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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5 22:26:58瀏覽159|回應0|推薦0 | |
~林武樟 著作『梅花易數易理些解』~
七、見物起卦:如所見之物,有數目可數,亦可起卦。即此數目為上卦,以時辰數為下卦,再以數目加時辰數為動爻。如所見之物無數可數,可以尺量之。總長達到幾『丈』時,則『丈』為上卦,幾『尺』為下卦(尺以下之『寸』不計),丈與尺之合為動爻(時辰不計)。若該物總長僅達幾尺時,則以『幾尺』為上卦,『幾寸』為下卦(寸以下之分不計),尺與寸總數加時辰為動爻。 八、以動物起卦:若動物群聚則不可起卦。如僅一隻,則以該動物所代表之卦為上卦,動物所來的方位為下卦,上卦數+下卦數+時辰數為動爻。(卦象代表物,附錄於後。)
由以上之方式取得上下合成一總卦(謂重卦),及動爻之後,便可分成體卦、用卦、互卦、變卦,而加以判斷分析。 體卦:無動爻所在之卦為體卦。如動爻在上卦則下卦為體卦。如動爻在下卦則上卦為體卦。 用卦:動爻所在之卦為用卦,也是體卦相對之卦。如體卦在上卦,則用卦在下卦。 互卦:互卦有二。第一個互卦取全卦234爻(或稱下互卦)。第二個互卦取全卦345爻(或稱上互卦)。 變卦:有動爻之卦,將所動之爻陰變陽、陽變陰,形成另一新的卦。
例如:某人求占,經報出兩組數目,第一組三三、第二組六六。則上卦以三三除以八,得四餘一,以餘數一為上卦,即上卦為『乾』。以六六為下卦除八,得八餘二,以餘數二為下卦,即下卦為『兌』。如圖 假設當時時辰為午時,午為七。故動爻為總數~~三三加六六再加七,等於一百零六,除以六得十七餘四,故動在四爻。(由下往上數,第四爻),變卦為 。
依以上完成之卦,則: 體卦 為 為兌(澤) 屬金 用卦 為 為乾(天) 屬金 下互卦 為離(火) 屬火 (用互卦) 上互卦 為巽(風) 屬水 (體互卦) 變卦 為 為巽(風) 屬水 兩互卦之間,分上互卦與下互卦,又分體卦之互卦和用卦之互卦。234爻為下互卦,345爻為下互卦。當體卦在上卦時,上互卦即是對體卦最直接的影響。若體卦在下卦,則下互卦為對體卦最直接之影響。
體用判卦方式 體卦為事情之主體,用卦為立即之應,互卦為中間之策應,變卦為最後之結果。卦中生體卦則以吉論,剋體卦則以凶論,與體卦比助仍以吉論,受體卦所生則以凶論,受體卦所剋則以半吉論,因此,如用卦吉而變卦凶,則事情先吉後凶,用卦凶而變卦吉,則事情先凶後吉。 如下卦之例: 澤山咸卦,動爻在初爻。
(未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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