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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6:10:59瀏覽838|回應3|推薦6 | |
政黨輪替前,台灣只要談到司法公正問題時,不免用前國民黨秘書長許水德的名言「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來形容法院是為執政黨服務。
政黨輪替後,隨著幾起敏感的政治案件判決結果出爐,大家開始譏諷「法院已改成民進黨開的」。總歸一句,台灣人民都存在著「法院是執政黨開的」的印象。
台灣的司法品質一向為人詬病,尤其是司法黃牛及收賄案件層出不窮,再加上檢調系統被視為替特定政黨服務,無論社會各界如何成立監督組織(司改會),司法體系怎樣力求自律(檢改會),人民對司法的信心指數總是在低檔徘徊。
然而今年的六月,台灣的司法似乎隨著梅雨季的結束,逐漸透出點陽光。96年6月15日高雄地方法院判決陳菊當選無效;96年6月26日台灣高等法院台開案宣判,趙建銘提高刑期為七年。執政黨直轄市市長遭判決當選無效,總統女婿被處重刑,這在過去台灣的司法史上幾乎不曾出現,尤其在「徒具民主形式、未有民主之實」的台灣,更是難能可貴,法官需承受之壓力可想而知。
過去學生時代上刑事訴訟法課程時,同學們總愛嘲笑台灣法院是「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無罪」。其原因為何?殊不知一審法官正義感十足,不知「社會黑暗」,當然希望給予犯罪者嚴懲;二審就不同囉!法官多歷經「人情世故」,「包袱沈重」,加上擔心判人死刑有損陰德,維持一審判決重刑的情況大幅減少;三審更不用多說,由於採嚴格法律審制度,往往因為二審判決的不夠嚴謹,屢屢發回更審,所以才會出現周伯倫的榮星案「纏訟十四年,更審四次」的離譜情況(華定國案更審更高達十八次)。
如今隨著台開案一、二審的速審速結,我們不禁期待台灣的司法真的已告別梅雨季,迎向陽光;卻也擔心本案到了最高法院會發回更審,甚至變成下一個「榮星案」?然而台灣人卻只能在心裡吶喊:司法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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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