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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工程師愛少女 罰抄心經『淨心』」標題誤導讀者
2013/01/02 16:23:58瀏覽236|回應0|推薦0
工程師少女 罰抄心經「淨心」

一名竹科工程師猥褻少女,應她母親要求,抄寫一○八次心經,再放到金爐焚化,以示改過之心。
記者高宛瑜/翻攝
一名竹科工程師與十五歲女網友出遊,兩度撫摸少女胸部和下體,少女母親認為對方不該這麼輕薄她女兒,要求抄寫一○八次心經、共二八○八○字,才願意原諒;工程師花兩個月抄寫心經,獲判七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刑法規定,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男女猥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兩情相悅亦觸法。承審法官邱忠義表示,若被告未與被害人和解,或不願履行對方要求,會被認定無悔意,一罪可能判六個月以上,也不給緩刑,必須入監服刑。

檢警調查,廿八歲竹科工程師未婚,長相斯文白淨,去年四月在網路聊天室認識這名少女,兩度約少女出遊,在車上和租屋處隔衣撫摸少女胸部和下體。

少女在日記中寫工程師出遊時摸她胸部和下體,同學看到後告訴老師,老師詢問少女確認後,通報社會處和家長,並向警方報案。

少女母親很生氣,覺得女兒怎能讓陌生男子任意觸摸,且女兒未成年,很多事懵懂無知;但她信佛多年,想到對方從南部北上工作,好不容易有個工程師工作,不忍因此毀掉大好前程,向法官表示願意給對方改過自新機會,條件是必須抄寫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一○八次(一次二六○字),以示真心悔悟。

開庭時,這名工程師表示以為和少女是兩情相悅就不會有事,不知道會這麼嚴重。他花兩個月寫完一○八次心經,再依少女母親要求將心經拿到新竹市竹蓮寺向觀音菩薩懺悔,放進金爐燒化。

法官邱忠義認為,男子藉由每日抄心經訓練定力和耐心,並達到淨心效果,日後行為也能三思而後行,不會再重蹈覆轍。

【2013/01/02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工程師愛少女 罰抄心經「淨心」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604196.shtml#ixzz2GntSNK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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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滋事庫:這工程師是「輕薄」少女,標題卻用「愛」。明顯誤導讀者。
至於抄經放到金爐燒化,淨空法師學佛問答有相關開示

問:母親往生後,我燒了很多佛書,想讓母親帶走,現在才知道燒經書的罪很重。請問我該怎麼辦?

答:你不知道燒經書有罪過,你沒有罪,這是屬於過失。‘罪’與‘過’要辨別,罪很重,過就輕了。如果知道還去燒,就是罪。在佛法裡,即使是破壞佛的形相,若是無意破壞的是屬於過,有意破壞、嗔恨心破壞那是罪,等於出佛身血,這是墮阿鼻地獄的罪業。(淨空法師《學佛問答》)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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