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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9 11:36:52瀏覽317|回應0|推薦1 | |
三月下旬,媒體報導幾個頂尖大學廿二名教授詐領研究費消息。詐領醜聞和先前國小校長收取提供營養午餐回扣的貪汙案一樣,讓杏壇蒙羞。 國科會或是頂尖大學研究經費核銷出了問題,部分確實是部分教授操守有問題,A了研究經費放入私人口袋,另一部分則是廠商協助開假發票,讓原先無法核銷的科目,用其他可報帳科目申請核銷。最後,有些真正用於研究的開支,卻因無核銷科目,改用其他科目申報,避免教授貼錢研究,卻無法核銷困境。 個人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十多年以來,從不拿假發票核銷,甚至有時還將多餘的經費退還國科會,對於目前的弊端亦無法接受。但還是要指出,報帳程序的繁複、缺乏一致性的標準(不同的會計人員有時會有不同的判定)、及可核銷科目規定的不合理(釘書機與釘書針),不僅擠壓教授的研究時間,更間接促成目前的詐領醜聞。以下舉出個人近年來遇到不合理的事項,請教專家。 一、前年底的一場國際學術研討會中,與會的國際學者專家和本地參與會議的教授和研究生一起吃一百元的便當(並非午宴),辦理會議的行政人員無奈地拿出一張簽到單,請國外貴賓簽名,以方便報帳。包括美國在台協會前處長包道格在內的論文發表人,雖然沒有不悅,但是身為主辦單位,我們還是有些尷尬。不過類似的經驗,讓本校的會計單位揚威國際,並在對岸馳名。 二、去年服務單位接受政府單位委託,赴美國開會。其中一段行程是華府到紐約,旅行社安排租用小巴擔任交通工具,身為領隊,負責支付車資,包括給司機的小費(美國消費的常規)。儘管取得租車公司,包括小費在內的正式收據,但回台後卻無法核銷小費的部分,因為無此科目,由個人自行吸收,完全符合教育部蔣偉寧部長「寧可自己吃虧,絕不要占學校和國家的便宜」的要求。 三、今年初辦了一場研討會,儘管委託單位有正式公文,但因經費較慢進入學校戶頭,因此部分的開支,由個人先行墊付。此外,個人雖未領任何計畫主持人費,但參與兩場座談擔任主持人和報告人的費用,都不能報帳。 換句話說,個人為學校賺了百分之十的行政管理費,但本身分文未領,還先墊了五萬多元,兩個月後學校才一筆一筆的歸還,刷了我郵局存摺三頁,讓我詳細比對。 去年一起到華府和紐約開會的一位年輕助理教授,則是有更為難堪的遭遇。由於機票費用都是學者先刷卡支付,回國後再申請核銷,他坦承自己的信用卡額度不足,還得先借錢方能成行。從這位年輕學者和個人過去幾次的經驗來看,政府單位及學校似乎假設,每位教授都具足夠的經濟實力,隨時有錢先支付計畫開支。 最近遇到剛取得博士學位在找工作的年輕人時,我會先問他信用卡額度如何,銀行戶頭中是否有一、二十萬可供挪用,若沒有這樣的實力,可能無法參與大學的研究計畫或是出國開會。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口袋不夠深,我看乾脆不用申請大學的教職。 (作者為政治大學國際中心美歐所研究員) 全文網址: 嚴震生:口袋不夠深,免談教職? | 名人堂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7013709.shtml#ixzz1rVjWGR64 Power By 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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