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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 23:53:30瀏覽452|回應0|推薦8 | |
搬家的时候,我装了满满十三箱书,害得搬家工人说,“什么东西这么重呀,累死人,早知道就多收钱。”在新居里,我望着被拆成一片片的书柜叹气,无论找多高明的木工也装不上了,因为华宇物流弄丢了我书柜下边的二个大抽屉。望着那散落在房间各个角落的书,我郁闷到底了。 这边,我还在源源不断地买书,那边她们却没容身之所。 今天去宜家逛逛,买个新书柜吧,先别说质量一般却贵得要死,就是妈妈也在旁边边研究边说,我看是装不下 。看来要给她们找个家还真难呢。可是,这还是在卖了爸爸N多书的情况下,选了又选的结果呢。 有一些不太翻的旧版书很不情愿地被我抛弃了,因为这次搬家,路程太远,几千公里,就不让她们舟车劳顿却还是来我这里睡觉啦,我深知对不起她们,也没认真翻过就抛弃了,还没来得及懂,希望她们的价值别是体现在废纸秤上的区区数字吧。这倒像旧社会养不起孩子的父母,卖掉孩子也要找个能吃饱饭的好人家,我把一些舍不得卖又带不走的书送了朋友、送了亲人、送了邻居,被叮嘱人家善待她们,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但无法带走。这自欺也欺人,哪有喜欢却送人的道理呢。 跟我来的是我的最爱,现在躺在地上睡觉。我隔几天就去看她们,新房子装修后在放空气,我担心书里不飘墨香而是飘甲醛,那开卷便无益了。 遗失的也分几种情况,一种是主动的,曰:送;另外也有被同学朋友看上了被“借”走的,可曰:抢。因为不利诱不乞求,直接就言喜欢,非要据为己有,害得我只好到处再寻其它版本,有几本书就再也无法找到了。 我还有一个毛病喜欢送人礼物,少买别的,买书。有时太好的书被送出去了,心有不甘,再去给自己买一本,常常会引得人发问,这本书你买了几本了,为什么呀?另外一毛病就是自己看得高兴了,要分享给同事,非要借给人家看,然后讨论。不过讨论过后常常这本书的命运就是——不翼而飞。 买书的途径更是多啦,喜欢的那几个书店,一去一天,大的不得了,经验是一定要穿平底鞋,否则要穿长裤,坐在地上边看边选。有时买多了拎不动,所以有伴也是最好。 有的书店有最新的排行榜,可供参考,尽管那一般只是搞噱头的销售排行榜,但是还是上当地买了不少打榜书,追追流行。 有的书却是要到处去淘,在不经意间突然在旧书摊或杂物店里,还要掩饰自己的狂喜,随便走过去砍价。爸爸淘过好多旧书,《李太白诗集》《水浒传》重印手抄本等等,当时不理解那么旧的书有什么好,但是后来自己也找不到新书的时候就也想碰碰运气找旧书。昆山的同事吕帅哥那天拿着一本旧书向我炫耀,那本书于我可能没价值,但相信他找到它时一定是心怀喜悦、如获至宝的。 最狂喜的还是在朋友家的书架里发现喜欢的书,借来看,不催就不还是朋友们对我常用的手段,有时也可以回报一点。想着我自己丢了那么多书,就认真仔细地搜索朋友、亲戚家的书柜。 以工作为名骗书。有那么几次,因为工作的原因,拿到书券,到书店挑书,那个兴奋,可以不用花钱。但是也有麻烦,因为书太多,便被同事蜂拥而上,自己所剩无几了。 近日,却发现更有趣之现象,在超市的大车里出现用斤称着卖的书,10元一斤,无论薄厚。存在即合理。在时代超市,我买了三本书,用斤称的,只花了22元就淘到了一本小说、一本散文集和一本杂文集。 书多了,有时也并不及时读,真有点“书非借不能读也”的意思,钱钟书说男女谈恋爱的时候最好不要送书,要借书给她,因为一借一还就见了二次面了。 希望今后在藏书的同时也能尽量多读她们吧,但不欢迎朋友来借书索书,那是很悲伤的事情。我的偶像作家在书柜里贴了条儿:书和老婆不外借,我想这也是他丢失了很多“儿女”后的无奈之举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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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