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聯合報「標準扣除額」資料錯誤(中央社地雷稿)
2010/05/12 10:46:41瀏覽695|回應0|推薦1
善用房租報稅 節稅4440元起跳

所得稅申報起跑,房仲業者提醒「房客族」,租屋費可以採取列舉扣除方式,最多可以扣除12萬元,節稅效果4440元起跳。

9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5月1日開跑,至5月31日為止。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王乃佳提醒,在外租屋或是住宿學校的租屋族,可以享有1年最高新台幣12萬元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租屋族不要讓權利睡著了。

王乃佳說,申報租屋費用必須是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並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前提是租屋為自住使用,且如果已經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的話,就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

舉例來說,若是在外租屋的單身無殼蝸牛族,以每月租金1.2萬元來講,1年下來房租支出有14.4萬元,若是採用列舉扣除額申報,房租支出的列舉上限為12萬元,遠遠超過標準扣除額的4.6萬元,假設最後所得淨額適用最低6%級距,可以產生(12萬元-4.6萬元)×6%=4440元的節稅效果。

王乃佳指出,依照國稅局解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不受一間房屋只能申報一次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數人合租1間房屋,每個人可以列舉扣除的上限都是12萬元。

如果是前半年租屋、後半年晉身為有殼族並有購屋借款利息的情形,只能選擇其中 1種申報,因此納稅人必須衡量並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延伸閱讀》
.2010報稅專輯
.使用網路報稅步驟
.申請自然人憑證看這裡
.省稅大作戰 請準備這些
.金融憑證網路報稅聯合服務網站


【2010/05/11 中央社】(看新聞原文)

聯合滋事庫轉貼讀者指正。聯合報至今無回應。看上下文,資料應該是「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王乃佳」提供。

xiaobay 發言於2010-05-11 16:15:37         

標準扣除額去年報稅時就已經提高了!今年更提高為7萬6。怎麼還拿舊的單身標準課除額來報導呢?都沒有做功課喔!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oyoman&aid=402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