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想不起上次為香港感到高興是多久以前的事了。No news is good news。 新聞都不是好消息。當真?凡事總有例外!昨天傍晚的大好新聞令余興奮得在手機上與幾個朋輩群組奔走相告,額手稱慶。馬年伊始,香港少一點戾氣,恭喜恭喜!
香港是法治社會,這點反對派--尤其是狀棍黨,比誰都更清楚,亦更懂得及已多次濫用司法系統干擾施政,例如找個無知阿婆申請法援以環評程序細節提出司法覆核拖延港方動工興建港珠澳大橋.....等等等等。香港的勞工法(57章僱傭條例)除了第9節有關革職要有理據外,其它一切終止賓主關係的規定只涉及賠償或通知期是否根據僱傭合約或依法,卻並沒有規定要說明原因。狀棍黨內多名御用大狀又豈會不知?他們卻派員到商台大門參與示威,要商業電台解釋原因。在反動傳媒及政客眼中臭口棄婦應該有免死金牌,是否因為凡持反中亂港立場而任職傳媒者皆應有此待遇?
施永青先生近幾星期已在C觀點中多次闡釋所謂『編採自主』的謬誤。當一個傳媒老闆找到一個同聲同氣甚至肚裡條蟲做總編輯,自不然就100%編採自主。例如肥佬黎請到李怡做主筆,天作之合。但香港不少傳媒工作者卻幻想把所有傳媒機構統統變成香港電台,老闆出錢請一大班人對自己罵不停口,且打不還手。BBC雖然也有批評英國政府,但遠比不上作為英國喉舌批判中國的力度。美國的公營電視台更只是著重提高國民的通識。以公帑支付作為反對派喉舌,除了香港電台世界上相信再找不到第二家。現正在曾公信力第一報章上演的鬧劇,員工認為不能更換總編輯因新來者的價值觀『可能』與他們不同。試問有什麼公司的總經理的價值觀及處事方式是和老闆不同,而只要獲員工認可就能坐穩船?至於那名前總編輯是否該炒,看官可有留意早幾天由其現在負責之網站老屈無線『把港英旗放在香港冬奧代表名字後面』? 據云屈穎妍在其專欄中寫過肥佬黎也常以電話吩咐編輯部要怎樣怎樣做。立場與理念一致的只是督促,不盡相同的就變成干預。雙重標準。
在60年代政治動盪時期先父任職政治部,家裡訂閱左右報章五、六份,余從那時起養成讀報習慣及對時事的關注。其後70及80年代曾在西方多國求學及工作多年,包括英國3年、美國1年、加拿大半年及荷蘭半年,除了因不諳荷文,亦廣閱各國不同傳媒。遣詞用字的偏激與『突出』皆無出香港之右。但各地報章均是政治立場衝突的戰場。不同政見者擇木而棲,各為其主。香港現在一部分無冕皇帝則要喧賓奪主!在任何一個大都會,包括『紐倫港』排名在我們之上的紐約和倫敦,報章的數目均遠遠落於香港之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香港雖有傳統報章執笠如華僑日報、天天日報,但亦有新出免費報章。再者,單憑過去十多年迄今香港電台及曾公信力第一報章的全球獨有情況,說香港新聞自由下降甚或有政客危言聳聽謂步入寒冬,簡直是有悖天理。更不要忘記香港還有由老黑經營的暢銷報章,尤其是所慣用標題之風格。
也來談一下反動政客憑藉炒作之所謂新聞自由度名單,排名比我們高的包括歐洲非常富裕超小型國家,人口分別不足4萬及8萬之Liechtenstein和Andorra, 也有比他們人口多十倍,
50萬人之Cape Verde及70多萬人之Comoros;亦有人口比香港多逾倍之Burkina Faso,但這國家之識字率僅得25%且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每年不足港幣5,000元。更值得注意的是排名僅比我們高一位的Mauritania,請看看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對這國家的評語:“complete disregard for legal procedure, fair trial, or humane imprisonment”(即完全不理法治,對囚犯不人道)。你會相信哪一個機構所作的評估呢?
希望不是開心得太早甚或是空歡喜。有點擔心會過檔港台。吳志森亦曾是從清早噴戾氣改到黃昏,但現在仍主持頭條新聞,荼毒港人,特別是下一代!
後記:讓我答复一下部分同學的回應。Peter,這事件在勞工法的框架裡並不是Dismissal,而是終止僱傭合約。前者不能無理或不合理,後者即使是即時的只要符合合約內容或支付代通知金就可;而且是雙方面均如是,僱員即炒老闆魷魚尤為普遍。商台已在14號交代了理由:她在調離早晨節目後在其傍晚節目不停的罵雇主同時令到收聽率下降。她罵天罵地罵其他人罵了9年,也由她,哪能說沒言論自由,罵老闆罵個不停是充分的死罪。除了香港電台,其他老闆哪有這麼海量? Prof Chee寫回應之後,她更變本加厲,16/2在城市論壇說“我是證人,我說的就是證據”。已儼然被泛民傳媒及政棍捧成民主女神的下一句名言可能是“我說的就是真理”。正如網上流傳,鄭大奸的電台一定與其天造地設。
各位看官,請不要錯過余各同學及各方好友的精闢回應(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