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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1 23:01:23瀏覽1776|回應11|推薦171 | |
有人傳來下面的文字,我和作者取得聯繫之後,進行往返辯論。有興趣的朋友,請耐心讀完。 我個人的說法將以「我」標示,下面文章作者的說法,以「他」標示。細心的讀者,也許會發覺,這作者如何廻避我的提問。也請和作者有同樣觀點的讀者,正視我的提問,並回覆。讀完後,任何指教,都歡迎。
請看「他」的文章:
時論-以色列正複製猶太式殺戮 2014年08月04日 04:10
從7月8日迄今,以色列對巴勒斯坦迦薩地帶發動的軍事攻擊,已導致1600巴勒斯坦人死亡,近萬人受傷。以色列一方有63名軍人及3個平民死亡。以色列軍人的死亡多發生在迦薩境內,因此不難得出結論,這不只是場侵略性軍事攻擊,而且是場不對稱的攻擊與屠殺。 為瞭解猶太人與阿拉伯人(巴勒斯坦為其中一部分)的衝突,還得追溯到幾千年前的歷史與宗教原因。 猶 太人原為活動於靠近科威特地區的遊牧民族,西元前1000年在當前的以色列建立國家。由於地處歐亞非的通道,不時受到外族侵略與驅趕,因此早期實際在以色 列生活的日子不到500年。此特殊遭遇導致《舊約》的形成。這是部民族的宗教經書,目的在於規勸猶太人信仰同一個上帝,團結一致,以便重建家國。 西 元70年左右,羅馬帝國驅趕了猶太人致使該民族浪跡天涯、流離失所。這期間,羅馬帝國治下的基督教徒卻借用了《舊約》的一神概念,編造了一本「猶太人出賣 主耶穌,而後要世世代代償還血債」的《新約》。該故事情節導致兩千年之久,猶太人在基督教世界先後被屠殺了1200萬人左右(納粹德國殺了600萬,此前 也在各個基督教地區殺了600萬)。 值得提及的還有,希特勒滅絕歐洲猶太人之時,共有18個基督教國家主動或被動將本地猶太人遣送於納粹分子之手,其他的基督教國家則拒絕對瀕死的猶太難民伸出援手。 德國納粹戰敗後,基督教國家並沒有依據國際法規定,將難民遣返、安置於原居國,而是讓猶太人遷居至猶太人僅占巴勒斯坦總人口的1%左右的巴勒斯坦地區。 1948年以色列建國時,根據聯合國決議,可占有的領土面積略多於巴勒斯坦總面積的50%。經過多次大規模的戰爭與驅趕,巴勒斯坦人原該擁有另一半領土又讓猶太人奪取了絕大部分。換言之,當前以色列實際占領的面積相當於巴勒斯坦地區的90%,其中還包括絕大部分的水源。 如今,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聚集在狹小的迦薩地帶與約旦河西岸。所有海、陸通道都由以色列嚴加管制。尤其是迦薩地帶甚至還不斷受到攻擊。 以 色列一方對其侵略行為提出的辯解是「不時受到迦薩地帶恐怖分子的火箭攻擊」,因此依法進行武裝自衛反擊。問題在於,迦薩地帶偶爾發射的土製火箭平均每50 發才能打死一個猶太人,而以色列施用的是最先進的攻擊性武器。除此,根據國際法規定,自衛反擊的範圍僅僅限於解除危機,而不是進行不對稱的戰鬥與屠殺。 如前所述,《舊約》是部激勵猶太人復國的經書,裡頭描述的對敵殺戮手段極為殘酷無情。如今,以色列當局似乎正在學以致用。 ***************************************************
「我」
你對舊約的說法以及「編造了一本猶太人出賣主耶穌,而後要世世代代償還血債」的《新約》」都非常大膽,我不知道,自古至今有多少對新舊約有專門研究的書籍作者會支持這些主張,也不知道,熟悉新舊約的人,以及猶太教、基督宗教的神學家們讀了會有什麼反應。
我的問題是: 1) 為什麼以色列在2005年撤出迦薩,現在卻在迦薩投彈?利益何在? 2) 為什麼埃及也封鎖迦薩和埃及之間的Rafah關口?埃及是伊斯蘭國家,哈瑪斯脫胎於兄弟會,不是嗎? 3) 文中提到的那些百分比數據來自何處? 4) 當初聯合國分給猶太人較多的巴勒斯坦地,其中有多少是可耕地?看過目前以色列領土中將近一半是沙漠的negev是什麼樣的地形與地質嗎? 5) 如果佔領地中包括絕大部份水源,是指巴勒斯坦沒水或少水用,那麼我在Ramallah小餐廳中看到巴勒斯坦人所吃的螃蟹,是進口的?也好。那麼,從哪裡進口呢? 6)「自衛反擊的範圍僅僅限於解除危機,而不是進行不對稱的戰鬥與屠殺」。如果從2007年至今(以前的不談),你的住處及附近不知道何時會遭到意圖殺害你、你家人或你鄰居的火箭彈攻擊,(還好,「每50發才會打死一個人」),你會對政府提出什麼要求?你會要求政府「怎麼解除危機」?這就牽扯上了「不對稱」。這詞是是前幾年各媒體的用法(因為媒體抄媒體),這次怎麼除了你仍應用之外,都消失了呢?還是我沒讀到?以色列「屠殺」約360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平民」需要近一個月的時間? 請看這段簡單的文字:
If the attempt has been made "to minimize civilian damage, then even a strike that causes large amounts of damage - but is directed at a target with very large military value - would be lawful." Luis Moreno-Ocampo, the Chief Prosecutor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explained that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and the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permit belligerents to carry out proportionate attacks against military objectives, even when it is known that some civilian deaths or injuries will occur." The attack becomes a war crime when it is directed against civilians. After 9/11, when the Western alliance united to collectively topple the Taliban regime in Afghanistan, no one compared Afghan casualties in 2001 to the actual numbers that died from al-Qaeda's attack. There clearly is no international expectation that military losses in war should be on a one-to-one basis. To expect Israel to hold back in its use of decisive force against legitimate military targets in Gaza is to condemn it to a long war of attrition with Hamas.
7) 除了從空中攻擊哈瑪斯藏匿武器的地點之外,地面部隊專事找出並破壞從迦薩挖掘通向以色列境內的地道。那麼,以色列如何知道迦薩境內藏武器的地點及地道的位置?誰通風報信了?為什麼呢? 8) 哈瑪斯在什麼地點放置武器?為什麼? 9) 什麼是猶太式殺戮?我有敘利亞穆斯林砍下穆斯林頭部的錄影帶在書架上,你想看看嗎?這種把人手反綁,腹部著地,人頭枕在高起的人行道上,以大刀砍斷頸子的方式,是否可稱為「伊斯蘭式殺戮」? 10) 你看過哈瑪斯的憲章嗎? 11) 當初有巴勒斯坦難民,有沒有來自阿拉伯國家的猶太難民?以色列收納這些猶太難民,六十多年來發展成創新大國。阿拉伯國家對巴勒斯坦人做了什麼?一個巴勒斯坦人親口對我說:「我爸爸那時必須離開迦薩,否則會被看成是和以色列勾結的叛徒。我們到了沙烏地阿拉伯,才知道,我們不受歡迎。」你想看他寫的書嗎?你想知道他在為Fatah戰鬥時,接受北韓人的什麼訓練嗎?
世界正睜著大眼睛等著看以色列犯錯。正因為有太多以文字及現代社會網路攻擊以色列的個人或組織,許多以色列士兵穿戴有錄影設備的制服,必要時可為自己辯解。士兵的行動與作戰策略都先經過戰爭國際法專家評估後才執行。
以色列在攻擊前做了什麼,怎麼散發傳單警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oK9YL6D5RE&feature=youtu.be
攻擊時看到平民,怎麼避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uL-OA84p54
哈瑪斯用的是dead-baby-strategy,獲取一般人的同情: “We call on our Palestinian people, particularly the residents of northwest Gaza, not to obey what is written in the pamphlets distributed by the Israeli occupation army,” “We call on them to remain in their homes and disregard the demands to leave, however serious the threat may be.”
哈瑪斯發言人自已坦言,他們號召平民不要理會以色列的警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XZEzbT0H1s
曾和「看不見的敵人」有過實際作戰經驗的英國軍官Richard Kemp在聯合國說,以色列國防軍是人類有始以來為了保護平民而做出最多措施的軍隊: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NX6vyT8RzMo
Kemp的證詞內容如下: I am the former commander of the British forces in Afghanistan. I served with NATO and the United Nations; commanded troops in Northern Ireland, Bosnia and Macedonia; and participated in the Gulf War. I spent considerable time in Iraq since the 2003 invasion, and worked on international terrorism for the UK Government’s Joint Intelligence Committee. Hamas, like Hizballah, are expert at driving the media agenda. Both will always have people ready to give interviews condemning Israeli forces for war crimes. They are adept at staging and distorting incidents. ********
al-jazeera(阿拉伯人的半島電視台)紀錄片裡,因接到以色列警告而疏散的民眾邊走邊罵:「都是阿拉伯國家!」連胖胖的,行走困難卻也必須逃命的女人也這麼罵:「都是阿拉伯國家。」為什麼這些人不責怪以色列?
為什麼前埃及激進份子認為哈瑪斯必須對迦薩百姓的苦難負責: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0m3RghOcFo
這名巴勒斯坦年輕女子在西岸的大學唸法律,因提出質疑而受到死亡威脅。她逃到英國,三天後立即得到政治庇護。她贊成以色列的隔離「牆」,因為「可以阻止我們自己人成為自殺炸彈。這些人認為自己可以上天堂,家人可以得到賞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zCAqXrBGtU
這是哈瑪斯創建人之一的兒子,原本地位崇高,像個王子(他自己的說法),現在卻在西方生活。看看他如何嚴厲抨擊哈瑪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s4eVuFfqUs
不久前,宣判以色列前總理Olmert犯了貪污罪的是,阿拉伯裔的以色列法官(以色列人口20%是阿拉伯人,是66年前沒被「趕走」的阿拉伯人)。幾年前代表以色列到德國演奏小提琴的九歲孩子,是阿拉伯裔以色列人。
我曾參加以色列一個反政府組織的二天活動。以色列境內有許多拿歐盟捐款的異議組織。以色列政府不可能不犯錯,這是連小孩都知道的,可是它支持人民、保護人民來反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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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2006年台湾清大物理学教授李雅明先生透过桂冠书局出了本「我看基督教:一个知识分子的省思」。他对旧约,新约的分析与我大同小异,但对基督教在启蒙时代的地位,以及对中国的影响,却比我钻研得深。你对国际事务的了解,完全是经过宗教信仰的折射。问题不在国际知识,而在于你对基督教的了 解还停留在查经班的地步。 当前宗教历史学以至于圣经研究均属社会科学领域,若有兴趣,可以参考李雅明的著作。若是以殉道,卫道态度捍卫你的信仰,则不必多此一举。我与李都不信教,也不迷信任何权威,比你自由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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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這句話「你对国际事务的了解,完全是经过宗教信仰的折射」,請問證據何在?我的整個說明和宗教完全無關。是你在中時的文章裡提到聖經,不是嗎?
這句話「问题不在国际知识,而在于你对基督教的了 解还停留在查经班的地步」的指涉並不正確,因為我沒有國際知識,只是對地中海東岸的一個小地區有興趣。至於查經班,我從未參加過。
人們怎麼研究聖經,怎麼研究宗教歷史,和每個時代的背景以及可使用的「工具」有關。都好,都歡迎,都是人類事跡的記錄,都是人類遺產。
「殉道、衛道」這種中世紀的「態度」可以在我身上看出?稀奇,我自己怎麼從來不知道?
還有,我從不認為自己不自由,因為我清醒得可怕。
我在部落格上,這麼回答讀者: 如果是因為自己是基督徒而護衛以色列,也許應該注意兩點: 1) 基本上,以色列猶太人是猶太教徒,猶太教不承認新約、不承認耶穌是彌賽亞,所以基督徒和以色列的關係只在於,聖經中敘述的事件發生地點在以色列境內,基督徒對以色列的「情感」應該只在「地方」,而不需要在猶太人身上。 2) 只因為以色列境內是基督徒心目中的聖地,而是非不辨地一味護衛以色列,並不恰當。 如果基督徒在了解歷史、了解巴以衝突的來龍去脈之後而選擇護衛以色列,那樣的「情感」就不是非基督徒,或只以「道德」看待衝突的人,所能感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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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註:這文章一開始提到伊斯蘭狂熱份子如何迫害和自己不同信仰的人。此類文章我自己已寫過許多。直到文中提到「美國和以色列正重新劃定中東地圖」,我拒絕再看下去): http://www.globalresearch.ca/wiping-out-the-christians-of-syria-and-iraq-to-remap-the-mid-east-prerequisite-to-a-clash-of-civilizations/539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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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謝謝。
這是標準的,你會看的文章;這是標準的,我不會看的文章。 這篇文章有個特點,那就是把所有的負面情況全歸罪美國。這,太過簡單。
有個阿富汗人到沙烏地阿拉伯去工作。有天,主人發覺他偷東西,半夜把他拖到大漠裡,把他踩在腳下,抓起地上的沙子往他嘴裡灌。這個過程讓同行的什麼人以手機偷拍了,並且偷送到美國議會裡。(影片我看過) 請問,這種事情美國該怎麼處理?還是不處理? 請問,如果不把短片送到美國,應該送到哪裡?沙烏地阿拉伯本身?歐盟?俄國?中國?還是算了,沒看到?
美國的錯就在於,多做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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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謝謝。
可惜這圖不夠。我在瑞士盧森大學「猶太與基督宗教研究學院」的圖書館裡,看過一整本「地圖書」,記錄不同時期的情況,當然也加上解釋。我還親眼看過更大的、拿在手上的、讓人頭皮發麻的地圖。
地圖,也許可以參考以色列極左的,比巴勒斯坦人還巴勒斯坦人的組織所做的。正確性,我不懂,可是有極多細節。
你提供的,和我的認知不同。西岸,從Betlehem到Hebron距離不遠的、修建得極好的高速公路上,某一段是以色列旗,另一段是巴勒斯坦旗,一整條路,換個不停。我沒有能力了解其中的劃分。
1993年之前,西岸是約旦的,之後,才由PA(巴勒斯坦自治政府)接手。以色列對西岸是「佔領」,不是「併吞」。佔領隨時可撤,併吞牽涉到實際的「治權」,較複雜。
我認識的以色列巴勒斯坦人,拿的是約旦護照,住耶路撒冷(不是東耶路撒冷),他很怕自己的房子被劃到「西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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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万维网里有我的许多涉及宗教问题的论文。 http://column.creaders.net/author.php?id=170 http://column.creaders.net/author.php?id=170 见宗教栏目
基督教批判從Albert Schweiz對耶穌的存在提出質疑,到1980、90年代的基督教教義討論高潮,所產生的影響是,當前你可以閉著眼睛在書市裡挑出的95年後的聖經研究 著作,與我是同一觀點。你既然不知道,說明你還停留在查經班的程度。這方面,只要觀察一下李雅明的治學態度,對自己是一面很好的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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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謝謝。你的這些文章我看過,有的還留在我的檔案裡。
奇怪,你為什麼要以這種語氣對我說話呢? 是你傳你在中時的文章給我,正好我也注意目前正在進行的衝突,有許多資料。所以,你給我,我給你,如此而已。
你提到「為瞭解猶太人與阿拉伯人(巴勒斯坦為其中一部分)的衝突,還得追溯到幾千年前的歷史與宗教原因。」這和我是天主教徒的身份有什麼關係呢?我確實沒參加過讀經班,怎麼會「故做無知」?還有「這說明為了袒護基督教你會不顧猶太人的利益」,這是個誤會。基督教不需要任何人的袒護,它已經存在兩千年,我最多活個幾十年,我是否「袒護」,能對基督教如何?請看看我幾年前寫的文章:
恨教會 卡爾海兹.德須納(Karlheinz Deschner)85歲,身材中等,聲音有些高昂。這個外貌平常的德國人在過去半個世紀裡鼓動一股氾溢的水銀暗潮,毒化歐洲基督宗教界。自1986年起,德須納陸續出版十巨冊,超過五千頁的「基督宗教的犯罪史」(Kriminalgeschichte des Christentums),指控教會欺騙、捏造、虐待、詛咒、掠奪、殺戮;將教會比喻成「燃燒著熊熊兇火的大合唱團」。此書已譯成義大利語、西班牙語、波蘭語、希臘語以及俄語。 1924年德須納出生於德國的Bamberg,父母均是天主教徒,自幼信主,十歲時想當神父,一年後便打消念頭。他曾在教會學校接受基本教育,十五歲讀尼釆,二戰時是個普通的士兵,戰後研讀哲學與神學。1951年與離了婚的Elfi Tuch結縭,而被教會以「無效結合」的理由,逐出教會。五O年代,德須納專心於文學,並受到除尼釆以外,叔本華、康德等人哲學思想的影響。1957年他收錄當時批評教會的各種言論,出版「您認為基督宗教如何?」(Was halten Sie vom Christentum?),自此,德須納開始了他對教會批判的生涯。 德須納自認為是個不可知論者,亦即,對於永生或天主是否存在的問題不做答,也不否認(雖然否認的成份高些)。1962年出版一套四冊,德須納自說是「外行人寫給外行人閱讀」的「公雞啼了許多次」(Abermals krähte der Hahn);書寫重點放在羅馬時期的教會發展,以及教會自中古至現今的角色。此書被公認為是批判教會的標準版本。德須納得到友人的金錢支助,讓他沒有生活上的後顧之憂,全心投入寫作。自1988年起,他陸續獲得不同的獎項;其中,1993年德須納是第一個德國人得到「國際人道與倫理聯盟」頒發的國際人道獎;2006年獲選為「塞爾維亞科學與藝術學會」的會員。 德須納以大眾語言,以煽動性的題目(如「和天主及法西斯主義者同行」、「旅行至犯罪現場的教宗」…等),以十巨冊的浩瀚規模,描述二千年來「充滿死亡與屠殺的教會」所犯下的罪狀。他在第一冊序言中就已明白寫道,在他的書裡找不到「基督宗教到底有什麼好?」的論述。秉持「也要聽其他意見」的信念,他要對「目前受到過度贊美的基督宗教」顯示出另一種力量,而不報導「信以為真」或「例外地確實有正面作用」的基督宗教。他認為,復活是神話,基督宗教的主要核心是「塗上戰士迷彩顏料的福音」。愛敵人、愛眾人、不偷、不殺等等戒命雖然夠漂亮,教會卻也聰明得知道如何規避。根據德須納,自有教會以來,所有的教宗、樞機、主教、修院院長、神學家、神父、修女等,全是躲藏在乳香雲霧裡的黑社會幫派。他質疑,教會無法和一個在它臉上吐口水的人談話,又如何能愛敵人? 德須納寫書的動機是為了揭發不公平與不正當。他自己說:「我因仇恨而寫,因為我所描述的歷史讓我成為它的敵人。」他要指出,人類道德的初始擁護者之一,是如何全面而持續地背叛自己的理想。他說,教會以造假的虔誠語句包裹無恥的巨大謊言,是個極端粗暴的不公正。贊成德須納的人說,教會是王位與祭壇的聯盟,德須納把神學家們早已知道的史實,以一般人懂得的語言,大規模地、有系統地加以介紹,犯罪的這一面,正是教會避而不談的。反對他的人認為,從德須納的這種「宣示要揭發」中不難看出,他在歷史中的取材相當偏頗,是先認定教會犯罪,才找出支持的證據。 德須納在1957年出版的「庸碌、俗套、藝術」曾引發強烈爭論,因他贊揚默默無聞的作者,並攻擊當時受到歡迎的詩作。德須納的人格特質可見一斑。1921年諾貝爾文學獎的法籍得主Anatole France說:「人類按照他們的暴君形像創造了神,卻又把他廢除了,現在只剩下模仿品。」德須納當然樂於援用France的言論。 批評者認為,德須納在許多細節上不夠清楚,有些與事實不符,和嚴謹的史學工作無法相提並論。例如,他寫,教會曾燒死九百萬名「女巫」,實際數字應是少於十萬。他雖列出資料,卻嫌不足,既不注意來龍去脈,也以偏蓋全,更假冒權威的註解;某些史實的出處模糊,令人無法追蹤;有些引用的事件或字句,是「加工」後的呈現。他是個知識豐富的堅持錯誤者,缺乏歷史全面向的思索與判斷。「做科學研究者是否可以不論品質地自由選擇資料?作者能否自問,對事件的敘述是否足夠平衡?」等等,都是接收訊息者必須具備的基本態度。 即便是經常批評教會的孔漢斯(Hans Küng)也無法接受德須納的看法。一個心中有恨的人,從書桌出發去傳揚他的恨,讓恨得以伸張,這人本身就是個罪犯。教會歷史學家與其他不同信仰的人文科學學者集力寫了二十三篇論文,收錄在1994年出版的「基督宗教犯罪嗎?」做為反擊。德須納在他的「犯罪史」第五冊裡,只針對其中一篇以答辯的方式做回應。 德須納不認為十六世紀的改革已讓教會脫離污名。他說,和馬丁路德同時代的瑞士改革者Zwingli雖然說「教會只能以鮮血讓自己重生。教會嗜血如痴,特別是他人的鮮血」,卻和路德一樣,只指出教宗職位是神話,不但仍舊相信有惡魔、有女巫,更迫害非基督徒、反猶,並發動戰爭、支持侯爵與農奴制度。 德須納說,二戰時,坐擁價值八千萬歐元黃金與外匯的庇吾十二世,希望能和希特勒共同達成一戰時,教宗和德奧兩國沒能完成的,從羅馬時代流傳下來的目標,也就是,收編俄國東正教,並讓巴爾幹半島基督化。而現在的教會反對墮胎,卻在歷史上支持戰爭,是在女人的肚子裡收集炮灰。德須納認為,教宗不能有太大的作為,因其權力受制於整個官僚、階級體系,以及全世界政治與神學的潮流,教廷內外部不斷有路線之爭,所有事情都已先決定,教宗只不過是執行機制。 德須納是個堅定不移的素食主義者,常說,如果有來世,他會儘全力投入一個更讓人絕望的議題,亦即,為動物請命!他公開表示,即便不像現在他的書有數百萬讀者,他仍會以書寫的方式,痛斥人類為了口腹之慾而隨興結束無辜的生命。「離開教會的人,讓我看到希望;不吃動物的人,是我兄弟。」正是德須納的人生座標。 德須納在歐洲有無數的支持者,台灣教友大概少有人知道這位教會批判者的論述內容。台灣教會不妨考慮翻譯他的著作,讓教友以華人的觀點看看西方教會的「犯罪史」,並思索信仰天主與服從教會訓導之間有何關聯?西方教會史和東方教會史有何差異?我的疑問是,為什麼一個犯罪的教會能夠立足二千年而不墜?關鍵是在於教會還是人類本身?是人類的「犯罪天份」支持了把這種天份系統化了的教會,而讓教會得以長存,還是專事犯罪的教會契合了人類的天份,而二千年來相得益彰?台灣教友怎麼說? ************************* 如果我不維護猶太人的利益,和我現在為以色列說話,不就矛盾嗎?還是,你認為我應該和你一樣,為歷史上的猶太人抱不平,而指責現在的以色列政府?若是,你為什麼希望我和你的看法一樣?若非,你也應該有興趣知道我的看法,不是嗎?
「你對宗教,民族的抽象公平,具體歧視的態度」,我也不明白。你是指我歧視巴勒斯坦人或阿拉伯人嗎?若是,也是誤會。我有巴勒斯坦、阿拉伯、波斯等,不同民族的朋友。不過,我確實歧視PA的某些法律,那是sharia(伊斯蘭法)及tribal law(部落法)的集合,也不喜歡巴勒斯坦或阿拉伯的某些傳統,猶太hasidim、haredim、 mitnagdim的某些傳統,我也不喜歡。超正統猶太教的某些人,還去參加幾年前Ahmadinejad(前伊朗總統)在德黑蘭召開的,質疑大屠殺的國際會議。這事我不贊成。
「堅稱擴充的土地是買來的」,也奇怪,我什麼時候這麼說?還是,你認為我為以色列說話,所以「堅稱擴充的土地是買來的」是自然而然的推論?據我所知,Ottoman時代的地契並不完整,而且阿拉伯人的部落法律是給耕地權,而不是所有權,因為他們生活的地理位置必須隨著自然環境的改變而遷移。巴勒斯坦人如果有確著的土地所有權,可以到耶路撒冷的法庭提出告訴。以色列政府也常拆settler非法蓋建的房子。settler很多來自美國超傳統猶太人,這些人,連以色列政府都感到惱怒。一位已在美國生活多年的巴勒斯坦人,約兩年前在Jericho(西岸)向自己同胞買了房子,開辦幼稚園。他說,消除衝突必須從小教起。他請我去看看,我還沒去,因為怕去了要捐款。
「顧及猶太人的水源,而漠視阿拉伯人的需要」,也說不通。以色列水資源匱乏嚴重,以世界知名的「滴水灌溉法」種植,以近年發展相當成功的淡水化工程解決問題。許多人說,西岸水源由以色列控制。這說法奇怪,如果由以色列控制,而以色列又那麼「恨」巴勒斯坦人的話,那麼西岸人不早就全死了?怎麼能建設得那麼好(註:下面幾張是我自己拍的照片)?我在Betlehem問過嫁到西岸的一位瑞士女士,有關水源的問題,她也說不上來。我想,水源,應該是以色列和PA「共管」。 ***************************
*************************** 以色列「屠殺」和在兩次屠殺之間的屠殺?以色列不會無緣無故「屠殺」,因為1)過不了他們法院那關,2)過不了他們有些民間組織那關。也許,你會說,以色列人不可能護衛巴勒斯坦人而和自己政府過不去。若是,那麼請你轉移研究方向,不用花時間在巴以衝突上。
以色列的超正統猶太教徒,確實要把Samaria和Judea收回(聖經時代猶太人對「西岸」的稱呼),不過,那些是否定猶太啟蒙的人,目前仍舊少數(人口卻在急速增加當中),也在國會裡有席位,卻作用不大。 我看不出,如果以色列「併吞」了西岸,有什麼好處?如果真有好處,為什麼拖了這麼多年而不下手?
二十世紀,是兩大陣營對峙,二十一世紀,伊斯蘭是人類的挑戰(不是穆斯林)。 2012年,我花了一整年試圖了解伊斯蘭。上面這話是我的心得。也許錯,也許對。
如果你有意說服我,請不用花這心思與時間。巴以「戰場」,除了亞洲、非洲之外,天天開戰,處處開戰。兩年前Alan Dershowitz和Noam Chomsky在哈佛的辯論,細緻到哪年的什麼條約有可以有所爭論了,我還能多說什麼?我的訊息是花許多時間、許多金錢,靠兩隻腳去走出來的,如果有錯,只能怪自己的資質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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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你認為我應該和你一樣,為歷史上的猶太人抱不平,而指責現在的以色列政府?」 我的態度是一貫的:替弱者、受害者說話;而且依據一般化解武裝衝突的國際原則,要求交戰方立刻停火與中止殺戮。
你若是認為強者有理,殺戮有理,受害者咎由自取,請便。
我的稿寄給中時的標題是"加薩問題面面觀",刊登時,改變為"猶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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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謝謝。
替弱者、受害者說話是偉大的情操(動物也有這種情操嗎?為什麼?不同的進化?為什麼有不同的進化?),不把造成弱者、受害者的原因去除,這些人就會繼續存在(受害者也許無辜,弱者不一定無辜)。
military operation有必須遵守的規定,也就是你所提的國際原則,當初制定時,也應該包含有實際戰鬥經驗的軍事專家參與,其中細緻的程度,不是平常人能夠了解。然而,現在的戰爭形態已不同以往,「作戰人員」不一定穿制服,「戰場」不一定在兩軍對峙的空曠地面,「武器」變得輕、巧,不容易發覺,甚至可以追蹤特地的、不斷移動的目標;作戰時,敏銳、敏感的錄影機可隨時做記錄,這種記錄與事後的body counting都可做戰爭法庭上的證據。所以,戰爭的國際規則必定要隨著時代變遷而修訂,否則就無法可據。
中時換文章題目時,曾徵求你同意嗎?若是,為什麼你同意?若無,你贊成這個題目嗎?
三千或三千五百年前的人類不懂「人權」也沒有「法」,只有人類與生俱來的「不平則鳴」,以現代人的眼光看,那時的懲罰,殘忍至極。以色列國內沒有死刑,只有一個例外– Adolf Eichmann(註:納粹軍官)。
「你若是認為強者有理,殺戮有理,受害者咎由自取」,這是個假設的句子,實際情形是,我並不認為強者一定有理、殺戮一定有理、受害者一定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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