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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掌管生死簿??
2010/03/16 12:03:49瀏覽1754|回應2|推薦9

Paulao's comment:人生的難題何只是[死刑應否存在?]的問題..一個沒有任何罪過的生命是否應該結束,我想這一樣是永遠不會有[最正確]的答案!但永遠是可以供大家學習的課題吧?

為生命預留尊嚴人要活得有尊嚴,不是也應該走得有尊嚴嗎?

/沈永訓(高雄博正醫院院長)

美國的泰莉(Terri Schiavo)終於走了,但生命尊嚴的議論仍存在,七年前王雲雷先生最後一次看病後說出來的一句話一直盤旋在我的腦海。

 

一九六六年秋天,我從紐約大學醫院被調到聖文生醫院天主教醫院的紐約大學之教學醫院實習時,醫院祕書告訴我「神經科病房來了一個台灣女孩,車禍引起,現為植物人,你應該去當翻譯。」一時間我想起一九六四年我留美前在報紙上看到北一女儀隊指揮王曉民車禍的消息,她是一九六三年九月上學途中被計程車撞成重傷而成為植物人的,沒有想到她已到紐約來了。

隔幾天我到隔樓病房去看她,不巧她兩天前已出院了,據說要到費城找中醫針灸,我看她的病歷也與負責的總住院醫師談過,他們認為沒有恢復的希望。四十年前沒有CT、沒有MRT是靠腦波及神經檢查決定的。以後我就完全忘記了這件事。

 

直到一九九五年,有一天我在一張病歷上看到註明王曉民之父,我有機會遇到王雲雷先生,才知道王曉民早已回來住在高雄大樹鄉。從此我就想去看她,我主要想知道躺在床上四十年的人身體的生理變化、骨鬆的程度、四肢被動範圍等等。

 

與王先生的談話中,我得知她受到相當應有的社會關注與幫忙,但經濟上也有困難,尤其自她母親過世後照顧落在三位妹妹的肩上,他告訴我說她媽臨終前曾數度陳情總統請求准予王曉民安樂死,但王先生堅決反對。他認為王曉民會笑、會用顫抖與磨牙方式表達不舒服,其實他也知道恢復的機會非常渺茫。但他就是無法拂去王曉民十七歲時的記憶;她還能張開眼睛就應該會醒過來。事實上,這是腦幹的原始反應而已,並無思考與情緒感情、四肢活動等高等腦機能。

 

一九九八年二月四日先生最後一次來院就醫時,我問他將來怎麼辦?沈默了一下他說:「我沒有後悔的權利」,以後沒有再來,後來看報才知他不久後就過世了。

 

最近因美國佛州植物人泰莉的「安樂死」問題在國內又有人談起「植物人」的困境,報紙及電視相繼報導王曉民的現況,但似乎沒有引起大眾的反應。

 

當了將近五十年的醫師我看過不少植物人家庭悲劇。有醫師朋友「植物人」二十年,大樓賣光,孩子的出嫁費用都湊不出來,現住一陋屋,他的太太無論如何不同意讓他「餓死」。另有一位朋友「植物人」六年,都八十多歲了,他太太也不忍讓他「餓死」,她本身也疾病纏身,長期坐輪椅,最近他終於「壽終正眠」,她告訴我她可以放心走了,她也是八十多歲。

 

另有一位是我醫學院的老師教授院長,八十多歲了,已「植物人」六年,他的孩子、女婿、十四位醫師包括他的夫人也是醫師,就是沒有人主張讓他「餓死」。我站在他的床邊,看他「植物人」獨有的顏貌,我在心裡問他「老師,您真希望這樣活下去嗎?」我認識的老師是很嚴格律己的人,很有哲學感的醫師。但長年接觸中就是沒有向他請教過「生死感」的問題。否則我可能會僭越地與他的醫師兒女們討論「餓死」的問題。

 

生命是無價的,我將近五十年的醫師生涯,挽回不少臨死的生命。但是維持「植物人」的生命是另一種課題。超越現代醫學的限界而必須祈求於奇蹟的話,醫學是否有繼續參與的理由是個大問題。悲劇實在太多,奇蹟實在太少了。外界人的同情是短暫的,家人的負擔是無期而沈重的。捐錢可以滿足同情心,卻無法解決家人的痛苦。

 

十七歲睡到五十九歲,這四十二年對王曉民有何意義?她的三妹忍不住哽咽地說「四十二年活得很辛苦,也很殘酷」。是的,就是再睡五年十年對王曉民又有什麼意義?她當年的同學應該都當了祖母享受天倫之樂了。五十年睡在床上由荳蔻少女睡成白髮老女人,不是殘酷是什麼?

 

「我沒有後悔的權利」,最近我開始了解他想表達的意思,「當初我不該反對她媽媽帶她走」。

人要活得有尊嚴,不是也應該走得有尊嚴嗎?「安樂死」的爭議將繼續延續,但美國法律允許消極的安樂死。荷蘭允許「重症新生兒的積極安樂死」。美國人普遍預立「生死意願書」,預備將來能有尊嚴地離開這個世界,那麼,我們是否也應該認真地推行--預立「生死意願書」呢?

【本文摘錄自《講義•作品精選》】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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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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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好意思, 害您的部落格也被騷擾了
2010/03/18 13:19

有一種生物叫做"蛆", 專門在無法活動的人身上去啃食, 趁人之危落井下石.

樓下這個生物也有異曲同工之妙, 人家在努力做事, 牠在背後捅刀子, 扯後腿, 踩著別人的背自抬身價, 還到處騷擾不相關的人, 真是無恥到丟臉也不怕的程度.

抱歉了, 讓paulao也受到騷擾, 我現在在中央圖書館, 下午兩點半還要旁聽, 先把牠的發言存檔留證了.

paulao(yymslin) 於 2010-03-19 12:55 回覆:

[想不開]是人最容易犯的病,

今天被捕的那位就是其中之一!

要用[看開]來解才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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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是美德… 不能用錯地方
2010/03/16 17:34

王聖人建煊,一個虔誠基督徒、傳道人,今天在聯合報,也針對〝王清峰們〞講話了,標題「寬恕是美德… 不能用錯地方」。

同樣的,愛心、正義…,都是美德,也都不能用錯地方。

我現在不湊熱鬧,去談廢死與依法行政等議題。這些話題,各類高見已充斥媒體。

現只想告訴妳這位婆婆媽媽一個事實。今年一月四日,我到法院提告筱蒨(露西佛爾Lucifer),當日我即告訴她,她只是陪榜的小咖,是順道加碼而已。畢竟筱蒨是微不足道!

誰是我提告的大咖呢?…… 王清峰!

當大夥兒,一股勁地討論王清峰是否婦人之仁,是否求仁得仁,…
我沏杯茶、叼者煙,心中暗笑! 這世上沒頭沒腦,被假象迷惑而瞎起鬨的人真多!講得都是頭頭是道,言之有理,卻跟真正事實八竿子打不著!

提告王清峰,在我心中已盤旋兩年了,原因是發現她主持319真調會的調查報告作假証據,久不提告是明白「形勢比人強」的道理。我曾找過邱毅、羅淑蕾這些素具正義形象的〝立委〞,他們都藉詞拖延不敢出面,因為大家都知道王清峰是馬英九的人馬。直到去年底,我研判時機到了,我必須自己下手。

提告後,檢方立即以最快速度傳訊我,詳問証據來源,並要我交出証據原件供查證。我舉證說明清楚,但嚴詞拒絕交出證物,只同意當庭拷貝後我逐頁簽字負責。最後檢方不得不接受。

我很有把握,王清峰將難以面對我查出的實証,是否起訴定罪,就看她能否拿出講得通的理由為她辯護。

王清峰是檢察官們的大檔頭,無論是依法被調查或依行政權力,當然都會很快知道這件事,也會評估後果。

所以,當王清峰無事生波,主動發表「寬恕與理性」,表明廢死,不惜為殺人犯下地獄等言論,甚至情緒性的悍拒所有理性聲音。我已看穿她的潛藏心思與目的。她只是假借「人道、人權」為自己必須下台,編織冠冕堂皇的理由吧了!否則她會面臨比陳聰明更難堪的處境!

一月四日,我提告王清峰,順便也提告筱蒨,因我早看出她們之間共同點,以及相同特質。

妳雖然自稱經過大風大浪,恐怕只是小池塘的風波而已!真正汪洋大海中會吞沒人的滔天巨浪,妳顯然未見識過,所以看不出世道人心的真假。所以必須王清峰自己暴露〝法相〞,才能有所覺悟。

妳應是心中有愛心的人。但奉勸妳,「愛心是美德… 不能用錯地方」。否則也是婦人之仁!就是「理盲而濫情!溺愛、錯愛,可能會害人而不自知。尤其,只看表象,只聽片面之詞之下的判斷。

我也同意:「安樂死」是最高貴的愛心表現之一。它的高貴來自「權衡輕重,明辨利害,不虛偽、不矯情;敢負責,有擔當。」也就是『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不懼任何毀譽讒榜的精神表現。

說,很容易;是否做得到,那要「時窮節乃見」。

附件:提告王清峰書狀首頁(上有地檢署收件戳)、以及傳票部分之影像檔。


paulao(yymslin) 於 2010-03-17 17:51 回覆:

我說怎麼大探長又大駕了!!你說的自然有[你的道理],有理走天下,每個人心裡都自我感覺有理,誰也難說服誰.但求大家是憑著沒有目的的愛心在維護公平正義.

是的,我大風大浪挨到的不夠多,不夠資格評論別人..我的文章都是引來請大家[省思]的!.人在做天在看,你們的恩怨誰是誰非這自有公斷..就不予置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