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公務單位都編有不休假加班費,強迫至少休14天年假,超過14天的部分若沒休,可申請不休假加班費,一年最多可領16000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考會明年就共編列1000多萬元不休假加班費。立委廖正井今天質詢指出,首長應帶頭鼓勵休假、提高上班效能,不要領不休假加班費。
人事長黃富源說,他至今只休一天半,就實務面,很多官員真的休不完假,有的假日還自動來上班,趕也趕不走。領不休假加班費,還是有必要。
【2012/11/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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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r2000 發言於2012-11-15 10:18:59
請編輯下標題時慎重一點,這是不休假「加班費」(官方給與項目名稱),不是「獎金」!內文都這麼寫了,標題還下錯!聯合報編及,要加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