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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
2007/08/14 18:02:12瀏覽384|回應0|推薦0

馬英九一審穫判無罪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馬英九中午舉行記者會,呼籲社會對特

別費案的爭議,應「虛耗到此為止」,並以「田螺含水過冬」形容他半

年來忍辱負重的悲憤心情。馬英九說,他始終相信自己的清白,今天

「終於聆聽到來自法院正義的聲音」。

攸關明年總統大選的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院上午宣判,

並判決馬英九無罪;合議庭認定首長特別費具有「實質補貼」的屬性,

且馬英九在檢方筆錄中未曾自白特別費為公款,馬在台北市長任期內的

6307萬餘元捐款,遠超過實際領得的半數特別費5倍以上,合議庭認定

特別費的「因公支出」本身就包括公益捐款,審酌馬英九主觀上未曾萌

生犯意,客觀上沒有施詐術,因此判決馬英九無罪。

〈以上摘錄自聯合新聞網〉。

本案所衍生的問題仍會產生許多的漣漪:

台北地院在判決書中明白的指出,侯寬仁檢察官確有「斷章取義」

    的地方,合議庭甚至以「未見如此差異」的用語,來形容侯寬仁對

    證人吳麗洳筆錄的整理紀錄,因此以筆錄有不可信的情況,認定不

    具證據力。

    【我的觀點:暫且先撇開藍綠問題,從馬英九在本案伊始先以關係人

    被傳喚,並當場轉為被告,繼之在侯寬仁的偵查中,已被法官證實筆

    錄的製作與效力,存在筆錄製作不實及誘導式的問案;繼之侯寬仁起

    訴馬英九所需的證據門檻,及是否平衡的針對被告有利及不利部份作

    充份的調查;再則公訴檢察官於地時恣意解釋証據;更重要的是將

    辯論終結時,公訴檢察官黃惠敏又臨時突襲再追加背信罪的起訴法條

    等!凡此種種檢方的濫權,及違背人權的作法,罄竹書!本案是馬

    英九,如果是一般平民百姓,怕不被碎屍萬段!更不必提特偵組面對

    其他綠營四大天王被告發特別費的不動如山!〈援引聯合新聞網說法:

    一樣的特別費案,兩樣情,難怪許多民眾認為檢方選擇性辦案。〉!

    檢方固為公權力的起訴代表人,但這些上面所條陳的事實,有關檢方

    的濫權及極具爭議性的問案過程,難道不應被嚴厲的譴責及追究是否

    瀆職呢?無怪乎坊間會有入人於罪的質疑!

二綠營的幾個深綠民意代表,第一時間強說司法已死,司法是否已死並

    不是由民意代表來宣判,但我卻知道檢察體系應該要有反省及被檢驗

    的空間:從一連串震撼國人的大案如:兩顆子彈的草率結案;到高捷

    弊案,到SOGO的禮券,到台開案是否有案中案,到國務機要費陳瑞

    仁的起訴書等等。社會大眾應該自有評斷;不待我去作任何的置喙。

  〈據說檢察官的績效是依起訴量,而非以起訴後,是否被定罪的品質

    來決定;這也是很奇怪的制度!〉。

三如果綠營說的司法已死真是事實,則其功勞應該非陳水扁總統莫屬,

    在民主國家裡,幾曾聽聞總統肆意的去批評司法?是否介入吾人不

    知,不敢妄語,但總統是臺大法律系畢業的高材生,而司法院長翁岳

    生也是其受業恩師;其在公開場合中批評司法也是眾所周知的,卻渾

    然忘記司法如須大力改革,也是總統可以著力及敦勉的部份!所以我

    們這些草芥百姓們也只能慨嘆毀壞司法基石及公信力的人,卻都是這

    些具備法律素養的人,這也是奇哉怪哉!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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