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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8 09:23:45瀏覽841|回應0|推薦16 | |
守在車河裏的“大鲨魚” 在加州住了幾個月,回到馬尼拉後,開車時亂嗡嗡的頭腦還沒從時差中清醒過來,卻驚覺滿街到處都是聚成一堆一堆吃錢的“大鲨魚”,一不小心,就會莫名其妙被守在各路口的“大鲨魚”給揮手喊停,然後就是湊到窗前的罰單。 晨早,走進久違的球場,還來不及活動一下筋骨卻先聽到球友的宣告:“從亞典耀大學出來,在Katipunan最左邊的第二車道U轉,卻被守在U路口的‘大鲨魚’给攔下,被告知只有在最左邊的那個車道方可U轉,其它的都是違規,罰款一千,又窥见到球友沒系安全帶,另罰款一千,共兩千。球友跟“鲨魚”大殺價,最後以兩百塊成交。” 後来球友的丈夫得知後說:其實只需五十快就可搞定。 聽得我木瞪口呆,原來可以殺這麽大的價!如我被“大鲨魚”盯上,會假裝沒看到,瞄到鲨鱼旁沒摩托車,就會加速油門逃之夭夭。上次沒溜掉,好像是付給五百塊,才不了了之。 哎喲!还真是冤大頭。 到晚上要去青山區接兒子,走在乙沙大道上的最左邊車道,然後轉進乙沙天橋下,准備在天橋下繞一圈好進入左边的Santolan街,可當我一駛進橋下,路口已守候著兩只“大鲨”把我攔住,其一“大鲨”言及:這條道是專給從鄉下來的大巴使用的。何時定的條規?兩年前。怎麽可能?我才去加州三個月,怎麽都變了。他更言:“妳駛進來時,沒看到路口有寫嗎?” “是有看到一些字,但黑燈瞎火而且車速那麽快,我能讀到什麽? 暗忖:或許孫悟空的千裏眼加火眼金睛方能見到,但我這普通眼哪能看得到?” 唉!算了,還是廢話少說!更有早上球友的經曆當前車之墊,我是成竹在胸,也就好不客氣的單刀直入主題,問:妳要多少錢?另一“大鲨”馬上靠近,先指給我看他早上開出的罰單,说:都是一千塊,然後再开价:兩百!我說一百。最後一百五成交。 錢送出後,大鲨魚們爲我開路,讓我直接左轉進Santolan 。(馬尼拉现有很多街道都不能直接左轉,要過到前面U轉,再繞回來右轉進)。 聖誕節快到了,這些觸目驚心又填不飽胃口的“大鲨魚”已全体出動出來大捕食了,做零九年最後的沖刺,大家还是小心为是! 《守在車河裏的“大鲨魚”》 刊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八日菲律賓《世界日報》 <廣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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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