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程式是作者的思考結晶,所以在智慧財產權有規範其保障期,但並不是代表期限過後,就屬於公產吧?你可有寫過程式?然後你可知道其苦楚?以前我在公司呆的時候,有朋友說他的親戚希望我幫他寫程式,管理庫存(他只有說:庫存管理!),解果我去跟他親戚聊聊後,他的需求就是一整套完整的公司會計系統!要管理進、銷貨、應收、應付等,還要附帶管理庫存,同時要有進出貨的客戶管理,還要有週報表、旬報表、月報表、季報表、年報表等!最後他說:這一套他期待的價格是:新台幣五千元!夠冷吧!我就告訴他:請買套裝軟體的會計系統吧!他說:那個不符合他的規格需要!所以由那個時候起我就不再考慮替任何台灣的客戶撰寫軟體!因為『吃米不知米價』。所以我認為要求自由軟體者,應該好好思考一下吧!有的時候人不是每一位都適合! 再說一例子吧!我買了一套多媒體剪輯軟體(我是買教育版!因為我符合!),有幾次我正在辦公桌那邊做些DV的剪輯,有幾位同事看到了,詢問東、詢問西,在一旁看你的作業看了老半天!然後你知道他們問一句什麼嗎?『可以COPY一份給我用嗎?我覺得好像很好用耶!』我請他們自己去下載試用版,結果不高興的走了,然後到處宣軟說我不懂人情,拷貝一份軟體又不會怎麼樣?唉!真的嗎?所以我現在連在辦公室都很懶得再開機了!以免惹來無妄之災!這種情境:要軟體卻不願意付出相對價錢!合理嗎?深思!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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