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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朱敬一:台大預算 應高他校10倍」與當事人抗議來函
2010/11/14 14:57:31瀏覽935|回應0|推薦1
朱敬一來函

貴報十三日AA4版報導:朱敬一認為台大預算應高於他校十倍、電機教授應大於文法教授二倍,與本人發言內容差距甚大。

本人在研討會上指出,「科技基本法」期待研究教導人員應依其表現有彈性待遇差別,惟此彈性在跨校之間、在同校內跨系之間,都不適合用法律明定、也不可能由教育部裁奪(否則部長會因各方壓力太大而難任其職),只能建立在績效評比的彈性基礎上。所謂數倍差距云云,都是要說明這個論述的舉例。例如,若某系教授薪資平均為他系兩倍,此事不宜事前形諸法律,只能由各大學依大學自治精神事後評比訂定。這樣的論述,完全沒有校、系「應該如此」的意涵。

朱敬一 二○一○、十一、十三

【2010/11/14 聯合報】(看新聞原文 )

朱敬一:台大預算 應高他校10倍
【聯合報╱記者蔡永彬/台北報導】

中央研究院院士朱敬一昨天在一場演講中說,台灣最好的大學是台灣大學;台大的預算就應該要有「其他二、三流大學」的10倍;教授薪資要依市場待遇、「有功有賞」,所以「電機教授的待遇應該大於文、法教授的2倍。」

「科學技術基本法」自1999年公布施行,朱敬一昨天在「科技基本法10周年回顧與展望研討會」中作以上表示。中研院同時委託朱敬一組成研究團隊,從待遇、採購、財務、兼職和聘用方面為修法獻策。

朱敬一指出,科基法中沒有「主管機關」、沒人負責;要修法,還要知會行政院下所有相關機關,「簡直是可怕!但還是做不了什麼。」他表示,中國、新加坡等地聘用研究人員的薪資水準都是台灣2至4倍,台灣的大學預算不能再靠法律、募款、教育部裁量,只能「客觀擇優」(objectively merit-based)給錢。

雖然朱敬一提出這個想法,但他認為應該沒有任何立法委員敢推動這樣的法案,因為「一定做不久」。

朱敬一還說,政府應該儘快解決博士後研究人員、研究助理身分不明的問題。「他們是勞工嗎?」朱敬一認為,如果「博後」算勞工,加班要給加班費,但發表文章就不能掛名;他建議在科基法外另訂博後和助理的管理辦法。

大學研究的技術轉移、科技採購、智慧財產權議題昨天也是討論焦點。政治大學名譽教授劉江彬指出,技轉後短時間內可能會「圖利」大學或研究機構,但未來整體產業提升後,政府就可以收割;如果政府沒辦法在智材策略上「說清楚講明白」,「黃金10年」的口號只怕會「非常辛苦」。
(看新聞原文)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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