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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警察局殺人事件】 第四章  致公會
2007/09/15 23:03:35瀏覽357|回應0|推薦2

第四章  致公會


在台灣,隨著社會的富裕安康,宗教的信仰也走上了多元化和繁鎖化。就以一個大甲媽祖出巡繞境的準備工作來看,光是經過路線的安排就煞費苦心,十幾萬個信徒隨香參拜,沿途信眾的設案臨拜,媽祖每到一個地區時的巡境跪接以及鑽媽祖轎底的儀式,其中牽涉到的不只是媽祖駐蹕那些寺廟院必需由媽祖和地方眾神以擲茭決定,就連決定後的路線安排也要盡善盡美,務求面面俱到,才不會得罪另一方的神明。

可別以為這就代表了一必會照步進行,還會半路殺出程咬金,攔路搶媽祖;

於是就很容易地演變成地方上不同派系大規模的信仰抗爭,而代表支撐和展現實力的雙方卻都是隸屬不同師門的所謂八家將眾人陣頭,只有他們年青力壯,又經常在一起合作各種廟會活動,因而有了基本的組織芻形,成了另類結社方式:

又因為這種社團組織還是政府大力鼓勵的民俗組織,平時就在各個城鎮自己的廟會範圍內訓練,表演,甚至競賽,計有鼓陣,獅陣,八家將等等不同類型的組合,遇到大型的廟會活動,更是相互招引,互相介紹,互相支援,隱隱然就成了一個無形的,尚無龍頭的,貫穿全省的龐大武力組織。

所謂攔路搶媽祖,就是當媽祖出巡路經某一地方時,忽然有另一個寺廟院會的信眾,出面攔截媽祖原定的行程,幾乎是強迫地希望媽祖也出巡到那批信眾所屬的寺廟,為他們廟會的信眾祈福。

規模龐大的搶媽祖行動,就是以廟會所屬或是依附的八家將陣頭為衝撞代表,被搶的一方廟會當然也是出動他們所屬的陣頭護衛媽祖,於是乎一場流血搶神活動就出現在神聖莊嚴的信仰活動中,染血的慶典只不過是延誤了行程,還會繼續下去,一直到媽祖巡境完成才會結束這段打打殺殺的日子。

這種搶打雙方的血肉撕殺別以為只不過是小場面,要知道,陣頭雙方使用的卻是中國自古相傳的武器呢,電影上看到的十八般兵器一樣不少,再加上現代手工藝的進步,使得武器的鋒利度更加銳利,其中除了齊眉棍還是木質的外,其他的法器都是鐵質的殺人利器,只除了沒有現代槍械罷了;

不對,應該說也有,只不過沒拿出來用罷了,像去年彰化市的搶神爛仗中,已排定行程的廟會,竟然是請到了最佳媽祖保鑣──刑事警察──擔任拉抬媽祖神轎的工作以防對方行搶,對方還是派人搶,只不過有所顧忌而沒成吧,看來下個年度,可能真的會出現烏滋槍之類的搶媽祖動作了。

既有了搶神的衝突,再加上陣頭間接案迎神中一定會發生的磨擦,即便沒有搶神活動,在同一個大的活動中,不同組群的陣頭也會碰面,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也就時有耳聞。

像媽祖出巡回到了大甲,為了陣頭誰應在誰之前表演,也在媽祖面前上演了一幕真刀實槍的流血博命演出,

只不過這回的演出沒獲得觀眾如雷掌聲,善良的信徒給橫飛的血肉場面嚇得哭天搶地,陣頭雙方賣命演出也都大傷原氣,再也招不到人了。

在陣頭中,最有歷史以及凝聚力的就是致公會。

致公會見諸有記載的歷史已將近一百多年,真正在台灣的歷史,則是隨著漢人的移民以及在台灣的彰泉械鬥而茁壯;日本統治時代,就隨著日本人刻意打壓中國道教的步調,跟道教隱入佛教一樣,致公會化明為暗,散居各處,一起隱身成了鄉野的趺打損傷師傅,間中傳習著中國武術以及青幫幫會的做為;

等到國民黨成立,在大陸推翻了滿清,建立了民主共和後,受到鼓舞的台灣人避開日本人的監督又開始奔走,漸漸依附著廟會而公開活動;當國民政府遷台之後,又怕造反,所以一直在半禁止狀況中,近年來則是發展的非常蓬勃。

幾乎,每一個相關的獅陣,八家將,鼓陣中,都可以嗅出那一絲絲血脈相連的淵源,再加上,致公會領導群明確的處事原則和對這種民俗不遺餘力的推展,以及對其陣頭,獅,鼓陣嚴格的訓練,一再地於相關競賽中拔得頭籌,因此,正統的致公會會眾就成了這一個群組中人人敬仰的源頭,只要是致公會的成員,無不讓他三分以示敬重,只要致公會登高一呼,莫不景從。

為了共存和宣揚民俗,更為了所有陣頭能夠平安為神工作,針對大甲媽祖出巡所發生的一連串意外,致公會應眾陣頭所請,出面做了協調工作,間接地也等於各個陣頭承認了致公會武林盟主的地位。而致公會的立場是只能提供陣頭雙方協調的參考,願不願聽從或是遵守協調則沒有執行約束力,全看各個陣頭自己的意願。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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