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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8 07:52:47瀏覽333|回應1|推薦1 | |
「誰是誰非,只能希望大家各自的說法可以都交由法院並給出最適當的判決吧。」
我很同意隋棠這句話,那麼,她為這個案件連發兩篇文是算什麼?!
對任何案件,我們都不是當事人,甚至連到法院旁聽都沒有,就能從新聞上的「判決結果」來評論「在位者的眼睛真的有好好注視過人間嗎?」,然後,對自己的言論再用「情緒過高」一筆帶過。這真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如果真心自省,請這位女星就好好的發表「親身經歷」的家庭生活就好,別再評論自己一知半解,甚至不懂的事。
公眾人物應當知道自己的言論有「帶風向」的作用,更應該「謹言慎行」才是!
事件相關新聞如下:
(註:如果是實歲,6歲、8歲,應是小一,小三,上小學的年齡)
(閱眾可以搜尋該女星的臉書查看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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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