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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4 01:32:27瀏覽271|回應0|推薦1 | |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對於性騷擾正確的基本觀念 一、了解區辨潛在騷擾者之警訊指標,並與其保持適度距離 (學者曾指出五個重要指標如下): 1. 歧視女性而認為女性本該順服、依賴者。 2. 喜用汙衊性言語評論女性者。 3. 濫用藥物或酗酒者。 4. 過度壓抑自己情緒與感受者。 5. 低挫折容忍力與處理壓力有困難者。 二、清晰的溝通 由於男女社會化過程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對於某些事物之看法有很大的不同,甚至對於性騷擾的態度亦然,是以當事人對於潛在的加害人,在溝通上必須十分清楚地表達自己真正的想法,以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性騷擾。 三、 對性騷擾堅決地說「不」 某些潛在的加害人具有性侵害迷思,如「說『不』就是『好』的意思」,或是「女性有被強暴的慾望」,因此專家建議,如果對方強行施予不受歡迎的行為,當事人應該立刻表達出來,以適時制止。 四、 必要時應採取行動 對於性騷擾者的行為,隱忍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而會姑 息養奸,使得情況變本加厲。因之,當事人應在衡量輕重後,於適當時機採取積極行動,而由於受害者常不只一個,是以其可以聯合其他受到相同騷擾的受害者一起行動。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 劉家榮律師. 沈志祥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6樓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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