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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殺人──宜蘭河故事之一
2010/02/28 10:23:50瀏覽17786|回應0|推薦32

土地公是天地諸神中,最基層的小官員。說白了,祂老人家有點像我們的村里長,不官不民的。

說祂不是官,卻享有信眾供奉的馨香;若說是官,想要當家做主擺個譜,也只能孤伶伶地駐守在田野荒郊那低矮狹窄的房舍中,有的甚至少塊門板,妄說石獅龍柱。一旦進了大廟,寄人籬下的結果,肯定是敬陪末座。

近年來出現少數例外,有土地公全身上下皆由純金打造,住在雕梁畫棟金碧輝煌的廟裡,身邊還坐個穿金戴銀珠光寶氣的土地婆。好在百姓心裡頭明白,既然不能人人中樂透,神明也不例外,還不至於影響土地爺爺千百年來塑造的親民形象。

祂仍舊是整天笑容可掬的土地公,順心時是和藹可親的模樣,顛沛時依舊是和藹可親的模樣。不管懂不懂相術的人都知道,相由心生,假裝不來的。自古迄今,土地公始終是最謙和慈祥,最像自家爺爺的神祇,沒有人說祂的不是。

在宜蘭河上游的大湖地區有一尊土地公,大概是少有的例外。

祂不但被誣攀是打死人的兇手,還被衙門的官老爺判決必須切割部分廟產田地變賣,做為死者喪葬費用。最後連整座廟都讓了出來,變成三山國王的官署。

大湖早年的名稱叫金大安埤,水源來自地底湧泉。大湖的水,滋養了近兩百公頃的農田,經過向北蜿蜒的金大安圳注入五十溪,成為宜蘭河的源頭之一,附近的「船仔頭」更是未開闢公路之前的農產品產銷集散地,人們把生產的柑橘、籐條、樟腦、木炭等,一船船經五十溪、宜蘭河運進宜蘭城,再從城裡載回胭脂花粉、油鹽衣衫等日用品。

根據地方文獻記載,大湖地區能成為人們安家立業的地方,故事要回溯到一百九十幾年前的清朝嘉慶年間,當時有個來自唐山的漳州人江日高,集結了八十人墾荒。他們先把貢仔子湖山腳下大片湧泉窪地,築堤圍堵成金大安埤,然後利用蓄積的湧泉水拓荒耕田。最後,這位被稱為江結首或江仔頭的江日高,大公無私地把所開發的田地平均分割成八十份,由參與墾拓者各持一份。這就是「大湖八十佃」的由來。

江日高有感於當地的土地公對他們這群來自外地的羅漢腳多所庇佑,便把自己分得的田地當中,再分部分給土地公做為廟產。誰也沒想到,現今這份廟產已經比當初江結首捐出的少了一些,為什麼土地公的田地會縮水?若是問起當地老人,他們會告訴你,早年土地公曾被衙門的官老爺判定殺人,殺了人沒償命當然得賠錢財。

清朝把宜蘭劃入版圖期間,地方一旦發生刑事案件,並無所謂的科學辦案以揪出真兇,衙門裡也找不出像歷史小說裡或戲台上的包青天斷案。遇到某個人莫名其妙倒斃在某戶人家或某人田地,不管這人是自殺他殺或意外身亡,只要查不出確切原因,找不到兇手,官府便唯屋主或地主是問,鐵定得扛起罪責。

話說有一年冬天,天氣特別冷,太陽還沒升起前,住家的茅草屋頂,稻草堆疊的草垺,甚至樹葉草葉上面,到處結了霜。在大湖八十佃南側,即現今逸仙村一帶,有個叫添丁的農民早起到菜園裡想拔些茼萵、菠菜,走到半路赫然瞧見有個人倒臥在田埂上。

添丁停下腳步,發現冷得顫抖的四肢,此刻比先前抖得更厲害。隔著一兩丈遠,他先嚥了兩次口水才壯起膽來高聲叫喊:「這天氣凍死人了,喂!是誰發神經睡在那裡呀?」連喊了幾聲不見回應,待慢慢走近細瞧,看到此人衣衫襤褸,肌膚已毫無血色,頭髮、眼窩和鬍鬚上,到處像撒了鹽粒般敷著一層白霜,可能早在三更之前便已斷了氣。

這具屍體把添丁嚇得手足無措,辨不出東西南北,可還是不忘雙手合十,心存善念地想弄清楚,到底是村裡哪個鄰居遭到不幸。他弓下身子左看右看的瞧了個仔細,最後確定是個從未見過的陌生面孔,應當是外村來的流浪漢。

添丁心裡頭不停地嘀咕,因為他實在想不通,自己活這大半輩子不曾做過壞事,也不曾害過人,老天爺為什麼無緣無故地叫一個陌生人死在他的田埂上?人命關天,一旦報官必定惹禍上身。

「怎麼辦?這該怎麼辦?」他茫無頭緒地在原地打轉,看到四周景物都被冰冷的霧氣所籠罩,根本沒半個人影可求助。

他退後幾步蹲下來,用雙手蒙住臉孔,不斷地上下搓揉,彷彿這麼做便可以讓自己腦袋裡的血路暢通,迅速增長智慧。

嘿!果然急中生智。添丁告訴自己,死人會無緣無故出現在他田裡,也可能出現在別人的地頭,他一定得趕快把屍體往他處移,只要拖到別人的田埂上,自己自然和屍體撇清關係。

這死者大概長年餓肚子而瘦骨嶙峋,添丁拖著僵硬的屍體,一如他平常拖著乾柴枝那樣毫不費力,輕易地便把屍體移到鄰人阿福仔的田地。壓在心底的大石頭搬開了,卻還是覺得整顆心照舊堵在咽喉不上不下,能夠想到的,就是趕快拔腿離開這片田野,根本忘了早先是要去菜園拔菜的事兒。

可就在添丁調頭轉身瞬間,眼前突然看到阿福仔頸脖和手腳皆被扣上枷鎖鐵鍊,左右各有官差押著往前挪動腳步,阿福仔一直用怨恨的眼神盯著他。就在阿福仔擦身而過的剎那,添丁清楚地聽到阿福仔嘴裡不停地叨念著:「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

雖然這幕影像,僅一晃眼就無影無跡,卻已足夠令添丁躊躇不前,從頭到腳出了一身冷汗,虛弱得邁不開腳步。

「天公伯啊!我哪是人呀?阿福仔跟我從小一塊兒長大,離開漳州老家輾轉到這麼個海島上墾荒,一路情同手足,無論身體病痛或農作旱澇,都能彼此照應,我怎麼能狠心陷害他去砍頭?」

除了捶胸頓足,添丁他實在想不出更周全的辦法,只好硬著頭皮跑到阿福家去通風報信,拍著門板高聲喊叫:「阿福仔,不得了了,好像有個人死在你家田頭,趕緊出來看看吧!」

阿福仔一聽有人死在他的田裡,心想可能是半夜遭出草番族砍走腦袋後的棄屍,開門時還揉著眼睛應了一句:「真正是番哩!天氣冷颼颼,怎麼還下來刣人?」

「不是、不是啦!」添丁拖著阿福仔往田裡跑,一面說:「那個人頭殼還好好的留在脖子上,不會是番仔刣的,可能是凍死的。」

到了現場,阿福仔發現問題真的棘手。兩人商討的結論是,趕快把屍體移開自家田地,免得惹禍上身。

如此這般,那具凍僵了的流浪漢屍體,像死了之後還能夠走路或爬行那樣,由大湖八十佃最南邊的田埂,經過一畦田一畦田,逐步往北移。

等到太陽翻過竹圍頂端的時刻,屍體上的白霜已經融化成細細的水珠,彷彿死者經過長途跋涉而大汗淋漓,累得只能四腳朝天地癱在土地公所分得的田地上。任由好心人找來一片田邊擋風的稻草屏蓋著,等官衙來人勘驗。

隔了一天,才等到衙門裡的官老爺和隨行的師爺。他們坐著轎子抵達現場時,落地先舒展一番手腳,又抽足了一袋菸,才叫人揭開草屏勘驗。圍觀的農民都說不認識死者,顯然是外地來的,也沒有任何人瞧見誰殺了這個人。

官老爺聽著,好像被什麼嗆到似的,大為震怒,口沫橫飛地吼道:「你們這些無知的刁民,膽大包天,目無王法,要欺侮一個外地人,給他一點教訓也還能通融,如今竟然狠下毒手,把一個無冤無仇的外地人活活打死,你們再不講實話,便統統帶回去大刑伺候!」

地方的頭人一看官老爺神色不對,立即攏近師爺身邊輕扯衣袖,偷偷塞了包東西到師爺的口袋裡。師爺機伶,伸手朝口袋位置掂了掂,隨即在官老爺耳畔諂媚地說道:「稟報老爺,大湖八十佃這個地方靠近山腳,並非南來北往的通衢大道,這死者在此無親無故,半夜裡摸黑跑來,一定心懷不軌,絕非善類,縱算是被人打了殺了也不算多大冤枉。更何況身上驗無傷斑血跡,又無人目睹何人行兇,依小的研判,這傢伙應當是來此偷雞摸狗不成,熬不過夜裡天寒地凍而冷死的。」

官老爺一聽就明白,便撚著下巴頦上的山羊鬍子,慢條斯理的應道:「嗯,師爺分析不無道理,你們有誰知道這田地屬誰?」

眾人聽官老爺這麼一斷,即異口同聲的答稱,是土地公的田。官老爺瞇著眼睛,把腦袋順時鐘晃了兩圈,才慢條斯理的說:「論地緣,土地公當然脫不了干係。因此,土地公理當負起最大的責任,所需埋葬等善後開銷,概由土地公變賣田產抵充。你們對本官斷案,可有異議?」

農民們聽到官老爺如此說法,知道事情不會沾到自己身上,人人鬆了一口氣,莫不齊聲稱頌官老爺斷得高明。眾人這麼說了,似乎連土地公都不敢吭聲。只是一時間,誰也不敢回頭去看看大湖八十佃的土地公臉上,究竟露出什麼樣的表情。

故事說到這裡,一定有人會問,土地公莫名其妙地扛了殺人罪名,還賣地賠了錢財,怎麼連小小的土地廟都保不住,如今落得棲身在富麗堂皇的三山國王廟裡?

我想,要怪只能怪這位土地爺爺生不逢時,又住錯了地方吧!

在日本佔據台灣之前的那個年代,山區的原住民經常下山騷擾平地住戶,農民們只能在住宅四週挖壕溝、種刺竹,到了夜裡再用繩索吊著犁耙等農具佈成禦敵陷阱。如果是有錢的大戶人家,還會在牆角留下槍枝射口,甚至興築堡壘式的銃櫃做為防衛工事。

大湖八十佃住戶個個是外來的拓荒者,他們當然沒什麼可供防衛的設施,唯一的依靠就是求神拜佛。住戶要出門到稍為偏僻的野地裡砍柴薪、拔野菜、摘野果,都會先到土地公廟燒炷香,請土地公保佑。

但心裡畢竟不踏實,因為大家都覺得他們八十佃的土地公年事已高,手裡沒刀沒劍,僅有一個大元寶和一根竹頭拐杖,砸不死人也打不死人,尤其滿臉慈祥而欠缺威嚴,整天笑瞇瞇的,怕是連小孩子都嚇不了,怎能嚇走山裡來的原住民?

於是,有個叫石三才的農民,特地去唐山捧回來一尊三山國王中的三王雕像,和土地公一塊兒駐守。山神出身的武將果然厲害,自從有這三王坐鎮之後,聽說來犯的原住民只要翻過大湖西側的貢仔子湖山山稜,必定撞見臉上抹著紅泥巴的戰將,帶領一支殺氣騰騰的兵馬,迎面砍殺過來。從此,再也不敢對大湖八十佃地區有所覬覦。

大湖居民為了感謝這位臉呈赭紅色的三王,曾倡議建廟卻苦於找不到廟地,最後腦筋動到土地公頭上,決定拆掉土地廟,把它改建成大廟。同時,從五十溪下游的碧仙宮分靈,把三山國王當中的大王、二王一併請來同龕奉祀,讓三兄弟團聚以壯大聲勢。於是土地廟很快被改建為主祀三山國王的普恩廟。

按照台灣民間習俗,一般廟宇如果不是土地公當家,坐在正殿左側龍邊的,通常是觀音等神格較高的神像;土地公只能敬陪末座,像個小媳婦坐在正殿的右側。但不管什麼規矩,普恩廟的建地和廟產,畢竟是開墾之初江結首送給土地公的,重蓋新廟硬要土地公讓出正殿,畢竟理虧。大家再三商議,結果只能史無前例地把土地公安置在左側「龍邊大位」。還特別為此於建廟沿革的石刻中,做了明白的交代,強調土地公理當坐龍邊大位的緣由,算是還土地公一點公道。

土地廟變成了三山國王廟,老一輩念舊的居民還是習慣稱大湖普恩廟是「八十佃土地公廟」或「公厝廟」,奈何廟裡由三山國王當家,已是個不爭的事實。於是在幾年前由部分地方士紳發起,在距離普恩廟六、七百公尺的省公路邊,另外找到了一塊地興建一座大約八坪大的土地廟,廟簷下特地用大理石刻著斗大的金字「大湖八十佃福德祠」。據說這廟裡供的土地公,才是真正那尊遭人誣陷殺人的土地公。

現在大湖地區居民要區別這兩尊「大湖八十佃土地公」,便以地勢及溝渠的水流方向,分別稱為水頭土地公和水尾土地公。若有誰問起哪尊土地公算本尊?哪尊土地公是分身?村裡老人給的答案只有一個:「不管水頭土地公或水尾土地公,攏總是大湖八十佃土地公。」換句話說,都是坐大位的土地公。當然,也有人不忘傳說的故事,附加一句:「也都是那位刣人的土地公」。

「土地公刣人」這句話,曾經成為宜蘭地方上流傳的諺語,只要有人受到冤屈誣賴,卻百口莫辯時,這句話就會出籠,以表明自己清白。而在得知有人遭到栽贓攀誣,被糊塗官府科以罪責,人們也不忘撂下這麼一句評語:「怎麼土地公又刣人了!」

普恩廟裡,土地公坐上正殿左側龍邊大位,正殿右側那個原本應當坐著土地公的位置,如今奉祀的則是鐵面無私、斷案公正而被稱為包青天的包拯。

我訪問過不少當地的耆老,他們都不清楚廟裡為何做這樣的安排。我只能編派個故事說,請來包公和八十佃土地公坐在同一屋簷下,等於為土地公莫須有的「殺人前科」,做個巧妙的平反;這樣的安排,無非也在安慰土地公,人家堂堂的宋朝大臣,一位令歷代百姓景仰的清官,都敬陪末座了,土地爺爺你就委屈一下吧!

──原載《歷史月刊〉,收錄在《宜蘭河的故事》一書中
──照片說明:(全部照片由吳敏顯所拍攝)
上圖:三山國王坐鎮的員山大湖普恩廟用地,原係八十佃土地公所有。下圖:目前坐在普恩廟龍邊大位的土地公。下下圖:大湖居民怕土地公受委屈,另外覓地建了「大湖八十佃福德祠。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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