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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15:40:24瀏覽4638|回應0|推薦29 | |
腦門底下那雙眼睛,天生一對怨偶,一輩子始終各自躲得老遠,誰也不朝誰看。
若是你放馬過來,我就瞟向一邊去;有誰忍不住偷瞄,對方即刻警覺地避開。寧可老死不相往來,絕不隨便弄成兩隻張牙舞爪的鬥雞。這規矩,似乎早已約定,鮮少例外。 如此必要的閃躲,無論有意無意,可教人明白彼此存著默契,要過得開心只能攜手向左看、向右看,向前看、向遠看,讓視界更清明、更開闊。 回想小時候生長的鄉下,孩子少見世面,大多怕生。必須面對陌生人時,總是低頭絞擰衣襟和手指頭,好像剛做錯事闖了禍,哪敢正眼張望。 所以大人不忘教導孩子,與他人打照面或應答,眼睛應該直視對方,這才符合禮貌。視線能夠與別人視線交會,形同野台戲裡「放劍光」,你來我往,彼此交手方能擦撞出火花,便於培養足夠的膽量,好跟隨著滿肚子好奇心去擴展視野,看人看世界。 而人們的眼睛回復到孩童時期最純真、最呆癡、最傻愣時刻,通常就在對準照相機鏡頭被拍照那瞬間。 過去僅有極少數人擁有照相機攝影機,絕大多數人幾乎沒什麼機會上鏡頭。一旦必須盯著形狀古怪的機器,還得正經八百地擺出殭屍般體態,任何人都會渾身不自在。直到略為懂得那些機器,才逐漸適應任由那快門捕捉影像的感受。 但在諸多被拍照場合,面對不只一具相機,而是田單的火牛陣勢,眾多鏡頭彷彿口徑大小、長短不一的機槍火炮,或左或右或高或低的包抄瞄準,一時真是難以招架。 尤其當那兵荒馬亂關口,每個準備按快門的人競相提高嗓門催促:「看這裡,請看這裡!」「笑一笑,請笑一笑!」更教被拍照者昏頭轉向,陷入迷魂陣,非但不知道眼睛該朝哪兒瞧,嘴巴該張該合,連平日裡動作靈活使喚便利的兩條手臂,此刻竟然變得礙事,無處擺放。 於是開始有人鼓吹,伸出大拇哥喊一級棒,或豎起兩根指頭比個YA,模仿孩童玩一二三木頭人遊戲的架勢。裝模作樣地比畫比畫,充充場面。 如果獨自一人迎向幾個鏡頭,兩隻眼睛實在無所適從;倘若一群人合照,身邊的家人、同事、老友或臨時湊合的陌生人,也只能各自安生,隨便選個鏡頭入鏡。 事後拿到手的照片,更不難發現大夥人像模像樣地肩併肩排排站或排排坐,看似親密卻人人各自尋思。或兩隻眼睛一左一右,或將視線朝著鏡頭外傻笑,或嘴角歪斜眼神飄忽,甚至寧可閉上眼瞼,不讓對方有機可乘。 還有人擠眉弄眼學神案前的乩童起乩,有人則眦牙咧嘴專程來討債。更多是目光呆滯地豎起大拇指,伸出食指和中指的,大概是挨了定身法,遭受符咒枷鎖牢牢鎮住。 被拍攝對象若是年長者,通常比較沈穩。但要他們左一個看這邊,右一個看這邊的結果,把費力睜開的老花眼該怎麼定位,全弄糊塗了。呈現影像裡的神情,散發著迷茫,老人家原本具備的那份精明老練,統統出了竅。 要是讓寫作者找個貼近的形容詞句,肯定會說,無論年長年幼在眾多鏡頭前,人人魂飛魄散。 這正應合早年老祖宗個個害怕照相的原因──在洋機器撳下快門那一霎那,魂魄即被勾走了,想多念兩句阿彌陀佛都來不及。 眼睛又叫靈魂之窗,利於審視眾生萬物,也便於別人窺探自己內裡。衡量一個人有沒有眼光、有沒有遠見,說的正是藉由臉上那對小小窗口,所延伸流露的光采具多少份量。 現代人生活層面寛廣,眼睛很容易遇上教人魂飛魄散的場合,尤其有大官員駕臨攪和其間,全部鏡頭即像逐臭的蒼蠅般攏過來攏過去,讓人眼花撩亂,不曉得該看哪兒。 可當這眼睛東張西望之際,闖進瞳孔的影像,正是那官員緊緊握住站在面前那某甲的手上下抖動,但整幅笑臉瞄準的對象,同時流露出關愛注視的眼神,則是站在旁邊的某乙。直截地呈現了人性真實或虛假的畫面,儼然一齣扮演中的官場現形記,活靈活現。 很多人自以為有學問且見多識廣,動輒嘲諷他人只顧眼前。其實眼前明明無比開闊,大多時候根本無需東張西望即可一目了然。 這回也終於教人明白,腦門底下那雙睜開的眼睛,似乎從來都不懂什麼叫秘密。 ──原載2017年12月17日《自由時報副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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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