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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1 15:59:32瀏覽15129|回應0|推薦11 | |
一、財施 財施是將你有的資產,包括金錢與其他的物品,捨捐出去,令人得益。從佛法觀點而言,你勸人行財施,或者讚嘆他人財施,「隨喜」,這兩種福報也一樣大。現在我舉幾個例子,如供養佛、供養法、供養僧 是財施,因為佛法僧能使人得到智慧,得到安慰,離苦得樂。再如捐款給慈善機構、孤兒院、養老院、醫院、佛寺、教堂、圖書館、學校等也是財施,都能令人得益。講到這裡也許有人會問,我哪裡有那麼多的錢財可以到處布施?不錯,要知道捨本來是不容易的,唯其難捨能捨,福報才大。同理,在學校讀書,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得好分數的,只有勤學肯讀的學生才能得高分。可是如果財施太勉強,而引起後悔煩惱,就譬如讀書如果太苦讀,將身體弄壞了,則有失中道,這並不是佛教所倡導的。以我個人的經驗,能多接近善知識,試觀想眾生本空,都能使你習慣行於財施。 二、法施 法施嚴格來講,是要將宇宙真理,佛法裡所謂的正知正見,介紹他人。廣而言之,如助人有機會聽到、談到或看到正知正見的佛書,又如你義務幫忙使法會辦得圓滿,參加的人法喜充滿,也都算是法施。所以法施並不一定要自己精通佛理之後才能做,你替佛教團體流通佛書,幫助正知正見的善知識弘揚佛法,也是法施。再進一步言之,教師使學生得到良好的教育,醫生護士為人講解醫學常識,傳授身體的保健,社會服務者給人以適時的安慰,提出善意的建議,使人內心得到寧靜,使家庭和諧,社會安寧,凡此種種的教授宣揚令人得益,雖說有程度深淺的不同,但都可以說是法施。 三、無畏施 凡是以大悲心助人或其他眾生,如畜生野獸等,減少消除其恐怖、憂慮、苦難的都屬於無畏施。所以一般而論,醫生、護士、律師、警察都是施無畏者。 各位要知道父母對子女也是施無畏的,而子女對年高需人照料的父母,也很多有極好的施無畏的表現。 以上所講的是佛教所提倡的三種基本布施,但上面所舉的例子大都是著相的布施,所以還不能算是「於法應無所住而行布施」的布施。「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的布施是不著相布施或不住相布施。不過在未談不住相布施之前,我想先將彌勒菩薩對布施的看法介紹各位。彌助菩薩在他的金剛經頌偈中說了這麼一首偈: 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 此中一二三。名為修行往。 第一句「檀義攝於六」中的檀是梵文DANA的音譯,其意為布施。檀義攝於六說明布施的含義是攝,攝就是攝受包含,攝於六就是包含了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六種。如何攝呢?偈中的第二和第三句說「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資生無畏法是三個名詞。資是資產,資生就是供給眾生物質的需要,使其不感缺乏,所以資生就是財施,無畏是無畏施,法是法施,所以資生無畏法就是財施、無畏施、法施三種布施。 「此中一二三」是說明財施、無畏施、法施 是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這六種法門是相互攝受的。這六種法門中的第一種,布施可以攝資生(即財施),所以是一對一。持戒和忍辱也很清楚,一個人如果持戒嚴謹,能忍辱,則不會惱害眾生,也不可能使眾生起恐怖心,可使眾生減少畏懼,這等於檀義中的第二種無畏;所以六種之中的持戒及忍辱和資生無畏法中的第二種無畏是相攝的,因此二對二。助人精進修持習禪及教授般若等大乘教義,令生智慧,就等於法施;所以六種之中的精進、禪定、般若三種即和資生無 畏法中的第三種法相攝,三對三。因此一對一、二對二、三對三,偈中簡說為「此中一、二、三」。偈的第四句「名為修行住」,是彌勒菩薩的結論,就是說檀是我 們應該努力修行的法門。 再用另外一個方法來說明布施可以含攝布 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等六種方門。布施是捨,捨你喜愛的東西使人得益。持戒是捨,捨貪捨瞋。忍辱是捨,捨瞋。精進是捨,捨懈怠。禪定也是捨,捨去散亂和昏沉。般若當然也是捨,捨癡、捨執著、捨著有著空,也可以說捨兩邊捨相對。所以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都是捨,也就是說將布施的意 義發揮到極端,可說是包括了一切大乘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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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