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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11:36:36瀏覽3539|回應11|推薦11 | |
It’s a big deal 2010年3月23日,美國的眾議院與參議院聯席會議通過醫改法案,全名叫做「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去年法案通過的時候,副總統Joe Biden全程參與,並向歐巴馬回報:「It’s a big deal!」,意思就是這是一項重大的法案突破。 法案滿一年的成就 今年2011年3月23日正好滿一年,大家對法案期望很深,法案第一個重點就是,規定健康保險「不能夠拒絕帶病投保」。第二個重點,就是規範「私人保險公司不能夠限制理賠上限」;第三個重點則是有120萬兒童可以納入爸爸媽媽的被保險人範圍內,還有4800萬的老人保險,可以享受到一些健康照護與預防保健的服務,像是「大腸鏡篩檢、乳癌攝影檢查」等,而其中有400萬的老人每年有250美元的藥品費用補助。 OK繃止不住大傷口 以上的確是這個法案所帶來的貢獻,但這些成就對於整個美國的醫療保險問題的改善很有限,觸及的僅僅是邊緣問題,有人評論:「這就像用OK繃去貼一個大傷口,根本沒辦法止血!」 醫療支出沒有減少 法案原本的用意是想要減少醫療費用的支出,然而2010年醫療支出占GDP的17%,估計到2019年則會增加到21%,沒有任何跡象顯示醫療支出會因法案的制度而減少。 事實上,反對者一直存在,但是想要推翻法案相對困難,一開始雖然只要二分之一就可推翻,但是這時歐巴馬可以使用「否決權」,等於要再表決一次,但這時就變成要三分之二的票數反對才可推翻,所以不太可能;所以反對者最立竿見影的作法就是「杯葛預算」。 法案可能違憲 另外還有一條路就是「大法官釋憲」,有幾個州的高等法院判定「醫改法案違憲」,他們認為「國家沒有權利強制人民加保健康保險」,不過大法官會議尚未做出最後決定。 社會互助觀念薄弱 整體來看,美國是個崇尚個人、資本主義的國家,沒有「同舟共濟」的觀念,所以社會健康保險這種「社會互助」性質的制度,在美國可能比較行不通。 另外一個阻力則是健康保險公司方面,由於大多是私人營利單位,遊說的能力更是難以想像,商業氣息濃厚;醫院與醫師都變成既得利益者,變相的恐嚇病患不要加入健康保險,理由是將妨礙病人看病及就醫的自由或是會影響醫療品質。 用台灣的俗諺來說,美國就是「日頭赤焰焰,隨人顧性命」的社會,所以歐巴馬要想順利推動比較偏社會主義的健保政策,還是有一定的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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