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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字這條路─我的朋友彼得潘
2006/10/19 00:16:26瀏覽250|回應0|推薦13

2006/10/18

我的朋友彼得潘。

年初與他見完面後,為他寫下一篇文「情字這條路」,剛他來電話,告訴我關於他的感情故事續集,即將完結篇。

情字這條路,沒有固定的曲線與方向,端看自己如何面對與處理,兩個人的相處之道,還真需要一點智慧,至少,要對自己的選擇不悔。

童話中的男女主角,並沒有因為結婚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不是我們所期待的完結篇情結。他沒有用一棟房子,換回自由,女方要求八十萬解決雙方的婚姻關係。

「我寧願去貸款換回自由…」彼得潘這麼告訴我。

『我如果是你老婆,ㄧ定哭死,你寧願去貸款也不要和他經營婚姻…』

你和她原本可以有一個很好的婚姻,是你自己選擇離開。我是該欽佩你的勇氣,你極度需要自由,也因為真的不愛,但是,當初你也同意結婚的不是嗎?

用八十萬換回單身的自由,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為這故事下結論?我也沒有資格,為你們的故事寫眉批,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考模式,我們不能將自己的想法,放諸於另一個人的身上,並期待或要求對方要我們有共鳴。

所幸的是你們沒有孩子,不然,孩子該怎麼辦?或許,事情完結後,你和他都可以有另一個選擇,但請將這「曾經」謹記在心。還好,你不是因為感情上出現另一個人,而走上離婚這條路,不然,就算身體換回自由,心呢?

所謂的自由,是身心靈都自由,並非單單一項就可以決定自由與否?猶如,所謂道德是自己的肉體與心靈都自由,也非社會上所給予的道德觀。

Buffy 告訴我,所謂的幸福是健康。但,我卻認為所謂的健康,是身心靈都健康。自由也是如此。

你再次成為我故事中的主角,是否確定還要約我吃飯?

備註:

一通電話, 情字這條路 有了續集。

剛給朋友看我為他寫的文「情字這條路」,他回mail給我,並問我:「妳在文中的扮演角色是什麼 !」

我在文中,扮演自己,你的朋友。呵~~再給你續集,會不會開始欣賞我的文啊?而你是故事中的主角。如果這篇又被刊登會告訴你。」我回了mail給他,並將這一篇文給他。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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