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第二波趕豬前先來趕狗吧-趕狗行動內容
2013/10/15 03:55:31瀏覽10413|回應148|推薦112

打從馬政府執政後,民進黨政客及陳水扁就招募更多的網路部隊開始栽贓造謠抹黑政府,甚麼話題都能鬼扯,而社會上的一堆百姓就會被牽著鼻子走跟著議題討論,甚至幫忙拿石頭去丟政府,美其名說看不下馬政府無力的反擊,事實上自己是貪腐幫兇都不知道。

現在同樣地,反大埔的學生從來沒申請過路權及集會遊行就丟鞋鬧事。文林苑、華光社區,哪個白爛組織學生出來有曾申請路權跟集會遊行的?前一陣子,還讓一群學生噴漆塗鴉貼貼紙、霸占內政部門口三天,也沒申請路權跟集會遊行阿。

來說那個公投聯盟吧,五年來霸占住濟南路、中山南路口申請部份路權搭棚養遊民,還自備個狗籠在旁,一次申請就一個月,時間要到就繼續去市政府再申請,誰也無法跟他們搶地盤。

每逢週六、週日,申請立院週邊遊行卻從來不在立法院遊行,上面那張照片就是13日週日下午空無一人、四週毫無遊行人氣的證據。反而沒申請過路權就去西門町拿大旗逛大街,有誰要求過他們申請路權的?沒有!五年來,中正一分局及中正二分局就讓這些公投聯盟在西門町的斑馬線及人行道上隨意遊行,放著大音量的音樂魔音洗腦民眾、分裂國土。現在還擴展到忠孝復興捷運站路口,連大安分局都縱容不處理。

超過三人就算眾人,要說沒申請路權搞集會遊行,四五年來,每週兩次,也起碼超過4百多次警察坐任毫無申請路權及集會遊行權的公投聯盟在西門町違法進行分化國土的行為,這警察也得追究瀆職責任了吧?下面兩圖就是10月13日下午八隻大旗在中華路馬路遊行的證據。

再來說我們12日的遊行吧,一堆網龜鬼扯著我們沒申請路權,違反集會遊行法,鬼扯到一堆人都來丟石頭,還有某UDN格友說連程序都不知道,沒人當我們是紅衫軍。一堆人要我下一次得去申請路權才能辦活動,容許我罵一句粗話,他媽的,集會遊行法第11條:同一時間、處所、路線已有他人申請並經許可者,不能再申請集會遊行。有種就自己熬夜去市政府排隊,搶在蔡丁貴之前,把中山南路、濟南路、青島東路的馬路都包下來,辦個紅衫軍反關說行動,我筱蒨保證號召上百人去參加,當眾下跪道歉。至於我筱蒨夠不夠格當紅衫軍,那些嘴巴喊曾經是紅衫軍,老早就落跑的人沒資格說別人,警察跟媒體最清楚我夠不夠格,這次媒體所有的報導都乖乖寫紅衫軍,他們心裡有數。

把話題拉回來。立法院是民意機構,如果不使用到馬路,週邊是不受集會遊行法限制,不須申請就可以去「陳情」的地方,從集會遊行法第六條就可以看出,不准集會遊行區域五院就只有四院,不含立法院。而在民國97年2月1日,我及紅衫軍仁義之獅夥伴就在群賢樓門口進行長達75天的靜坐,甚至展開13天24小時的絕食訴求,要求第四次罷免陳水扁,從來沒申請過一次路權跟集會遊行,也從沒被警察驅離過。扁政府時期如此,馬政府連行政院內政部大門都能讓學生霸占三天不用申請了,更是如此。這是基本常識,別不懂還來要我申請路權,不用馬路蓋舞台就別浪費時間搞多此一舉的事情。

立法院人行道不需要申請集會遊行就能使用。為了預防萬一,我還事先打電話給認識的警察報備,警察問我多少人會參加,我說不知道,9月17日告訴我要參加的人不到10人來了70多個,現在說12日要上街的人不到30人,不過考量是假日,又有兩星期的宣傳,應該會有一、兩百人吧,到時候走人行道就OK了。

警察說沒問題,蔡丁貴他們雖然長期霸占濟南路一小段路權,但是從來沒在立法院行動,都是到西門町去繞,我們不要去破壞人家棚子就好。我說不會。我們又不是去嗆那些台獨的,幹嘛去破壞他們的棚子,我們只是訴求豬仔立委解散國會而已,沒那種時間理會遊民管理的空棚子。

11日中正一分局的警察也打電話來,問我們遊行的內容,也提到蔡丁貴他們長期霸占的路權。我只說我們走人行道,不會去干擾他們,所以也達成協議行動。11日認識的警察再打電話來問大約人數,我說不知道,應該很多,但是不確定。晚上一位格友傳悄悄話,說蔡丁貴決定落50人來干擾挑釁我們,讓我們行動無法進行。

12日下午一點多,我們還在集結,那些甘願當豬仔立委的看門狗就過來近20人騷擾,拿著汽笛、放著噪音級的音樂企圖壓住我們的聲音,我們嗆豬仔立委干他們屁事,一堆沒道德拿了錢就甘願當貪官的看門狗來妨害別人的言論自由,這種民主他媽的進步,還好意思高喊言論自由、取消集會遊行法,真是放狗屁。

從頭到尾,我們全走在人行道上,維持我們的行動,在鬧事的是那群占著茅坑對付百姓的貪腐走狗們,現在倒來說我們沒有申請路權,人行道也要路權,沒常識還鬼叫的特大聲。既然說人行道、班馬線都要路權,那我們就來告發這些拿大旗,五年來從沒申請路權在西門町逛大街的公投聯盟違反集會遊行法吧。

趕狗行動:

1.依據集會遊行法第四條: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台獨聯盟的主張台灣大陸一邊一國,把大陸國土全都分裂讓給中共,已經觸犯第四條規定,台北市警局還通過公投聯盟遊行申請,違反集會遊行法,觸法在先,毒樹毒蘋果理論,這台獨聯盟的遊行申請根本就不合法,干擾老百姓合法行使言論自由、妨礙他人行動的是公投聯盟及警察。請海內外朋友幫忙把這訊息寫信到市長信箱抗議:https://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00100Q.aspx,要求台北市政府依據集遊法第25條立刻撤除公投聯盟的路權申請,保障中華民國領土主權完整。

不知道該如何寫,請把下面四條直接複製貼去市長信箱

1.立法院門口公投聯盟長期霸占路權,假日申請遊行卻大多不辦行動,請將此聯盟路權收回,還給其他百姓申請遊行的權利。2.該聯盟多次衝撞立法院、破壞公物,違反集遊法第11條,政府有權以第15條要求撤銷路權申請。(例如:8月3日夜間9點30分剪斷立法院鐵欄杆破壞公物、7月30日上午10點衝撞立法院)。3.該聯盟未經申請路權,長期於週六、日到中華路口、忠孝復興路口,大聲播放音樂、舉大旗遊行,違反集遊法,請加強處理、移送法辦。4.該聯盟遊行主張台灣大陸一邊一國,把大陸國土分裂讓給共產黨,觸犯集遊法第4條,請依第25條立刻撤除公投聯盟的路權申請。

2.週六、週日,大家集體當狗仔,公投聯盟下午3點到5點半都拿大旗逛中華路還有忠孝復興捷運路口大街,三個人就構成集會遊行,假日去西門町玩、經過忠孝復興捷運站口,看到有三人就立刻拍照,告發到地檢署違反集會遊行法沒申請路權及集會遊行。要求地檢署偵辦公投聯盟的違法行為。台北地檢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如果不知道如何寫告發內容,也可以將照片(須含有日期)用訪客簿傳給我,記得註明拍照時間是幾點。

3.既然有人堅持要申請集會遊行,白爛組織學生群的各種鬧事,只要超過三人,都拍照告發到地檢署或傳照片給我,大家幫忙告發沒申請集會遊行。讓綠營為所欲為號召學生鬧事的行動,都受集會遊行的懲處。

有人要在立法院當看門狗,對著百姓狂吠,為了讓第二波趕豬行動順利進行,請大家幫忙發信到市長信箱去抗議,塞爆縱容違法五年不處理的郝呆市長信箱,或打電話:02-27208889(代表號)、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去抗議豬仔國會門前的看門狗請移除掉,別妨礙老百姓行使正當的陳情訴願權力。

請大家幫忙趕狗,不先把看門狗趕走,我們要趕的豬仔就有恃無恐,放狗咬人。罵豬仔、走狗都污辱了賜我們食物的豬公、對人類忠誠的小狗,這些豬狗不如、吃老百姓嗆老百姓的社會敗類,該開始好好整頓清除掉了。

至於警察,等到他們真把我移送到地檢署告我違反集會遊行,再來告發他們瀆職保護非法、阻撓百姓言論自由吧。看他們也很辛勞保護我們的安全,就先體諒他們的無奈,別傷及無辜了。

10.15.補充:補上草山先生轉來小治先生查到的節錄一段警政機關的說明:

多數人至立法院陳情或請願,雖未申請集會、遊行核准,仍是受國家法律(行政程序法、請願法)保障之活動範疇,惟應備妥陳情書(或請願書),向行政機關(或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主管行政機關)陳情(或請願),惟應特別注意其限制事項,若超越該二法規定而不受約束,警方仍必須依集會遊行法加以規範。

我們的行動還準備「十問王金平」傳單散發,讓每個人都了解「請願書」內容。

10.17.補充:格友Crimson剪輯完成的1012趕豬行動紀錄,包含立法院遊行部分。歡迎大家直接到youtube觀看,順便按讚喔。順便提醒:影片有版權宣示,要引用之格友,請記得跟Crimson請求同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O_y5sMYRHQ

( 時事評論政治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9023440
 引用者清單(1)  
2013/10/15 08:02 【mmok1103????】 ???????????-??????

 回應文章 頁/共 15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故意不登入來測試...
看來有可能是UDN系統的問題
2013/10/16 14:04

如果不是格主設定沒有設好

那就是UDN系統本身有問題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23:15 回覆:
唉,急著要出門,忘記也到舊版去設定了,這次是我豬頭。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意樵~毒毒寫的不錯
2013/10/16 13:50
集會遊行法第四條值得討論。

很多事情,如小治兄所提資料,都值得大家去找並討論。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23:14 回覆:

我昨天特別把那民國87年的大法官解釋看清楚,第四條是確定有存在必要的。所以91年最新修改的集會遊行法,把第11條第一款的「第四條」刪掉,表示申請時,不需要審核有沒有觸犯分裂國土,但是若集會遊行中有觸犯,就可以要求立刻撤銷集會遊行。

那天台獨聯盟的大旗,第一面就很清楚寫「住民自決建國」,這不是分裂國土,那甚麼才是分裂國土?當然是他們該被解散行動才對。警察舉牌舉錯對象,我能不能要求國賠?


湯盛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16 13:48

昨日發信

處理機關(1):中正第一分局(主辦)- 預計完成日 2013/10/29

處理機關(2):大安分局(協辦) - 預計完成日 2013/10/23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23:10 回覆:

太感激大哥啦,明天我過去看棚子狀況,如果還在,大家就繼續努力,非得拆了棚子才罷休。


林兮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一天一信,趕狗 +1
2013/10/16 13:43

  
各位好,洪七公打狗棒法出擊,我已經出兩招了!

第一招口訣:案件編號(Case Number):MA20131016xxxx 
第二招口訣:案件編號(Case Number):MA20131016xxxx 
第三招口訣:待續……

打狗棒法共有36招,請大家每天練一招!加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23:07 回覆:
太感激林兮大哥了。今天許大姐到附近辦事順便繞過去,有看到警察去「關心」,可惜後續情況不知道,明天我再去現場看一下,如果還在,我們就繼續努力,星期五如果還在,我們就再擴大塞爆信箱的議員名單。

古非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16 13:26
筱蒨 : 我花了不少時間瀏覽了一番您這一陣子的活動紀實,我真的對您為國家社會之無私忘我奉獻很是感動!同時我也看到了您受到一些紅綠兩方面低級的攻擊而令我感到萬分不捨!但請您勿忘了您現在的正義行動也正是在寫歷史,他日絕對會被廣大人民醒悟稱頌及無限敬佩的!然而萬望為國奮鬥之餘也請您要千萬多多保重身體,因為只有具備了健康的身體才能長長久久與大家堅強團結在一起英勇來為『中華民國』橫掃一切妖魔鬼怪重拾天地之正氣!敬請多注意健康切勿太過勞累,大家積極努力之餘也勿忘更要必需為國珍重! 古非 敬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23:04 回覆:

感謝古非大哥。

我只是盡小老百姓該做的事情而已,沒啥大不了,也不用記得,免得以後出門不方便。人怕出名豬怕肥的。Fox恭喜恭喜

我不希望台灣的將來像菲律賓跟韓國一樣,貪污政客都被特赦,貪污不斷發生,老百姓全變成政客的提款機,逼死、逼窮。每個人一生能用的錢有限,何必非要全搜刮到自己家裡。再說錢多太享受,很快就慢性病一堆,還太有錢死不了,不是活得更痛苦,一堆有錢人搞到子孫不賢反目,家中紛爭不斷會比較好?真不知道那些人愛錢愛權在耍笨甚麼。


天佑台灣!!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16 13:15
巳加入趕狗行列.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22:56 回覆:
感謝。Fox恭喜恭喜今天許大姐特別過去那邊看,已經有警察去「關心」了,不過手機太爛,聽不清楚許大姐說甚麼。現在打給許大姐沒人接。

醉裡挑燈看劍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16 12:58

筱蒨......妳這陣子ㄉ作為真的讓綠蠅受不了啦...連網龜訓練所ㄉ後勤部隊都出動ㄌ......

網龜現形...正好一舉成擒......

筱蒨加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22:54 回覆:
人格低劣才會去當網龜,被抓包了,低等人格的抓狂就會出現,每次看到他在狂洗版就覺得好笑,要不是要讓其他人的回應比較容易被看到,否則還真不想刪掉,讓大家看到一個抓狂網龜的爆笑行徑。

ttt30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10/16 12:49
由他吧!凡事都有兩面貼的人高興.看的人清楚.再怎麼難聽難看的在馬總統的臉書都看過了.這次趕豬會那麼成功這些平常橫壩於各網路的網工也很有幫忙貢獻。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22:51 回覆:
這些網工有時看起來也蠻可笑的,展現小人無恥的樣貌,也讓大家看清網路上真的有領錢做事的網龜的存在。

向前行~芃羚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
2013/10/16 12:42

一天一信寄給台北市府信箱

趕狗活動加油

因為趕猪趕狗活動已經有效果了,所以樓下數位綠蛆按捺不住了急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22:49 回覆:

綠網龜外,還有紅陸龜「中華民族的端午節」在這裡趁機洗版罵髒話。

戳破小人面目就會遇到這種狀況。


.
鍾馗大人 怎麽連繫你?
2013/10/16 12:31
抓鬼還要老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6 12:38 回覆:

原來紅陸龜、綠台龜全都合作啦。網工真是辛苦,把UDN系統攻破,連設定都對你們無效,看來我們趕狗行動得更努力才行,否則這些魑魅魍魎全都囂張妄為了。

紅衫軍及非綠營的朋友,為了台灣的永續發展,不容許有貪腐集團花錢請網龜來操弄社會民粹、扭曲是非,請大家務必去市長信箱留言,用民意製造輿論力量,支持台北市政府撤銷台獨組織的帳棚,不把惡犬趕離,白爛組織群就會更加囂張、豬仔國會也會更肆無忌憚。

頁/共 15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