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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方法院參觀心得」
2011/09/01 20:56:32瀏覽2321|回應0|推薦1

  記得大概是在大二上學期、去年底的時候,因為學校連續多年獲得教學卓越計畫補助,我們有兩堂課時間可以到法院參觀,陳炳楠老師要求我們班事先在苗栗地方法院門口集合,以免耽誤參觀時間,畢竟要在兩節課的時間,讓全班了解法院及地檢署複雜的工作情形實屬不易,最近才得知苗栗地方法院是臺灣高等法院轄下最後一個成立的地方法院,當天風非常大,同學們大部分都很準時抵達法院前面,大家似乎對法院充滿著各式各樣的幻想與期待,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是第一次進去法院,而我在約十年前就以證人身分進入法院了,當時的澎湖法院非常老舊、簡陋,跟現今改建過的巍峨大廈相差十萬八千里,而眼前的苗栗法院也是美輪美奐,許多設備都已經數位化且非常新穎,有些甚至是沒有見過的機器,途經證人等候室時,覺得裡面寬敞舒適,方便證人等候開庭時在內休息,志工阿姨先帶我們到一間處室,請其中一位長官致詞,然後志工阿姨在旁拍照,長官致詞完再請一位政風室的先生演說,他非常幽默風趣,經過他生動地敘述與適當地舉例,大家對政風室稍微有些概念,原來政風室的功用是「端正政風,澄清吏治」,希望能塑造公家機關清廉、公正、反貪汙的形象,政風室的人人緣都不會太好,因為要秉持公正,不怕得罪權貴,有范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的抱負,他還鼓勵我們要多多檢舉,讓貪官污吏消失,還說不久之後法務部會成立廉政署,果然今年暑假就成立了,廉政署以「降低犯罪率」、「提升定罪率」、「保障人權」為三大目標,其實只要在上位者以身作則,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政風室那位先生後來還舉行有獎徵答,但他好心地提醒大家答案在簡報上,因為有些禮物很特別,大家都很踴躍發言,他還很搞笑地請志工阿姨一定要拍照存證,不然又會被人檢舉,令人印象深刻。

 第二位幫我們解說的是剛調來苗栗地檢署的觀護人,他得知我們是華文系的學生,便說他以前讀書時,也有短暫教外國人學中文的經驗,他也是陰錯陽差地考上公務員,他鼓勵我們大學時代很寶貴,要好好培養良好態度及專業知識,將來才有實力及機會能跟各國菁英一決高下。他還神祕地要我們猜監獄關最多的是哪種犯人,我苦思許久,後來被同學猜中是吸毒犯,吸毒會毀了一個人,縱然意志力在堅強,毒癮一犯,很難戒除,許多年輕人往往因好奇或受慫恿,一吸就誤入歧途了。他也同樣舉簡單例子告訴我們應知的法律常識,如不告不理原則,搶奪與強盜的分辨;六個月以下可以義務勞動和社會勞動抵掉坐牢,免得國家監獄太擁擠等之類的知識,他也同樣開放有獎徵答,希望達到寓教於樂的效果,讓我們帶著滿滿收獲回去。

  觀護人也介紹他自己的工作內容,他是屬於成人觀護人,隸屬於地檢署,少年觀護人則是歸於地方法院,他也介紹在旁邊的志工阿姨,法院平日有四個志工團體輪流服務民眾,之後觀護人便帶領我們到各處室參觀,有間房間專門是給被性侵害的女生,是幫助她們走出陰霾,指證犯人用的,還有一間廁所,是給犯人驗尿用的,為了防止偷換尿液,還設立鏡子。到了地下室,觀護人臉色變的很嚴肅,因為即將進去的是戒備森嚴的簡易牢房,裡面有不少犯人,觀護人叮嚀我們不可眼神直視他們,我們戰戰兢兢地繞了一圈就出來了,最後觀護人帶我們到法院另一個門口,門旁邊是申訴鈴,他徵求一位志願者體驗一下按鈴的感覺,但因為鈴聲太小,她先後按了三次。

  我們接著到法院另一端的處室參觀,那邊有兩位先生等著我們,我們到一間婚禮公證的處室,那兩位先生似乎有點緊張,他們也開始宣導法令,也提醒我們要注意聽,講解完同樣也有有獎徵答,也一再宣導他們的檢舉專線,因時間已到尾聲了,但老師希望能繼續帶我們參觀法庭,於是班代徵求下節課老師的同意,我們把握多出來的10分鐘分兩批分別進入兩個法庭後面的席位旁聽,我們這組聽的似乎是送貨引起的糾紛,就在此時,我一邊看著證人席上的證人回答法官的問題,一邊回想當年我站在證人席上也經歷同樣的情形

此時我的回憶拉到國小四年級,我正在上體育課,同學之中有一位看老師不爽,因此罷課,他同時也要我陪他一起罷課,但我看了看老師,再看了他,不知如何是好,老師便衝上來跟那同學理論,過了幾分鐘兩人便起了肢體衝突,互相毆打,大家都看傻眼了,這件事後來鬧得很大,還上了自由時報。那同學的媽媽後來控告老師,而身為當事者之一的我便成為證人,要出庭作證,在這之前我先去警察局做筆錄,因警察跟爸爸很熟,他們對我很客氣,當時爸爸開車載我去法院,我和另一同學進入證人等候室等候傳喚,等候室滿滿的一堆雜誌,過沒多久便被叫進去開庭審問,我一進去,法官還裝著兇狠的臉恐嚇我說謊要被抓去關,法官問許多問題,非常仔細,也很技巧地重複問問題,就怕我和另一同學說謊,只是那時距離毆打事件已有幾個月,對我來說記憶十分模糊,那時不懂為什麼要隔這麼久才開庭,不能馬上審問嗎?我想或許每天法官要處理大量案件也很辛苦,如果是芝麻綠豆的小事,就不要隨便控告,以免浪費國家資源。出庭結束之後,爸爸把那位控告老師的媽媽找來家中,對她曉以大義,希望她大人有大量,別為難老師,也別聽有心人士的慫恿就控告老師,要問清楚事件的來龍去脈再下判斷,後來他們雙方就和解了,變成喜劇收場。

  法官一面要聽台下每人的說法,還要一邊叮嚀書記官要如何修改被告與原告的證詞記錄,修辭要適當才不會引發誤會,實在很佩服書記官的耐心,要不斷地反覆修改證詞,客觀呈現當時案發經過,也佩服法官的一心多用。

  在法庭時沒特別注意法袍顏色的含意,後來才知法袍都是以黑色為基底,他們的袖口、領口分別以不同顏色區分職務,律師鑲白邊、法官是黑袍鑲藍邊、檢察官是鑲紫邊、公設辯護人是鑲綠邊、公證人是紅邊、書記官是黑邊,就如古時候的官袍一樣,顯得專業、權威。以前高中同學,也有考上法律系的,他們除了比別人多讀一年,上課要抄的筆記、考試如排山倒海而來,我有個高中同學的爸爸是檢察官,當年黑道恐嚇、威脅要傷害他們家人,所以他們搬家,導致我同學幼稚園沒有畢業,後來國際知名的刑事鑑定專家李昌鈺博士來到澎湖跟地方法院的人交流,送了一個有他英文姓名的胸章給我同學,我同學知道我很喜歡李昌鈺博士,並轉送給我,直到今日,這價值連城的胸章仍是我喜愛的收藏品之一。它不但代表著正義,也有相知相惜的友情在其中,我的老師知道後,還跟我借胸章把玩一番,她同樣也是李昌鈺博士的粉絲。

因時間已超出預期,老師便將我們帶離法院,大家依依不捨地離開,回學校的路上,風雖大,但天空格外清澈,我不禁想到以前小時候買了一套法律故事書,那是當年法務部請專人編輯故事,每則故事結束,都會解說每個個案牽扯到哪幾項法律,當時深深地被這些故事著迷,總是一遍又一遍地看著,愛不釋手,還跟媽媽說以後長大想考法律系,兒時說過的話彷彿還在耳邊,現在讀的科系卻跟法律毫無相關,但我想每個人多少還是要具備基礎的法律常識,畢竟社會動盪不安,世風日下、人心不古,詐騙集團新聞常報導,該要有自保及明辨是非的能力,才不會受騙上當而懊悔不已,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舉頭三尺有神明,別因一時貪念,一失足成千古恨,抱憾終生,許多知識分子飽讀詩書,理應知道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但新聞不乏智慧型犯罪的例子,現今媒體喜愛播報腥羶色的社會新聞滿足大眾,也造就青少年模仿犯罪,而人與人之間也逐漸冷漠,產生不信任感,其實人間自有真情在,我相信這世界好人還是比較多的,只要我們心存善念,多做好事,不斷地正向循環,世界會越來越進步,有希望是幸福的,等著上課的我內心深深地期許著。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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