障,死刑才有可能廢除。 目前台灣各種惡性案件頻頻:謀財害命、情殺、仇殺、酒後殺人、斗毆殺人、無故殺人、惡性殺人、殺人分屍……等等。說明台灣與真正的文明社會還有一段不小的距離,如果現階段取消死刑,必然會助長犯罪,重復對民眾的傷害(傷害被害者的親屬)。 新法務部長說「廢除死刑是個潮流」,……「尊重生命也是時代的一個潮流」(奇摩2008/4/23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423/8/xtkx.html)。制定或修改國家法律應該根據國情,而不是觀望什麼潮流。作為法務部,應該努力普及法律教育,提高國民的文化素養,懲治犯罪特別是故意殺人的惡性犯罪,讓民眾能夠安居樂業。但是新部長尚未到任,卻先要為殺人犯罪開脫,可能不是民眾所想要的。良民被殺死了,難道要留下殺人罪犯來幫助政府拼經濟嗎?我們是要尊重犯罪人的生命,但是法務部更要保護民眾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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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