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第二波趕豬前先來趕狗吧-趕狗行動內容
2013/10/15 03:55:31瀏覽10414|回應148|推薦112

打從馬政府執政後,民進黨政客及陳水扁就招募更多的網路部隊開始栽贓造謠抹黑政府,甚麼話題都能鬼扯,而社會上的一堆百姓就會被牽著鼻子走跟著議題討論,甚至幫忙拿石頭去丟政府,美其名說看不下馬政府無力的反擊,事實上自己是貪腐幫兇都不知道。

現在同樣地,反大埔的學生從來沒申請過路權及集會遊行就丟鞋鬧事。文林苑、華光社區,哪個白爛組織學生出來有曾申請路權跟集會遊行的?前一陣子,還讓一群學生噴漆塗鴉貼貼紙、霸占內政部門口三天,也沒申請路權跟集會遊行阿。

來說那個公投聯盟吧,五年來霸占住濟南路、中山南路口申請部份路權搭棚養遊民,還自備個狗籠在旁,一次申請就一個月,時間要到就繼續去市政府再申請,誰也無法跟他們搶地盤。

每逢週六、週日,申請立院週邊遊行卻從來不在立法院遊行,上面那張照片就是13日週日下午空無一人、四週毫無遊行人氣的證據。反而沒申請過路權就去西門町拿大旗逛大街,有誰要求過他們申請路權的?沒有!五年來,中正一分局及中正二分局就讓這些公投聯盟在西門町的斑馬線及人行道上隨意遊行,放著大音量的音樂魔音洗腦民眾、分裂國土。現在還擴展到忠孝復興捷運站路口,連大安分局都縱容不處理。

超過三人就算眾人,要說沒申請路權搞集會遊行,四五年來,每週兩次,也起碼超過4百多次警察坐任毫無申請路權及集會遊行權的公投聯盟在西門町違法進行分化國土的行為,這警察也得追究瀆職責任了吧?下面兩圖就是10月13日下午八隻大旗在中華路馬路遊行的證據。

再來說我們12日的遊行吧,一堆網龜鬼扯著我們沒申請路權,違反集會遊行法,鬼扯到一堆人都來丟石頭,還有某UDN格友說連程序都不知道,沒人當我們是紅衫軍。一堆人要我下一次得去申請路權才能辦活動,容許我罵一句粗話,他媽的,集會遊行法第11條:同一時間、處所、路線已有他人申請並經許可者,不能再申請集會遊行。有種就自己熬夜去市政府排隊,搶在蔡丁貴之前,把中山南路、濟南路、青島東路的馬路都包下來,辦個紅衫軍反關說行動,我筱蒨保證號召上百人去參加,當眾下跪道歉。至於我筱蒨夠不夠格當紅衫軍,那些嘴巴喊曾經是紅衫軍,老早就落跑的人沒資格說別人,警察跟媒體最清楚我夠不夠格,這次媒體所有的報導都乖乖寫紅衫軍,他們心裡有數。

把話題拉回來。立法院是民意機構,如果不使用到馬路,週邊是不受集會遊行法限制,不須申請就可以去「陳情」的地方,從集會遊行法第六條就可以看出,不准集會遊行區域五院就只有四院,不含立法院。而在民國97年2月1日,我及紅衫軍仁義之獅夥伴就在群賢樓門口進行長達75天的靜坐,甚至展開13天24小時的絕食訴求,要求第四次罷免陳水扁,從來沒申請過一次路權跟集會遊行,也從沒被警察驅離過。扁政府時期如此,馬政府連行政院內政部大門都能讓學生霸占三天不用申請了,更是如此。這是基本常識,別不懂還來要我申請路權,不用馬路蓋舞台就別浪費時間搞多此一舉的事情。

立法院人行道不需要申請集會遊行就能使用。為了預防萬一,我還事先打電話給認識的警察報備,警察問我多少人會參加,我說不知道,9月17日告訴我要參加的人不到10人來了70多個,現在說12日要上街的人不到30人,不過考量是假日,又有兩星期的宣傳,應該會有一、兩百人吧,到時候走人行道就OK了。

警察說沒問題,蔡丁貴他們雖然長期霸占濟南路一小段路權,但是從來沒在立法院行動,都是到西門町去繞,我們不要去破壞人家棚子就好。我說不會。我們又不是去嗆那些台獨的,幹嘛去破壞他們的棚子,我們只是訴求豬仔立委解散國會而已,沒那種時間理會遊民管理的空棚子。

11日中正一分局的警察也打電話來,問我們遊行的內容,也提到蔡丁貴他們長期霸占的路權。我只說我們走人行道,不會去干擾他們,所以也達成協議行動。11日認識的警察再打電話來問大約人數,我說不知道,應該很多,但是不確定。晚上一位格友傳悄悄話,說蔡丁貴決定落50人來干擾挑釁我們,讓我們行動無法進行。

12日下午一點多,我們還在集結,那些甘願當豬仔立委的看門狗就過來近20人騷擾,拿著汽笛、放著噪音級的音樂企圖壓住我們的聲音,我們嗆豬仔立委干他們屁事,一堆沒道德拿了錢就甘願當貪官的看門狗來妨害別人的言論自由,這種民主他媽的進步,還好意思高喊言論自由、取消集會遊行法,真是放狗屁。

從頭到尾,我們全走在人行道上,維持我們的行動,在鬧事的是那群占著茅坑對付百姓的貪腐走狗們,現在倒來說我們沒有申請路權,人行道也要路權,沒常識還鬼叫的特大聲。既然說人行道、班馬線都要路權,那我們就來告發這些拿大旗,五年來從沒申請路權在西門町逛大街的公投聯盟違反集會遊行法吧。

趕狗行動:

1.依據集會遊行法第四條: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台獨聯盟的主張台灣大陸一邊一國,把大陸國土全都分裂讓給中共,已經觸犯第四條規定,台北市警局還通過公投聯盟遊行申請,違反集會遊行法,觸法在先,毒樹毒蘋果理論,這台獨聯盟的遊行申請根本就不合法,干擾老百姓合法行使言論自由、妨礙他人行動的是公投聯盟及警察。請海內外朋友幫忙把這訊息寫信到市長信箱抗議:https://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00100Q.aspx,要求台北市政府依據集遊法第25條立刻撤除公投聯盟的路權申請,保障中華民國領土主權完整。

不知道該如何寫,請把下面四條直接複製貼去市長信箱

1.立法院門口公投聯盟長期霸占路權,假日申請遊行卻大多不辦行動,請將此聯盟路權收回,還給其他百姓申請遊行的權利。2.該聯盟多次衝撞立法院、破壞公物,違反集遊法第11條,政府有權以第15條要求撤銷路權申請。(例如:8月3日夜間9點30分剪斷立法院鐵欄杆破壞公物、7月30日上午10點衝撞立法院)。3.該聯盟未經申請路權,長期於週六、日到中華路口、忠孝復興路口,大聲播放音樂、舉大旗遊行,違反集遊法,請加強處理、移送法辦。4.該聯盟遊行主張台灣大陸一邊一國,把大陸國土分裂讓給共產黨,觸犯集遊法第4條,請依第25條立刻撤除公投聯盟的路權申請。

2.週六、週日,大家集體當狗仔,公投聯盟下午3點到5點半都拿大旗逛中華路還有忠孝復興捷運路口大街,三個人就構成集會遊行,假日去西門町玩、經過忠孝復興捷運站口,看到有三人就立刻拍照,告發到地檢署違反集會遊行法沒申請路權及集會遊行。要求地檢署偵辦公投聯盟的違法行為。台北地檢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如果不知道如何寫告發內容,也可以將照片(須含有日期)用訪客簿傳給我,記得註明拍照時間是幾點。

3.既然有人堅持要申請集會遊行,白爛組織學生群的各種鬧事,只要超過三人,都拍照告發到地檢署或傳照片給我,大家幫忙告發沒申請集會遊行。讓綠營為所欲為號召學生鬧事的行動,都受集會遊行的懲處。

有人要在立法院當看門狗,對著百姓狂吠,為了讓第二波趕豬行動順利進行,請大家幫忙發信到市長信箱去抗議,塞爆縱容違法五年不處理的郝呆市長信箱,或打電話:02-27208889(代表號)、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去抗議豬仔國會門前的看門狗請移除掉,別妨礙老百姓行使正當的陳情訴願權力。

請大家幫忙趕狗,不先把看門狗趕走,我們要趕的豬仔就有恃無恐,放狗咬人。罵豬仔、走狗都污辱了賜我們食物的豬公、對人類忠誠的小狗,這些豬狗不如、吃老百姓嗆老百姓的社會敗類,該開始好好整頓清除掉了。

至於警察,等到他們真把我移送到地檢署告我違反集會遊行,再來告發他們瀆職保護非法、阻撓百姓言論自由吧。看他們也很辛勞保護我們的安全,就先體諒他們的無奈,別傷及無辜了。

10.15.補充:補上草山先生轉來小治先生查到的節錄一段警政機關的說明:

多數人至立法院陳情或請願,雖未申請集會、遊行核准,仍是受國家法律(行政程序法、請願法)保障之活動範疇,惟應備妥陳情書(或請願書),向行政機關(或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主管行政機關)陳情(或請願),惟應特別注意其限制事項,若超越該二法規定而不受約束,警方仍必須依集會遊行法加以規範。

我們的行動還準備「十問王金平」傳單散發,讓每個人都了解「請願書」內容。

10.17.補充:格友Crimson剪輯完成的1012趕豬行動紀錄,包含立法院遊行部分。歡迎大家直接到youtube觀看,順便按讚喔。順便提醒:影片有版權宣示,要引用之格友,請記得跟Crimson請求同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O_y5sMYRHQ

( 時事評論政治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9023440
 引用者清單(1)  
2013/10/15 08:02 【mmok1103????】 ???????????-??????

 回應文章 頁/共 15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鍾馗
鍾馗抓鬼 和其他人無關
2013/10/16 12:10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12:17 回覆:

不是這一句,是最後一句「你知道我是誰」。

我只知道「中華民族的端午節」水準低落,罵人髒話、到處洗版仇日、仇李、仇馬的思想,被人戳破身份後會像瘋狗一樣,洗版更多來騷擾人,現在還證明真的是網工,可以突破UDN的系統設定。

原來大陸網工也趁機挑撥離間,製造藍綠更深化的仇恨喔。真是無恥。


鍾馗抓鬼
豬婆還是鬼婆 你自己最明白
2013/10/16 11:56
妳造孽太多 自己心虛吧 欺詐犯還敢還嘴!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12:13 回覆:
哇哈哈哈,中華民族的端午節真的是自己跑過來證明自己是大陸網工耶,剛才刪太快了。難怪可以把UDN的系統設定給突破掉,繼續來這裡留言罵髒話。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12:01 回覆:

嗯哼,原來綠營網龜已經出動來這攻破UDN系統,開始亂囉。

看來我號召的趕狗行動真的是打到痛處,連電腦高手都出動來騷擾了,麻煩紅衫軍們大家幫忙更努力去市長信箱檢舉公投聯盟違法,要把申請的路權給撤銷,大家別輸給那些無恥的看門狗。

星期五我再來第二波更擴大的攻擊行動,非讓這些無恥操弄民粹的組織總部被解散。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12:10 回覆:
阿,剛才你留的那一篇刪太快了,再貼一次吧。原來你真的是中華民族的端午節唷。

筱 蒨-Lucif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16 11:42

敬告各位格友,

因為被我拆穿是紅陸龜的部落客「中華民族的端午節」,又開始發神經用暱稱來這裡罵髒話搞臭版面,所以只好把回應設定為udn會員。

UDN部落格有這種見不得人的小人在到處洗版格友誹謗羞辱其他人,只好公開讓這種無恥小人現形。如果各位格友的訪客簿有暱稱在那罵日本人還罵李登輝、馬英九、國民黨女黨工,都是中華民族的端午節傑作。

請大家共同唾棄這種到處罵髒話的大陸網龜。(提告他公然侮辱罪,警察回覆此人IP在美國、澳門等不同地區,與此人說住香港、台灣不同。顯見此人搞挑撥離間,製造仇日、仇馬、仇國民黨的惡毒心態。)


Hatori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16 11:24

只會人身攻擊的自己承認是小朋友,這圖真的很多地方都適用。民進黨倒閣失敗又內鬨,留言一片倒了,還不快去護航,別只會鬧版。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11:49 回覆:

那些來鬧版的,層次太低,找幾個罵髒話的來提告,讓他們知道這裡不是臉書,也順便賺一下外快當零用錢。奸笑(呵呵、嘿嘿)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16 11:23
小屁孩李良吉嗚嗚嗚哭了.....回去找媽媽...李良吉掰!!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11:51 回覆:
那種水準低落的小屁孩,一堆都是未成年人,搞不清楚真實世界是有法律可以治他們的。以為集體圍剿罵髒話就是「伸張正義」,等真被告就知道怎麼死的了。

看不下去
2013/10/16 11:21
警察舉牌四次認証的違法集會,東扯西扯不承認警察的判定,倒是用自己錯誤的觀念來解釋法條「自我感覺良好」的說自己沒錯。

一個是非題就能問倒你們:請問這次紅衫集會有沒有被警察舉牌警告為違法集會?
若答案為「是」,紅衫違法,結案。
若答案「不是」,還請教警察是舉牌給空氣嗎?

是不是毒樹果實,也是檢察系統檢視後才算數,不是你們自己自嗨解釋的。(cct@cct.com)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11:56 回覆:

如果不耙前面的文,又看不懂文章內的說明,我只能說你的頭腦智能竟然到達嚴重無法運轉的程度,實在可悲。

既然是檢察系統檢視後才算數,那現在社會上在說特偵組是非法監聽,毒樹毒蘋果理論,都是一群腦殘自嗨解釋的囉?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16 11:14
[樓下幾個沒登入的李良吉屁孩]
PTt轉貼~ 有個小屁孩,他叫李良吉~ 同學都叫他阿吉。 有天他哭著回家,跟媽媽說他要轉學。 媽媽問他為甚麼?然後他就回答了:同學都罵我!媽媽問:罵你甚麼? 他就回答:同學回家時都會罵我說:阿吉掰、小吉掰! 這時媽媽更生氣的說:你可以告訴老師啊!阿吉就說了:老師更過份,老師都跟我說 李良吉掰!!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12:04 回覆:

看來大家更要努力貼文去市長信箱告狀了。

連髒話攻擊都出籠了,這些小屁孩把臉書那一套拿來這裡使用,大家就在現實社會上回報給公投聯盟吧。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16 11:09
[樓下幾個沒登入的屁孩]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12:06 回覆:
那種直接罵髒話的,我刪掉一些、再保留一兩個來提告公然侮辱。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16 10:59
簡慢慢惱羞成怒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12:08 回覆:
一群沒有腦袋思考,講不出反駁的話,只好靠罵髒話來洗版騷擾別人,把我們的說明證明公投聯盟才是違法者的證據給壓到後面去,真是無恥。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16 10:57
建議筱倩今天別再對一些無聊的人做出回應,多日來妳與網友如草山.阿治等耐.意憔~毒毒等都耐心的解釋但我想這些人(也許只是個別一.兩個.都是分身已經有人自打嘴巴了)根本不識字看不懂,就讓他自言自語當笑話~~哈~~哈~~今早有一貼文末寫共勉.真是笑到我肚子痛,跟這種白癡有什麼好共勉,真是不要臉。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12:20 回覆:

謝謝,我今天也有事情要處理,早上才剛回來,回點回應,下午再去陪朋友到醫院檢查身體。

那些來亂的,綠的有、紅陸龜也有,大家就當看笑話,見識一下被踩到尾巴痛得唉唉叫的小人作為吧。

頁/共 15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