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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司法絕對不是照單全收,呼籲大家全心支持特偵組為我們把關:勿枉勿縱!
2010/06/15 01:00:51瀏覽542|回應0|推薦13

Paulao's comment:在阿扁卸任前就有很多馬來華人關心的'問我:{阿扁會不會被關??}直到今天,他們也相當疑惑是不是二審有輕放阿扁的跡象!?

我真的無法回答他們,我只能向他們解釋:{我們尊重司法,雖有疑慮要理性表達!}也所以當有人不滿馬英九跟國民黨立委似乎太過低調時,我認為他們自有道理..總不能像民進黨那樣,有理無理都要謾罵一通吧??

我就奇怪,如果阿扁沒有犯意,為什麼當初在他任上老是扯東扯西躲躲閃閃甚至跑到國外開記者會硬凹?

又難道這陣子從海外陸續匯回來的那麼多億的錢都是正當得來的??那他們一家也太能幹了吧?

大家應該都沒有忘記,他唆使夫人假裝昏倒送醫躲在台大醫療團保護網裡面十七次不出庭??但再怎麼的有疑慮,我們都不能離開尊重司法的框架!

我們只能循著正當的程序,靠特偵組為我們把關.從下面的報導,我們都知道他們只有短短的十天上訴期,所以請對法律熟悉的格友響應露西佛爾的提醒:

基本上判決的內容是否有問題,大家都可以拿出來討論,也順便可以給特偵組檢察官他們不同層面的看法,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尤其現在的檢察官都新上任不到一個月,或許有時也會卡在法條內,轉不過來,我倒覺得集思廣益,把判決書內不合理的地方寫出來,也有助於幫檢察官做整理,畢竟我們監督這個案子一年多了,看到的層面總是比剛來的檢察官多吧,他們還要重新看一千多頁的判決書跟蒞庭筆記呢,十天之內很難立刻深入案情,了解狀況。

或許幫他們找尋一些可供上訴的理由,多少也有貢獻,畢竟這個案子是世紀大案,不能全把責任丟給檢察官,只在旁邊說風涼話、扯後腿或是冷眼旁觀而已。今天新聞,特偵組將會上訴如果我們都能理性就事論事,找尋不合理處拿出來說明,應該會有幫助。

認真的一起研讀判決書,期待大家一起努力使這國際矚目的[世紀大審]能夠無懈可擊,成為中華民國司法史永垂不朽之作!

附:
國務機要費二審判決新聞稿-上
國務機要費二審宣判新聞稿-下
引用文章扁案二審判決 特偵組將上訴 

針對扁案二審判決,特偵組主任陳宏達上午表示,今天起會由9名檢察官分工研究高院判決理由,考慮在期限內上訴;扁律石宜琳說,一定會就二審判決提起上訴,由於最高法院採書面審,不會開庭,扁案法律戰近日將在最高法院悄悄開打。

陳宏達指出,扁案二審判決書多達千頁,案情龐雜,但上訴法定期限仍只有10天,為免延誤上訴時機,今天上午開會決議由現役9名檢察官立即分工,在尚未收判書情況下,先以「判決摘要」、「蒞庭筆記」等資料檢視判決,再進一步研究是否上訴。

有檢察官說,合議庭認定陳水扁涉多條貪汙罪,「每罪刑度都在10年以上」,卻只判他2年有期徒刑,刑度過輕,此外,在罰金刑部分,扁家併科的罰金比一審為低,審判長鄧振球並未實際調查扁家的資力,即行輕判,這些都讓特偵組不服氣。

陳宏達表示,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不就犯罪事實作認定,如果單純以扁案刑期輕及罰金少提起上訴,會被程序駁回,因此要求檢察官研究判決有無違背論理法則、經驗法則、有無判決理由不備、判決理由矛盾等,整理違法之處,再據以向最高法院上訴。

扁律方面,律師石宜琳上午表示,目前還未收到判決書及判決新聞稿,不過,收判後,即使無法全部讀完判決理由,「也一定會先聲明上訴,理由再後補」。

石宜琳指出,依照「大水庫」理論,扁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支出大於收入,因此並沒有貪汙犯意,在非機密費涉侵占部分,扁身為總統,不管小事,沒有與幕僚有犯意聯絡,至於龍潭案及買官案,合議庭已建議上訴三審確立總統職權,「我們認為上訴的空間很大。」

【2010/06/14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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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ymslin&aid=4128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