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7/23 10:38:14瀏覽723|回應1|推薦8 | |
其實這片已經「擺」很久了,一直考慮?要貼出來嗎?因為在工作場所,每次我談一些觀念,理念的時候,常聽到有人說:唉!那傢伙,又在提倡「老傳統」,「舊文化」了!所以我本來就是被歸類在:老一代。
新聞報導:有人在馬路上撿到錢,好像大約是兩萬元吧!把錢送到警察局了!那拾獲者說:依據法律規定,它可以要求『三成』的金額當報酬!而掉錢的人呢?是位單親媽媽!當然這筆錢對失主來說,是很重要的!可以失而復得,當然高興。可是「三成」的報酬,約六千元耶!對失主來說,可為沈重的負擔。可是拾獲者非常堅持。當然在網路世界中,也引起網友們,熱烈的討論。當然雙方都是有其道理。但我個人認為:拾金不昧可謂美德!依法要求報酬,好像就已經變成法律條文了,不是美德!如果拾獲者能以「同理心」來看待,相信這事件會獲得網友們的掌聲,讚美。 世上最美的,莫過於「同理心」。最能呈現出來一個人的教養,內涵的情操,莫過於同理心。如果大家都能發揮同理心,相信對社會必能產生莫大的影響力。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