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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藍分裂誰之過?──論郝、宋參選北市長的正當性
2006/10/31 00:29 曹鈞皓 北市,淡江大學陸研所研究生。
宋楚瑜宣佈參選台北市長,引發分裂泛藍的批評與質疑。聯合報(十月二十日,三版)報導,十月十九日,當宋楚瑜赴選委會登記參選時,國民黨與新黨議員候選人拿著看板質問宋楚瑜「為何當時不回國民黨參加黨內初選」,筆者有不同看法。假設「泛藍團結」這一命題是正確的,以此為前提,宋楚瑜的參選對泛藍來說原本並不具有正當性,但是從新黨將郝龍斌「送回」國民黨參加黨內初選開始,宋楚瑜的參選的正當性似乎就增加了。
台北市長人選的產生最公平的機制,就是以黨對黨協商加上民調決定的「王建煊模式」。試想,如果當初新黨不將郝龍斌「送回」國民黨參加黨內初選,而是以新黨提名的身分參選,然後再與國民黨可能的提名人選以及親民黨的宋楚瑜進行黨對黨協商,用「王建煊模式」決定誰代表泛藍參選,屆時,在如此公平且對等的架構下,如果宋楚瑜不參加協商(或他從頭到尾就「不相信民調」,不打算協商)而逕自宣佈投入台北市長選舉,其參選的正當性在「泛藍團結」的大前提與號召下根本就不存在。
但是,當初新黨自行將郝龍斌「送回」國民黨參加黨內初選,並且在記者會發布的新聞稿上宣稱「新黨支持郝龍斌回到國民黨,以國民黨黨員的身分參加『由國民黨主辦的泛藍初選』機制,爭取『代表泛藍』參選台北市長」。為了替郝龍斌回歸國民黨參選取得正當性並消弭國民黨內的雜音,以及為郝龍斌成為泛藍唯一的參選人事先鋪路,新黨將原本單純只是國民黨家務事的黨內初選無限上綱為「由國民黨主辦的泛藍初選」。
在此情況下,參加國民黨黨內初選似乎成為了泛藍協商整合、共推人選的「唯一合理機制」,即只要贏得國民黨的黨內初選,就順理成章的「代表泛藍」。但宋楚瑜身為親民黨主席,在國、親兩黨尚未合併之前,豈有參加國民黨黨內初選的道理?國、新兩黨市議員參選人以此質疑宋楚瑜參選的正當性,實在不符合人情義理。
新黨坦承,當初將郝龍斌送回國民黨,是因為郝龍斌用新黨名義參選沒有勝算(郝龍斌在與國民黨提名的人選協調時可能就會出局,遑論代表泛藍參選),可見新黨為了成全郝龍斌的參選資格,不惜犧牲黨的主體性與自尊,甘願成為國民黨卵翼下沒有影響力的小黨,這是新黨自己的選擇,外界本無置喙餘地。但是為了讓郝龍斌順利重回國民黨,吸納利用其黨內資源,進而取得提名資格,捨最公平的「王建煊模式」不為,而將國民黨的黨內初選無限上綱為「由國民黨主辦的泛藍初選」,卻反而賦予了宋楚瑜參選的正當性。雖成就了郝龍斌,但卻犧牲了可造就泛藍團結的公平機制。如此,所謂泛藍分裂的罪責,絕不只是宋楚瑜一人的責任,國、新兩黨也應被一倂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