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在床上看書,把腿豎起貼在牆上,血液就那樣控下來,回流到腦子裏。就像小時候把頭從床邊垂下來,長髮在床邊晃呀晃。熱切地盼望陽光散在臉上,我就可以閉上眼睛,接受陽光透過窗玻璃溫柔的撫摸。
那一段段情節早就支離破碎了,對我來說,再精彩的小說也趕不上生活的真實。但在書中盡情地呼吸,盡情的哭泣。有時候人需要用一種東西證明自己存在,或者是淚水,或者是歡笑。
我不認為生活是苦難的,就像小時候玩過的跳格遊戲,可以單腿輕鬆把那一格跳過去。但是我不是像人家外表所看到的那種骨子裏具有快樂DNA的人,我只是比較容易--想得開。儘管忘記更難於接受。
最美的天空是在浦江岸邊攝像機鏡頭裏看到的,不用快放,就有濃厚的雲層掠過。感覺雲在動,是小學作文裏寫不出的情境,那時候我喜歡用“萬裏無雲”。
頂層的演播室有一扇門通向房頂。我喜歡在開播前換換空氣。那時如果是冬日,下面就會萬家燈火,霓虹閃爍。白天短,夜就漫長。寒冷的北方通常會到零下二、三十度,黑暗中,干冷的空氣會讓人清醒有條理,而棚裏的光只會弄得人一團漿糊。
沒想到這裏一樣可以看天,看行走的雲。這是一個男同事發現的。彼時他正躺在寬寬的屋脊上,安詳地看天,他說你也試試,看著看著,心裏就舒服了,什麼煩惱都沒了。就像ZZ說他到教堂裏的感覺吧,我想。
我愛上了這個遊戲,即便是不躺在那屋脊上,依然一想到天空,精神世界裏就多了暢快,如同夏日裏冰鎮的雪碧。
於是我知道我喜歡上了這個姿勢,把臉抬起向上的姿勢。那是不設防的角度。所有人都會因為你的姿態喜歡上你,你的身體是有態度和語言的。
我總不捨得一口氣把喜愛的書看完,因為無論笑容或是淚都不忍心一次,一次就把這表情做完,我就沒有明天的回味。讓那條刻痕再清晰一些吧,我想,為什麼要一氣呵成呢?
合上一本書,我的棉被就加厚了一層,那些長大後失眠的夜晚,可以躺上床上慢慢地閱讀,盡情地呼吸。抬頭看天,我的心就溫柔一度,這等同於那一頁頁一夜夜的挑燈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