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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失智症患者的監護宣告之一段經歷
2014/10/07 12:28:59瀏覽49640|回應0|推薦5

在經過台灣失智症協會于FaceBook的詳細介紹與本人經由台中市政府所提供的免費法律顧問諮詢之後,

       本人終於在今年3月28日透過律師代撰寫"聲請狀",後終於向台中地院遞出家父的監護宣告聲請狀。

隨後於4月7日

                  本人立刻隨即接到地院的補件通知,(補件內容為:補"親屬團體會議紀錄表"、"親屬系統表"與"財產清冊陳報狀會同人同意書",會同人的戶籍謄本....等)

此因家中人丁單薄,父親僅有我一位子女,母親亦因父親之故已早逝.父親的親戚等都臺北工作不便前來幫忙,

於是只好找我母親在彰化那邊的親戚,來當財產清冊會同人(屆時如需出庭)也會比較方便.

(註:1.監護人會同人,不得為同一人)

     2.親屬團會議紀錄"與"財產清冊會同人同意書"...等文書.等地院那邊在寄補件通 知時,都有附上相關空白文書,只需按文書上說明填寫資料與簽名蓋章即可。)

於是在4月9日按補件通知書中的說明,終於將需補件的文書親自送交給了家事法庭承辦的書記官.

  之後就在等待地院進一步通知了.

 

4月24日那天上午10:20左右接到了地院的電話,

其內容是詢問我要選定安排哪一家醫院,做精神鑑定,

因家父的失智症狀都是在台中榮總高齡醫學門診看診,其完整病歷資料,也都在這一科,

 於是乎二話不說,即選定台中榮總.

之後地院即行文至"中榮"請求安排時間,為我父親做精神鑑定,

(註:台中地院行文至"中榮"的公文副本,我與我舅舅(即:財產清冊會同人,皆都有收到.)

 

之後再續等待消息(進一步通知),

終於在5月23日收到了地院的通知與中榮安排6月6日替家父做精神鑑定的通知.

 此份通知上有一重要事項,須於鑑定前3天與醫院及地院(家事法庭)那邊聯絡當天是否可准ˇ時參加精神鑑定.

 

即因看到如此的字樣,協助我撰寫聲請狀的律師,

即斷定"精神鑑定"當日法官與書記官一定也會到場.

(而鑑定當天"財產清冊會同人"也需要到場)

 

於是律師是建議我,當天最好申請[長照]那邊有失智症照護經驗的居服員,也順便跟著到場。

 

避免屆時家父見到大陣仗的場面,又陷於混亂.

 

6月6日(五)~6:40<當時家父因昨夜又是亂了一夜,直到凌晨3:45才睡著,所以此刻仍在就寢中.>

 這天一大早(6:50)就先與長照中心委託的居服員先碰面,

 提前模擬演練萬一家父在做精神(NMMSE)鑑定時,

萬一家父情緒失控,出現暴力傾向時,該如何處理.

而家父萬一精神情緒緊張,再亂吼亂叫時,又該如何處理.

 而家父發生混亂且在胡言亂語時,(而法官正在場)又如何處理.

 如此演練至"復康巴士"七點三十來接送時,

 此刻家父也正好甦醒,就以帶他去老人健檢為名,坐上了復康巴士.

直奔台中榮總報到了.

 上午8:30在中榮服務台辦完報到手續後,才發現不該帶輪椅過去.

 因為正式檢定的地方是在中榮的北院(非在本院院區內)

 須坐一趟院方的接駁車,(該"接駁車"不便上輪椅),

還好復康巴士尚在院區內未離開,幫我解決了此問題.

 到了中榮北院已是8:50,

 距總醫師開始會診的時間僅剩10分鐘,

此時家住彰化的親戚(財產清冊會同人)也趕到北院了.

 終於在9:05見到了總醫師與一同會診的醫師,

9:10台中地院的法官與書記官也到場了,

(果然是大陣仗,連醫師帶法官,書記官的共6人)

此刻才正式開始做鑑定.

因當天家父的精神狀況還不錯,雖有點緊張,

但對法官初開始詢問的內容(如:姓名'籍貫'出生日期'與身分證字號'住址.等)

 雖除了姓名還回答正確外,其餘都回答錯誤.但都還對答如流.

 當法官要指正家父回答錯誤的地方時,

 機警的居服員立刻有阻止一下,

並說明如在 此刻 指正恐(讓家父認為等於是當場頂撞他)

有遭被動式攻擊之虞,

 此時會同的精神科醫師,經此一提醒,

也有稍微告知法官,失智症的特性,並略告知法官在簡單問過並審核身分資料後,

 其餘的由他們來鑑定即可.

之後,法官再問完我與在場醫生們有無認識與親戚關係後,(我回答完全不認識,且也都不是家父的主治大夫)

隨即就離開了.(大約有15分鐘左右)

*註: 家父回答法官最有意義的一句話是"我老了,頭腦壞了,我的財產不給他(此指的是我),要給誰ㄚ!"

 

之後,醫師的詢問就開始有參考家父於榮總的病歷資料(,特別是去年底於ICCU住院時的精神異常表現)

醫師特別重視,

於是在歷時ˊ65分鐘後將MMSE鑑定做好了.

最後鑑定分數是NMMSE=11分,(屬:重度認知功能障礙) ,

 此刻總醫師是認定(因NMMSE分數已過低)符合監護宣告的"重度認知功能障礙"

所以腦波就可不用再做了.

直接回總院繳鑑定費,即可回家了.

註:中榮精神鑑定費(司法部分)不便宜喔.需NT$16800.

~之後又再繼續等待通知.

8月15日

~這天下午終於收到了家父的監護宣告裁定書.

(家父也另收到了一份裁定書)此份裁定書的新封套上較特別.

*(有註明:"監護人"與"財產清冊會同人(姓名)"不能代收此信)

當時我在彰化的外親(即:財產清冊會同人)也收到了一份內容相同的"監護宣告裁定書".

此刻我即開始整理撰寫陳報狀(即:家父的財產清冊)

與至國稅局申請家父的全國總財產清單(以作證明之用).

 9月9日~

  終於收到台中地院的"監護宣告裁定確定書"

同時於9月11日偕同"財產清冊會同人"一起到台中地院遞交陳報狀(即:財產清冊)

財產清冊切結書  與其他附件(如:存摺影本.、房地產所有權狀影本、貴金屬的保單(此指銀樓開的)...等).

 隨後即至戶政事務所,為家父的監護宣告作登記.

(註:附帶的證件有:家父與我的身分證,和全戶戶口名簿與印章,和"監護宣告裁定書"與"監護宣告裁定確定書"共6樣物品)

9月25日終於也收到台中地院發來的,財產清冊陳報狀已確定收到無誤的通知書.

 此通知書的信封套上亦有註明:受監護人(姓名)不得簽收代收此信.

 此事至3月底至9月底共經約6個月,全部完成.

 

**附註:a."監護宣告裁定確定書"當裁定法律效力生效時,承辦的地方法院會主動寄送.

             可不用再去的院單獨聲請.

       b.當收到地院的."監護宣告裁定確定書"時"受監護人"所屬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 ]

 也會寄發一份"監護宣告登記"通知書.給監護人*而其通知書內容為告知[請於X月X日

   前需攜哪些證件文書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監護宣告登記".

     C.有關"財產清冊陳報狀"與"財產清冊切結書"可至司法院網站下載範例與修改使用.

下載於司法院網站書狀參考範例→點選第二項"貳、少年及家事"→之後再選編號: 5 "陳報狀--陳報財產清冊" .(如此即可下載(WORD檔)) 當然別忘了也需下載 →與受監護人財產清冊切結書    .

 

*以上這段經歷僅供有此需要的失智症家屬參考.*

 

 

 

 

 

 

 

 

 

 

 

 

      

             

 

 

 

( 知識學習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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