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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5 14:49:54瀏覽691|回應1|推薦1 | |
曾是「台灣攝影聯盟」當紅模特兒的黑澀會美眉,日前被爆流出大批三點全露的裸照後,刑事局卻接獲他人檢舉,指該聯盟以高薪及藝術創作為名,引誘少女拍攝三點全露或三點特寫的猥褻照片,專案小組上周搜索逮捕站長游永興,訊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他收押。 偵九隊昨天表示,目前僅查出一被害少女,由於查扣不少三點特寫的猥褻照片,檢警懷疑有其他人受害,刻過濾帳冊、保密合約書等證物清查。 警方指出,因被拍攝者未成年,依兒少法第廿七條,拍攝者及引誘媒介拍攝均違法,當時參與拍攝者依法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檢警將依據會員電話簿追查。 一名《我愛黑澀會》節目的美眉,六年前被爆是該聯盟當紅人體模特兒,拍了不少比基尼性感照,她也坦承十七歲時由朋友介紹拍了兩次,還表示和對方有簽訂照片僅供藝術創作、攝影個人收藏的合約,驚訝照片為何流出。 該聯盟網站四年前遭楊姓駭客入侵,盜取大批照片被警查獲。日前網路又流傳該美眉近距離的裸照,但未確定是本人及時間。 刑事局接獲檢舉,指綽號「小毛」的游嫌從九十三年間起委託友人架設網站吸收會員,並以時薪一千至五千元,在網路誘使年輕少女加入攝影模特兒行列,向會員收取七百至三千五百不等報名費,安排女模比基尼外拍、性感內衣及三點全露裸體棚拍等。 警方查出,四十四歲的游嫌以高額時薪引誘少女參與時裝外拍,幾場外拍後,即遊說嘗試泳裝或性感內衣等大尺度拍攝,再以單場三小時高達八千至一萬元的價碼,誘惑進行三點全露或三點特寫的猥褻拍照。 嫌犯簽訂照片不會外流或留下會員年籍資料的保密合約,取得信賴,但一般網友進入網站或是拍攝者部落格仍可觀看作品。專案小組上周到新北市板橋攝影棚及游的住處搜索,查扣不雅照等贓證物。 游某供稱在網路招收會員,再幫忙找模特兒來拍攝,不知被害人未成年,懷疑對方以假資料矇騙,其說法與證人有出入。警方呼籲網路打工陷阱多,網拍女模應謹慎選擇,避免終身遺憾。 「好攝之徒」要注意了!新北市17歲高中女生「小語」(化名),根據「台灣攝影聯盟」網站所公布的資訊參加外拍,本來說好底線是到穿泳裝,沒想到最後被誘騙拍攝三點全露裸照,事後她擔心照片流出而報警,刑事局警方日前循線逮捕誘騙少女拍裸照的男子游永興,近日將約談參與拍攝的所有男子。 游嫌電腦有數名女子裸照 警方發現,游嫌電腦內還有數名身分不詳的年輕女子裸照,懷疑被害人不止一人,正擴大偵辦。 警方指出,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對未滿18歲的人拍攝猥褻畫面,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意圖營利而引誘、媒介拍攝者,最高更可處500萬元以上罰金,提醒喜歡找美眉外拍的好攝之徒,切莫以身試法。 小語報案時說,本來以為到場只要擺擺POSE,就可賺點零用錢,沒想到對方不斷鼓吹「年輕不要留白啊」、「一定要留下美好回憶」,她一時糊塗才脫下衣服,供在場6、7名不認識的陌生男子拍照,回去越想越後悔,怕照片流出因此報案。 警方調查,44歲游嫌從93年起加入「台灣攝影聯盟」網站,先在網路上以時薪1000到5000元不等金額,徵募外拍或棚拍模特兒,再召集攝影同好來拍照,會員每次收取700至3500元,游嫌從中謀取暴利。 要攝影同好簽保密切結書 警方說,游嫌利用高額時薪引誘少女來拍照,佯稱是藝術創作,歷經幾場外拍後,開始遊說她們嘗試泳裝或性感內衣等大尺度拍攝,為取信少女,還會當她們的面,要求這些「攝影同好」簽下保密切結書,保證照片不外露。游嫌再以單場3小時8000到1萬元價碼,誘騙少女拍攝三點全露裸照,甚至拍三點特寫的猥褻照。 警方在游嫌家中及工作室查扣電腦主機、硬碟及保密合約書等相關證物,游嫌供稱不知小語未成年,表示對方自稱滿18歲,「不會去看她的身分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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