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慕(Amour)》這部電影,師曾推薦過,電影講當今科學醫學雖然發達,有些人物質毫無短缺,家庭也十分圓滿,種種因緣優厚,但還是要面對老病死的問題,當老病死來臨時,可能會身心極度煎熬,看著所愛的人在受苦,另一方卻毫無能力幫忙。
身受重病,什麼都不能做的時候,想到的不是延壽,而是活著要有活著的尊嚴。
先生在太太呻吟痛苦時,不斷地愛撫著太太的手,然後說起小時候的一個深刻記憶,當時感冒感染被隔離,媽媽在窗口望著,一點也幫不上忙,他回想當時內心確實很不開心,在房間貼滿了不開心的星星(媽媽告訴他,若你不開心,就貼幾個星星,媽媽就知道了)。
電影娓娓鋪陳,平易近人,每個人都可能會遭遇,之所以深獲好評正因為情節簡單,又能給每個人「如果我是當事人(老先生老太太或女兒)」的想像空間。
影片當中的鴿子代表靈魂、和平,代表不受囿於老病死的牢籠。每個人嚮往的是自由,自由活著是權利,不是權力。當活著不能自由時,個人就有尋死的權利。公權力反對安樂死、干涉個人尋死的權利,就是干涉自由。此所以制憲的精神在「權力需要關在牢籠裏,權利不需要」。安樂死是做人的權利。反對安樂死就是認為生命比自由更重要,即使是苟全性命,也要讓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電影隱約訴說這個社會不允許安樂死的荒誕不經,逼得老先生為了給老太太不再桎梏於老病死的牢籠,狠心使用枕頭「悶殺了」老太太。
「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當死的輕重由法律來界定時,死就變得很不自然!誰規定一定要壽終正寢?誰規定安樂死是犯法?對宗教界喜歡說「自殺會下地獄」,《愛慕(Amour)》這部片對宗教界的回應大概會是干卿何事!
每個人都會死,如何面對死、如何尋死是每個人的自由。連別人要怎麼死你都要管,連自殺都要污名化,如何可能尊重每個人做自己的最真!
阿難曾跟佛陀請法,如何跟即將往生者說法?佛陀說:三皈依。有緣就幫助對方心中有信仰有託付,遠離顛倒夢想。對往生者說法,並不是反對安樂死,而是生死都要有依止、有信仰。這個信仰,叫做「自由」。
南傳小部《長老偈經》,有位叫蛇僕比丘{Sappadasa}的說:
「我出家25年,連彈指之間的寂靜覺受也未得,我給欲貪折磨蹂躪,束手無策徒悲嘆,我狂亂地衝出室外,「生命於我何用?何不取刀自盡?如我退轉退學,我當取何種死法?」我手拿剃刀,就己床座,就在剃刀正要切斷血管時,一個作意悄然生起,狂心驟然歇止,出離心平穩地升出:我緣此心得解脫,見到法的真切實在,三明已得,成就佛陀的教誨囑咐。」
《長老尼偈經》有位叫獅子比丘尼的,喜歡打坐,打坐了七年毫無一心體驗的進展,挫敗得想上吊自殺,就在進行上吊的時候她開悟了。
這兩個故事都沒反對自殺,故事鼓勵的是要死也要死得正知正念。但這種事也只能鼓勵,絕不可強迫。
回想,媽媽晚年中風住在療養院,她在意的是活著的意義與尊嚴,不想給家人帶來麻煩,選擇在八十歲過完生日時,斷食,因為血糖過低,在隔天清晨五點時安然的離開世上,回想這一段,哽咽的感動媽媽的毅力與對家人的愛。時候到了,媽媽也準備好了。想到媽媽臨終自在,視死如歸,內心有著很深的悸動,感覺那是一種全然交出去的信仰。
平日的準備真的很重要,面臨生老病死的無常,當時時憶念出離心。在修行的世界,沒有正知正念就是死亡,佛陀界定生命的單位是念頭不是這一期的壽命。每個念頭的生滅都是一個生死。只要這個念頭沒有慈悲喜捨,這個念頭就沒有正知,就等同於失神了。
每天面對生死,時時回向身口意清淨,回向真愛,就是活著的意義與尊嚴。
1998年冬禪,第四天晚上,學員長來寮房說:你爸爸剛往生,要不要打電話回去。於是到寺方外面的公共電話打給家人,是妹妹接的,問妹妹怎麼知道我在這裡(來禪修,家人不知道我的去處),妹妹說打去台南問的,妹妹說,家裡只剩下你跟大姊(澎湖)還沒看爸爸,要等著你入殮。跟妹妹說,我選擇圓滿禪修,會帶著爸爸一起。妹妹二話不說:好。家裡的事情就由我們來做就好。
掛完電話,師說幫爸爸做一張神主牌靈位寫上爸爸的名字,明天一早第一支香,為爸爸追思送別。內心沒有難過,製作靈位,寫上爸爸的名字,內心充滿感恩與祝福。當晚夢見回家看爸爸最後一眼,看見爸爸身軀潔白,對著自己微笑,我親自拿起白布將爸爸的全身覆蓋,只見爸爸滿足的微笑掛在虛空。
醒來的時候,沒有遺憾沒見爸爸最後一眼,因為剛在夢中已經送別,留下的是爸爸的微笑。隔天清晨,師與同修一起將靜坐功德回向給爸爸,深情望著法座前旁的靈位,只見爸爸微笑的望著。死亡可以很美可以很莊嚴。
引用自:http://www.3kirikou.org/article_detail.php?sn=2071sn=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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