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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眾宮道理文(一):文其十八
2007/10/02 16:12:49瀏覽184|回應0|推薦4

文其十八:

    有感必應、有義必親。

簡意:引述本宮參加宮務服務人員,雖諸位師兄、師姐善心良緣、誠心可嘉,對於檢討宮務事理,因角度看法、見解差異、經驗不足、理念不一,經觀世音菩薩指示,暫且不成立管理委員會,待一段期間心有感應,宮務該如何推行之,做人處事以義行之,日後必親切相處,同心協力為宮服務之。

定義:出本心別無它意,出本心一念瞬間。

           重於情,朋友相待禮義重坦誠相待,親如手足是皆出本意。

           為親朋隨身相處之道,謙恭待人接物為之基準,應於腦海奉行一生。

           為思考是非、明辨黑白真理,焉可馬虎一概而論之。

           出人言,接用護身、信重持守時不偏不違為信之則。

           五常涵義非淺似深,為人時時皆守五常,生活方寸焉可紊亂,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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