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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波趕豬前先來趕狗吧-趕狗行動內容
2013/10/15 03:55:31瀏覽10481|回應148|推薦112

打從馬政府執政後,民進黨政客及陳水扁就招募更多的網路部隊開始栽贓造謠抹黑政府,甚麼話題都能鬼扯,而社會上的一堆百姓就會被牽著鼻子走跟著議題討論,甚至幫忙拿石頭去丟政府,美其名說看不下馬政府無力的反擊,事實上自己是貪腐幫兇都不知道。

現在同樣地,反大埔的學生從來沒申請過路權及集會遊行就丟鞋鬧事。文林苑、華光社區,哪個白爛組織學生出來有曾申請路權跟集會遊行的?前一陣子,還讓一群學生噴漆塗鴉貼貼紙、霸占內政部門口三天,也沒申請路權跟集會遊行阿。

來說那個公投聯盟吧,五年來霸占住濟南路、中山南路口申請部份路權搭棚養遊民,還自備個狗籠在旁,一次申請就一個月,時間要到就繼續去市政府再申請,誰也無法跟他們搶地盤。

每逢週六、週日,申請立院週邊遊行卻從來不在立法院遊行,上面那張照片就是13日週日下午空無一人、四週毫無遊行人氣的證據。反而沒申請過路權就去西門町拿大旗逛大街,有誰要求過他們申請路權的?沒有!五年來,中正一分局及中正二分局就讓這些公投聯盟在西門町的斑馬線及人行道上隨意遊行,放著大音量的音樂魔音洗腦民眾、分裂國土。現在還擴展到忠孝復興捷運站路口,連大安分局都縱容不處理。

超過三人就算眾人,要說沒申請路權搞集會遊行,四五年來,每週兩次,也起碼超過4百多次警察坐任毫無申請路權及集會遊行權的公投聯盟在西門町違法進行分化國土的行為,這警察也得追究瀆職責任了吧?下面兩圖就是10月13日下午八隻大旗在中華路馬路遊行的證據。

再來說我們12日的遊行吧,一堆網龜鬼扯著我們沒申請路權,違反集會遊行法,鬼扯到一堆人都來丟石頭,還有某UDN格友說連程序都不知道,沒人當我們是紅衫軍。一堆人要我下一次得去申請路權才能辦活動,容許我罵一句粗話,他媽的,集會遊行法第11條:同一時間、處所、路線已有他人申請並經許可者,不能再申請集會遊行。有種就自己熬夜去市政府排隊,搶在蔡丁貴之前,把中山南路、濟南路、青島東路的馬路都包下來,辦個紅衫軍反關說行動,我筱蒨保證號召上百人去參加,當眾下跪道歉。至於我筱蒨夠不夠格當紅衫軍,那些嘴巴喊曾經是紅衫軍,老早就落跑的人沒資格說別人,警察跟媒體最清楚我夠不夠格,這次媒體所有的報導都乖乖寫紅衫軍,他們心裡有數。

把話題拉回來。立法院是民意機構,如果不使用到馬路,週邊是不受集會遊行法限制,不須申請就可以去「陳情」的地方,從集會遊行法第六條就可以看出,不准集會遊行區域五院就只有四院,不含立法院。而在民國97年2月1日,我及紅衫軍仁義之獅夥伴就在群賢樓門口進行長達75天的靜坐,甚至展開13天24小時的絕食訴求,要求第四次罷免陳水扁,從來沒申請過一次路權跟集會遊行,也從沒被警察驅離過。扁政府時期如此,馬政府連行政院內政部大門都能讓學生霸占三天不用申請了,更是如此。這是基本常識,別不懂還來要我申請路權,不用馬路蓋舞台就別浪費時間搞多此一舉的事情。

立法院人行道不需要申請集會遊行就能使用。為了預防萬一,我還事先打電話給認識的警察報備,警察問我多少人會參加,我說不知道,9月17日告訴我要參加的人不到10人來了70多個,現在說12日要上街的人不到30人,不過考量是假日,又有兩星期的宣傳,應該會有一、兩百人吧,到時候走人行道就OK了。

警察說沒問題,蔡丁貴他們雖然長期霸占濟南路一小段路權,但是從來沒在立法院行動,都是到西門町去繞,我們不要去破壞人家棚子就好。我說不會。我們又不是去嗆那些台獨的,幹嘛去破壞他們的棚子,我們只是訴求豬仔立委解散國會而已,沒那種時間理會遊民管理的空棚子。

11日中正一分局的警察也打電話來,問我們遊行的內容,也提到蔡丁貴他們長期霸占的路權。我只說我們走人行道,不會去干擾他們,所以也達成協議行動。11日認識的警察再打電話來問大約人數,我說不知道,應該很多,但是不確定。晚上一位格友傳悄悄話,說蔡丁貴決定落50人來干擾挑釁我們,讓我們行動無法進行。

12日下午一點多,我們還在集結,那些甘願當豬仔立委的看門狗就過來近20人騷擾,拿著汽笛、放著噪音級的音樂企圖壓住我們的聲音,我們嗆豬仔立委干他們屁事,一堆沒道德拿了錢就甘願當貪官的看門狗來妨害別人的言論自由,這種民主他媽的進步,還好意思高喊言論自由、取消集會遊行法,真是放狗屁。

從頭到尾,我們全走在人行道上,維持我們的行動,在鬧事的是那群占著茅坑對付百姓的貪腐走狗們,現在倒來說我們沒有申請路權,人行道也要路權,沒常識還鬼叫的特大聲。既然說人行道、班馬線都要路權,那我們就來告發這些拿大旗,五年來從沒申請路權在西門町逛大街的公投聯盟違反集會遊行法吧。

趕狗行動:

1.依據集會遊行法第四條: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台獨聯盟的主張台灣大陸一邊一國,把大陸國土全都分裂讓給中共,已經觸犯第四條規定,台北市警局還通過公投聯盟遊行申請,違反集會遊行法,觸法在先,毒樹毒蘋果理論,這台獨聯盟的遊行申請根本就不合法,干擾老百姓合法行使言論自由、妨礙他人行動的是公投聯盟及警察。請海內外朋友幫忙把這訊息寫信到市長信箱抗議:https://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00100Q.aspx,要求台北市政府依據集遊法第25條立刻撤除公投聯盟的路權申請,保障中華民國領土主權完整。

不知道該如何寫,請把下面四條直接複製貼去市長信箱

1.立法院門口公投聯盟長期霸占路權,假日申請遊行卻大多不辦行動,請將此聯盟路權收回,還給其他百姓申請遊行的權利。2.該聯盟多次衝撞立法院、破壞公物,違反集遊法第11條,政府有權以第15條要求撤銷路權申請。(例如:8月3日夜間9點30分剪斷立法院鐵欄杆破壞公物、7月30日上午10點衝撞立法院)。3.該聯盟未經申請路權,長期於週六、日到中華路口、忠孝復興路口,大聲播放音樂、舉大旗遊行,違反集遊法,請加強處理、移送法辦。4.該聯盟遊行主張台灣大陸一邊一國,把大陸國土分裂讓給共產黨,觸犯集遊法第4條,請依第25條立刻撤除公投聯盟的路權申請。

2.週六、週日,大家集體當狗仔,公投聯盟下午3點到5點半都拿大旗逛中華路還有忠孝復興捷運路口大街,三個人就構成集會遊行,假日去西門町玩、經過忠孝復興捷運站口,看到有三人就立刻拍照,告發到地檢署違反集會遊行法沒申請路權及集會遊行。要求地檢署偵辦公投聯盟的違法行為。台北地檢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如果不知道如何寫告發內容,也可以將照片(須含有日期)用訪客簿傳給我,記得註明拍照時間是幾點。

3.既然有人堅持要申請集會遊行,白爛組織學生群的各種鬧事,只要超過三人,都拍照告發到地檢署或傳照片給我,大家幫忙告發沒申請集會遊行。讓綠營為所欲為號召學生鬧事的行動,都受集會遊行的懲處。

有人要在立法院當看門狗,對著百姓狂吠,為了讓第二波趕豬行動順利進行,請大家幫忙發信到市長信箱去抗議,塞爆縱容違法五年不處理的郝呆市長信箱,或打電話:02-27208889(代表號)、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去抗議豬仔國會門前的看門狗請移除掉,別妨礙老百姓行使正當的陳情訴願權力。

請大家幫忙趕狗,不先把看門狗趕走,我們要趕的豬仔就有恃無恐,放狗咬人。罵豬仔、走狗都污辱了賜我們食物的豬公、對人類忠誠的小狗,這些豬狗不如、吃老百姓嗆老百姓的社會敗類,該開始好好整頓清除掉了。

至於警察,等到他們真把我移送到地檢署告我違反集會遊行,再來告發他們瀆職保護非法、阻撓百姓言論自由吧。看他們也很辛勞保護我們的安全,就先體諒他們的無奈,別傷及無辜了。

10.15.補充:補上草山先生轉來小治先生查到的節錄一段警政機關的說明:

多數人至立法院陳情或請願,雖未申請集會、遊行核准,仍是受國家法律(行政程序法、請願法)保障之活動範疇,惟應備妥陳情書(或請願書),向行政機關(或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主管行政機關)陳情(或請願),惟應特別注意其限制事項,若超越該二法規定而不受約束,警方仍必須依集會遊行法加以規範。

我們的行動還準備「十問王金平」傳單散發,讓每個人都了解「請願書」內容。

10.17.補充:格友Crimson剪輯完成的1012趕豬行動紀錄,包含立法院遊行部分。歡迎大家直接到youtube觀看,順便按讚喔。順便提醒:影片有版權宣示,要引用之格友,請記得跟Crimson請求同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O_y5sMYRHQ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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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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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1)  
2013/10/15 08:02 【mmok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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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mson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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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14:46

這是我花幾天時間製作的全程錄影,原畫素為1920*1080/60P Full HD錄製,上傳慢且播放會卡卡的。

只好反復壓縮修改剪輯,現在才傳上來。 從我的影片裡可以看到去抗議立法院大約人數,上千肯定有了,不可能像媒體所報只有上百人。

媒體如果想故意宣傳說5000也有人信。但客觀的看大約2000吧。其中也有很多年輕人中年人,不是只有老人,深綠那些來亂的才30幾個人,只有老人和看上去沒洗臉的遊民,少有較正常上班人士。 歡迎大家來看,若覺得還好,別忘記按讚喔.有哪覺得不足的,請提出建議下次改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O_y5sMYRHQ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7 15:38 回覆:

大哥,對您致上最敬禮,連立院的遊行您都有拍到了。大家為了守法,全都擠在人行道上遊行,如果站在濟南路上把那些布條全面拉開,絕對比白T畫面不會差到哪去。

那些看門狗擋得了一時,擋不了永久,敢阻撓我們行動,大家就一起把他們的總部給拆了。對了,那些人來不到20人,濟南路對面還有很多人是要來參加我們行動的,看到那些看門狗在亂,怕有肢體暴力,所以不敢加到遊行隊伍內。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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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14:31
 唉..果然白屁孩被洗腦了~國務機要費, 特別費的的不同都不願承認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7 15:18 回覆:

還在扯余文呢,連特別費是甚麼都搞不清楚,還好意思來這裡丟臉。把他送入黑名單了,懶得再幫蠢屁孩上課,等會兒還得出門去看帳棚拆了沒。

看到王金平這麼積極幫柯建銘關說,再看當初他的言行,這特別費案百分百是王金平勾結民進黨,吃裡扒外找親戚侯寬仁來構陷馬英九,好取代馬成為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繼續把貪腐黑金傳承下去。

侯寬仁查要憑證請款部分完全查不到把柄,余文拿大額發票換原始憑證報帳,那些原始憑證全都放在地下室存放,調查全都沒貪污,連紅白帖都沒拿來報帳請款,搞到把另一半領據領取就視同核銷的部分都拿來檢驗,故意造假筆錄說馬知情該退回卻侵占沒退來起訴,真是夠惡毒無恥的栽贓陷害了。

所有的首長特別費沒有一個人把領據領取部分退還過,連紅白帖都算到憑證請款來多A點錢。看到扁政府這樣清算鬥爭馬市長,也剛好讓法律背書保證馬英九的清廉,更看到他默默行善捐款的事證。這樣的總統,現在還敢公開指責政客關說不對該知所進退,不去挺這種清廉的政治家,難道還去挺一堆貪贓枉法對付司法的政客跟蠢蛋?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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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14:24
哈哈~好有正當性的罵人方法啊~不過小心罵到自己~當年的陳水扁有國務機要費的問題~但馬英九沒有特別費的問題嗎~最後還用一個歷史共業跟一個很爛的大水庫理論來脫罪~最後余文還因此被關~如果你要說最後還是沒罪啊~那麼柯王又有被判有罪嗎~所以對我來說陳馬柯王....等只要是貪腐關說都是不對的~所以我才會說~你要反雖我都不反對但不要支持馬英九就是如此~也不要說什麼為什麼當年那麼多人的紅衫軍不支持你~那是因為當年的紅衫軍是為50%以上的人民發聲而現在的紅衫軍是為一個低於20%以下的政府發聲~這是和當年的紅衫軍相反的~而且人民上街頭發聲是人民的權力,不要因為他們反馬就幫他們戴上民進黨的帽子或是罵他們是白爛組織那是很可笑的做法~因為他們大多數都是中立的~跟當時紅衫軍是一樣的~也為人民為弱勢發聲的~請不用你們簡單的想法來判定他們的做為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7 15:01 回覆:

自己先去看清楚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判決書再來說話吧,一個愚蠢到被洗腦的小屁孩,連分辨是非的能力都沒有,還在拿著綠營洗腦的內容來這裡說蠢話。

如果反馬的超過91%,怎麼會媒體大力宣傳、名人大力加持、還有政客出來力挺,上街頭的「中立」人士竟然會比我們小老百姓自己上街的人數還少?你倒說看看難道台灣為「弱勢人民」發聲的人愈來愈稀少了嗎?

請不要用你簡單的想法來判定我們的作為吧奸笑(呵呵、嘿嘿),就因為我們是中立的小老百姓,所以就算沒媒體幫忙日夜大力宣傳,其他人少了管道知道訊息,所以才出來不多人,但也比929的反馬白T多很多了,人走掉後剩下的紅衫軍拍照,都還比名人帶動的行動人數來的多。

沒能力分辨是非,還不准別人對做對事情的政府支持打氣,先回去多讀點書再來丟人現眼吧。


right on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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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蓬不是車子
2013/10/17 13:27
租停車位不是該停車嗎? 怎麼改變用途搭起帳篷來了。  帳篷妨礙視線,破壞觀瞻。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7 14:19 回覆:

除了妨礙視線、破壞觀瞻,還違法違憲洗腦百姓正確的國家意識,製造對立仇恨,煽動年輕人進行社會動亂行為,真是罄竹難書。

可惜看來真有去市政府信箱檢舉抗議的人大概不多,所以棚子如如不動、依舊在那招搖,沒有大量民意撐腰來讓警方強力拆除,警察應該會被綠營民代施壓,孬到不敢動手處理。看那棚子能放在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旁不受法律控制,就知道這背後「關說、施壓」的政客力量有多大了。


ttt30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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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11:55
原來台北這麼好啊!路邊停車位可以租來搭違建.真是特權的"金店面"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7 14:13 回覆:

一個月三萬元就能擁有最佳店面大打推翻國家廣告,還能收納台獨旗幟,成立白爛組織總部來指揮那些愚蠢年輕人去反政府、挺貪污犯,這麼好康便宜,還能不受法律控制的店面,也只有不作為的市政府可以任由叛國組織公然在行政中心違法搭建,影響觀瞻。

縱容違法違憲的棚子搭建,還保護這些違法違憲的組織來騷擾阻撓老百姓憲法保障的訴願行動,到今天第三天市政府如果還對百姓檢舉的違章建築毫不理會。第二波就開始炸民代的信箱、第三波就去監察院檢舉市政府對違法違憲的行為縱容不理,要求彈劾台北市政府及警察局。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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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11:41

只有一個小屁孩, 有點冷場~ 來一個獨笑話

不是笑話 什麼才是笑話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7 14:02 回覆:

當初陳水扁貪污弊案爆發,鬼扯台灣獨立,那時大家都覺得好笑幼稚,誰會理他,結果七年下來,現在一堆年輕人還真被洗腦成功,看馬總統臉書還有許多綠營臉書社團、PTT、媒體新聞的回應,一堆蠢屁孩全在支那豬台灣人的說鬼話,連8萬白T都在唱奴隸革命進行曲。

現在他們更進一步耍蠢到成立台灣民政府,繼續洗腦年輕人,如果我們只是當笑話來看,這些年輕人等洗腦夠久,就不會只笨到被慫恿上街唱奴隸歌了,笨到被慫恿流他們的血、流政客的汗等收割就有可能發生,看那些丟鞋、丟雞蛋的年輕人就知道,慢慢愈來愈暴力指日可待。紅衛兵也是慢慢被洗腦開始文革的,這些綠鬥兵再過幾年「政」革起來不會不可能。

台獨聯盟在年輕人最多的西門町拿大旗放音樂五年了,這腦子已經洗到潛意識裡面,這次如果趕狗行動沒有成功,代表背後政客強力支持這些台獨行動,施壓警方不敢動手,會讓他們更加肆無忌憚進行違法濫權遊行,台灣就會繼續分裂下去,愈來愈動亂。


我愛臺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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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02:37

支持拆掉狗棚!拆掉狗棚!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7 10:21 回覆:

於公於私,這占用國土、分裂國土的狗棚都不應該存在。有人要當看門狗來吠叫合法行使民主國家訴願自由的百姓,我們就要讓這種占據地盤的小人得到教訓。

狗棚不拆、行動不散,繼續留言塞爆市長信箱。


湯盛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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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01:04

民國87年所做的釋憲(445號), 其精神應是解釋立法機關不可以未可確見的因素而拒絕人民申請集會,遊行的權利. 至於正在進行中的集會,遊行人士, 若其行為有違反集遊法第四條者(主張分裂國土), 主管機關(政府)當可驅趕並且撤銷其原來的申請(如果有的話). 公投聯盟遊行的幡布上, 打著"台灣獨立建國"的標語, 是否主張分裂國土, 這就看郝市長如何解讀了.

但公投聯盟長期申用立法院門口周邊的路段, 卻又不一定使用, 已違反申請時所訂明集會、遊行之目的、方式及起訖時間, 而且讓單一或同性質的團體經常申用同一路段, 無形是剝削了其他團體使用該路段的權利. 我們爭取回道路使用權, 合情合法.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7 01:35 回覆:

今天那些違法爛權的人就是因為國人的縱容,愈來愈囂張,愈來愈無恥,妨害別人正當合法的訴願權力,還到處散播我們違法沒申請路權,這種惡人先告狀的行為,就要加倍以牙還牙的奉還。

住民自決建國不是分裂國土,那甚麼才算分裂國土?都要在中華民國領土內再分地域去建國了,國土還能不分裂嗎?現在在中華路、忠孝復興路口舉的牌子還是「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台灣獨立」,這不算分裂國土?任由這些團體連續走5年,台北市政府瀆職嚴重,不拆掉狗棚,下階段就去監察院告發市政府瀆職要求彈劾。

星期六、日如果他們換成反服貿,就照相去告違反集會遊行法沒申請路權及集會遊行權,如果舉台灣獨立,就去派出所告發分裂國土,要求警察立刻處理,否則就告警察瀆職,看警察還能縱容多久。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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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01:04

我才不管你們要反雖那是你們的權力~但如果你們還要再用紅衫軍之名來行動就不要在那罵一些"狗,豬"之類的言語也不要明著挺馬英九~因為當年的紅衫軍是為了反貪腐倒扁運動~並不會去支持那個政治人物也不會用"狗,豬"之類的言語來罵陳水扁或其他人~是一個為是非而戰而且理性的團體~如果你們還是用"狗,豬"之類的言語或是一味只懂的支持馬英九~那麼請你們改名為"藍衫軍"吧~不要再破壞紅衫軍的光榮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7 01:40 回覆:

對不起,紅衫軍是反貪腐的,現在貪腐還關說的就是我們反的對象。

支持馬總統跟特偵組對抗關說無恥的政客,這是紅衫軍從96年國務機要費案開始審理我們就在支持司法做的事情,紅衫軍要求的就是「愛」及「和平」,有愛就會支持做對的事情的人,沒甚麼不能支持的。

至於豬跟狗,你太孤陋寡聞了,豬仔議員是 國父在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七日,於三民主義民權主義第四講中云:「…我們中國革命以後,是不是達到了代議政體呢?所得民權的利益究竟怎麼樣呢?大家都知道現在的代議士,都變成了豬仔議員,有錢賣身,分贓貪利,為全國人民所不齒。…大家對這種政體,如果不去聞問,不想挽救,把國事都付託到一般豬仔議員,讓他們去亂作亂寫,國家前途是很危險的。」由此可知,所謂豬仔議員是指收受賄賂、貪贓枉法、人格卑鄙、為國人所唾罵之民意代表

我們不過是把豬仔議員改成豬仔立委而已。而要幫豬仔立委對付老百姓的,從古至今老祖宗的形容詞就是「看門狗」、「走狗」,這都是歷史專有名詞,要當這種人就得接受這種形容詞,否則就正正當當作人,就不會用豬、狗來稱呼。

破壞紅衫軍光榮的是那些看到不公不義還窩在家裡光說不練、更無恥到自相殘殺的紅衫軍


醉裡挑燈看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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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00:39

市長信箱ㄉ回覆(不知道會不會虛應故事)

編號
(No.)
處理機關
(Reply Office)
處理情形
(Status)
預計完成日
(Scheduled Date)
實際完成日
(Finished Date)
1. 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主辦) 處理中 2013/10/23 23:59:00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0-17 01:04 回覆:

我跟許大姐會隨時去那邊看棚子還在不在。

星期五還在,就擴大抗議範圍,把台北所有市議員、立委的網站信箱、email全都塞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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