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國中小學圖書資源預算,縣府和縣議會翻臉;正巧前天行政院院長劉兆玄到草嶺視察去年災後重建進度,縣長蘇治芬雖因工程進度落後被指責,也提案請中央協助教育圖書、學校跑道等,獲得劉院長積極回應。
中央允諾協助,但雲林縣教育問題解決了嗎?我認為沒有。縣府有關教育圖書等提案遭縣議會程序委員會退回,爭端仍未解,這是預算程序正義,及縣府與議會之間的互信問題。
劉兆玄院長是文人性格,他當過清華大學、東吳大學校長,對教育當然重視,縣長提到教育經費有困難,他當然會想辦法幫忙,而且,未來中央與地方財政劃分法重新規定後,會特別指定其中一部分作為教育支出。
但這畢竟不是常例,只是取巧,任何縣市政府都有其基本功能,總不能一天到晚巴望行政院來解決基層的問題。
預算編定、送達議會都有一定的規程,縣長蘇治芬擔任過國大、立委,以前擔任民意代表時,面對政府施政,把關的第一要點就是「程序正義」,現在擔任縣長,縣議會藍、綠、無黨籍所有的議員以「程序正義」檢視施政,也是天經地義的事。
縣長認為,教育很重要,再怎麼窮苦,也不能苦了孩子。這種說法,是把面對議會的法制問題,轉移成訴諸縣民的情感,就像司法體系中的「刑法」與「民法」一樣,刑法上的人身自由刑責、與民法的損害賠償,對同一個當事人而言,是兩碼子事。
也難怪縣議長蘇金煌會反駁,如果縣府3年來都同樣重視教育,怎會連預算的程序正義都不顧?議長講的,就是議會把關的第一道門檻:程序問題。
我認為,既然教育這麼重要,倒不如自動恢復被凍結的憲法第164條,教育、科學、文化經費,在縣市「不得少於預算總額百分之35」的規定;未來縣府編定預算,先將百分之35編於教科文,再談其餘建設和支用。
議會審查預算時,如果教科文預算低於總額百分之35,議會就予退回重編或拒審,如此一來,還有什麼好計較的?如果用這麼多的預算,教育支用仍有困難,可能就真的無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