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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著作權?肖像權?
2008/08/29 07:33:45瀏覽428|回應0|推薦4
又是跟攝影有關,但不是直接相關.

就是上次我包裹拍賣搶標下來的四台相機,其中一台相機裡面的[附帶]底片.

今/昨天洗出來了,真的有東西耶.躺在相機肚子裡廿多年了,還能洗出東西,真不壞!

1970年代的家庭生活.三個小孩子,還有一些大人,可能是媽媽,祖父母等等.祖父母可能不在了,孩子其中一隻可能就是賣我相機的那傢伙.看來是冬天或初春拍的.俗俗的毛衣還有毛帽.

現在問題來了:該不該告訴原主人?

理論上,當初收到相機時,就應該直接把這捲膠捲丟到垃圾筒,什麼事就都沒了.
但是兩天前,是為了檢視這台相機以前的運作狀況,所以才試著把底片拿去洗.
可沒想到底片竟然洗出東西來.

當然,也可以裝做什麼事都沒發生,不通知原主人.但是想一想,照片中可能有他已過世的親人,也可能是他兒時生活已遺忘的一個片段.......所以囉!就這樣子掙扎掙扎.

因為,如果把底片寄回給原主人,對原主人而言,我沖洗他父母拍的相片,可能有窺伺他人隱私之嫌.

當然法律上,這捲底片的所有權在我,我可以逕行處理.然而這些照片的主角有其肖像權.拍攝者則擁有著作權(雖然已經廿,卅年了,不知著作權還管不管用),但是理論上我只要不公開,不另做他用就沒事.

所以囉!還在掙扎中......我到底要不要通知原主人這事?是不是觸犯了人家的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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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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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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