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市售的保健藥品與食品有什麼不同嗎?
在購買時要特別注意什麼?
文╱劉采艷
花蓮慈濟醫學中心藥劑部臨床藥學科主任
資料來源:人醫心傳 第71期 (慈濟醫療人文月刊)
http://www.tzuchi.com.tw/file/tcmed/200911-71/50-51.pdf
一般民眾習慣說的「保健藥品」,
我想意思是保養健康用的藥品,但事實
上在我國藥品與食品法規中不存在這樣
的名稱。因此在此先澄清一些觀念,我
國在「藥品」與「食品」的規範是這
樣的:藥品分三級:1.處方藥品、2.指
示藥品、3.成藥。而食品有分「健康食
品」與「食品」二種。
藥品、食品、健康食品的使用差別是
劑量與使用時機的差異。
藥品經過純化過程,濃度與劑量都比
較高,使用在人體生病時的狀態;食品
則為混合物或為劑量濃度較低的成分,
使用在健康狀態;健康食品則是以特定
加工或處理方法分離或精製某些有效生
理活性成分,濃度介於藥品與食品之
間,使用於人體健康時的預防保健或半
健康狀態。
屬於藥品級的藥物,內容物需接受
定性定量檢測,每顆的劑量是要接受檢
測的,如:善存維他命,目前在臺灣是
拿藥品級的證號(指示藥),因此價格較
高,但相對裡面的維他命含量,都必須
與它標示的一樣。
而食品有分「健康食品」與「食品」
二種。依據我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義:
能提供特殊營養素和具有保健功效的
食品才叫健康食品,並要取得「健康
食品認證」,目前通過認證的食品只有
一百六十多種,未經認證都只是一般
「食品」,只能當做一般食品販賣。
健康食品可能具有保健用途,也可能
有預防功用,但它終究是食品,不能用來
治療任何疾病,只能做為預防保健用。健
康食品的保健功效,應該是預防性或緩效
性的,需長期使用才看得到效果。
至於選購食品時,應該注意什麼事項呢?
1. 在使用健康食品或食品前,如果你正
在服用醫師開的處方藥,建議先向
醫師或藥師詢問,確認你的保健藥品
與處方藥之間會不會產生藥物交互用。
2. 要看是否印有「有效日期」和「批
號」,這是品管的最基本要求,如果
沒有,最好不要隨便服用。如已過
期,則更不可服用。
3. 盒子上有沒有製造廠商的名稱和地址?
消費者有疑問才可與其聯繫,以示負責。
4. 有沒有列出主成分及副成分?如果服
用後身體有異常反應,這是判斷藥物
不良反應的重要資訊。
5. 健康食品或食品為了要推廣市場,常
會列出一長串的「適應症」,在服用
之前要三思自己有沒有這個需要。
6. 不要一味聽信廠商的廣告內容,最好
是從具權威性的官方網站找尋正反兩
面的文獻。
提醒民眾勿隨意聽信坊間保健藥品療效,依據食
品衛生法規定義,能提供特殊營養素和具有保健
功效的食品才叫健康食品,並要取得「健康食品認
證」,目前通過認證的食品只有一百六十多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