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沒丟東西,是真的開始覺得寫這種記錄很奇怪
依照日韓的理論原意,以100天為單位,而且寫公開網誌最好
督促自己持續整理與丟棄
然而我真的覺得丟掉的東西就是應該忘了它
居然還把它記下來,甚至還有人鼓勵照相上傳以示丟的是那樣物品
我實在作不到作不到
我希望捨了就忘,越快忘越好
因此誠實地有丟就好,至於丟了甚麼,完全不是秘密,而是瑣碎的毫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