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retch.cc/blog/kangjim/12325617
12 月 28 日壹電視正式開台,挾上百億台幣雄厚資金,近千人的龐大組織,「搞大了」開台系列廣告,平面刊登在對手報「自由時報」,電視廣告只在八大、華視出現,其他電視台以「廣告滿檔」為由,拒絕播出,顯見台灣媒體對壹電視十分戒慎恐懼。究竟壹電視的「錢途」在哪裡?可喜的是動腦雜誌做了深入的專題,可惜的是廣告主及媒體代理商仍然把壹電視當成電視媒體。
兩年前,壹傳媒在台灣申請了新聞、綜合、娛樂、電影、體育等5個頻道, NCC 僅同發給電影及體育衛星電視執照,或許,壹傳媒因禍得福。如今「網路電視」市場日漸成熟,具備法令規範較寬鬆及互動商機即將出現等好處,壹電視如果能捨棄媒體,將自己定位為通路,先販賣虛擬商品「新聞內容」,再販售實體商品,「錢途」則大有可為。
壹電視定位為通路的好處是,除了可以賺廣告的錢,更能經營會員做起電子商務。以媒體角度而言,發送兩千個「免費機上盒」顯然是不夠的,想賣廣告就要接觸到數十萬、上百萬閱聽人口,搞上100 萬台機上盒,就能創造出新的收視群或收視習慣,每台以 Apple TV 的 99 美元估算,壹傳媒只要花上30億台幣就能搞定。
變更廣告計價模式,有線電視家族早就被保證 CPRP 塞得滿滿,避免紅海殺價競爭,應捨棄電視台 CPRP(「單位收視點成本」,Cost per Rating Point)的計價模式,採取藍海策略,爭取因廣告空間不足,無法刊登的日用消費品,採 CPM、CPC、CPL、CPS 等網路計價模式,用千人瀏覽廣告、每個廣告點擊、蒐集每張名單或銷售每件商品來計價,讓廣告客戶算出行銷預算的 ROI,即使沒有客觀的監播收視率調查,廣告效益依然能夠充分展現。
以通路角度而言,從大環境看電子商務勢必蓬勃發展,壹電視避開了電視媒體法規的問題,機上盒解決了「管道」的關鍵因素,挖角各電視台精英應可確保「內容」質的問題,至於量到底要多少才夠?若能把「新聞內容」當虛擬商品販售,就可近距離觀察評估質量,如果做出好口碑,爭取其他媒體上壹電視平台,就可以輕易把量做大,先有虛擬商品販售經驗,跨足實體商品就容易多了!
寬頻網路日益普及,數位家庭是必然趨勢,剛起步的智慧電視 Apple TV 能擊敗 Google TV 的關鍵在於,「內容」及「使用介面」, Google TV 還沒有正式開賣,即因利益衝突被美國主流電視網抵制,反而給競爭對手 Apple TV 可趁之機。經過銷售顯示,Apple TV 的市場接受度高,除了內容之外,數量龐大的 iPod touch、iPhone 及 iPad 使用者,熟悉蘋果使用介面,搖控 Apple TV 十分輕鬆自在。
從消費者的角度看,壹電視若能贈送免費機上盒,大家就有可能試著看看,若能確保訊號品質,提供隨選服務,納入更多與消費者利益相關的內容。例如,近日電視台經常播放行車記錄器的影片,造成轟動的社會事件,壹電視若能利用數位技術,建立行車記錄器爆料平台,消費者受委屈就不用到處陳情,行車記錄器內容還可透過這個平台,產生內容授權及廣告營運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