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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0 01:32:25瀏覽595|回應1|推薦23 | |
台灣社會是不是病了?任何事情只有藍綠沒有是非? 同樣前總統陳水扁羈押庭不同顏色就有不同期望,也影響法官的判決。 大陸送的團團與圓圓不同顏色也有不同觀點,牠們不是藍色英雄,也不是綠色的狗熊,是黑白分明的貓熊。 新聞報導台北地院今天召開前總統陳水扁羈押庭,檢方論告時指被告與律師混淆犯罪事實;特偵組檢察官林嚞慧強調,特別費與國務費不能混為一談,並舉證指陳水扁利用總統職務貪污。 陳水扁庭訊答辯指出,單是辦理6項機密外交、9項重大政經支出,總額就已超過特偵組起訴認定貪污新台幣1.1億元,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支出大於收入」被認定無罪,那麼他的國務費也應該無罪,至於南展館與龍潭購地兩案,財經政策推動非總統職權,不能因為自己只是關心政府施政效率,就視為利用職權收賄。 林嚞慧論告表示,國務費是公款,陳水扁在總統任內也承認,國務費必須公款公用,家人不能拿來使用,民國92年3月6日後,國務費有了新的準則,要求國務費必須設專人專帳管理,不像首長特別費有一半可用領據代替核銷,大水庫理論不適用在國務費案。 他表示,國務費現在被查出遭人侵占以及被告和家人拿他人發票來核銷,當然構成貪污,被告以及辯護律師根本就在混淆犯罪事實,而總統府既已認定國務費相關證據不是機密,也就沒有洩密的問題,至於大法官第627號雖解釋總統有機密特權,但釋憲不可用來掩護貪污犯行,特偵組偵辦、追訴是依法辦理。 對於辯方稱財經政策推動非總統職權,林嚞慧也反駁指出,民國93年10月間,陳水扁在總統經濟顧問小組曾提及二次金改跟兩兆三星計劃,並公開在媒體表示,如有公務員執行不力就馬上撤換,顯示總統對內可影響重要的經濟議題,怎能說沒有職權? 林嚞慧表示,陳水扁雖然沒有開口跟台泥董事長辜成允要求新台幣4億元,但他利用總統高度向行政院內部施壓,使得原本被行政部門反對的龍潭購地案,後來還是獲准。 林嚞慧說,國家花100億元購買土地,公務員卻在背後收取佣金,而4億元佣金中的600萬美元,被告利用親友間帳戶層層轉匯鉅款,就是在隱匿不法所得及典型的湮滅證據。 特偵組檢察官林嚞慧論又指出陳致中夫婦要求認罪協商,並將在瑞士2100萬美金與匯往海外的新台幣5.7億元匯回台灣,但特偵組認為,全案已經起訴,認罪協商應要在審判中才能進行,如果陳致中夫婦真願意繳回不法所得,也應將資金直接匯回台灣。 以上前總統陳水扁貪污事實無法強辯,願全國所有人民只問是與非、黑與白,不問藍與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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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