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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5 05:01:33瀏覽753|回應2|推薦31 | |
談生命信仰 唐太宗 聖經啟示生命信仰的內容是:因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 成就的救贖之恩,人只要願意相信、接受耶穌基督,就 可以因信稱義,使罪得赦免,並重新恢復與神(天父)的 關係,這才是完整而美好的人生。 之前拙文曾和來訪的部落客網友「談人生信仰」, 可能筆者還是沒有講清楚,所以還是有網友看了不甚了解, 這是筆者的錯,尚請大家見諒。
我所講的信仰,是指耶穌基督的信仰,完全根據聖經而來, 不是新創的宗教,只是我把她超越宗教信仰的層次, 而是生命信仰的層次。所以本文以「談生命信仰」來進一步說明。
一般人把信耶穌基督當作是信基督教,這種說法是比較籠統 及簡單的說法,就一般人的認知而言,其實也沒錯。 但我要強調的是,如果只是信一個宗教(包括基督教), 或是把耶穌基督當作只是一個教主,而在生命上沒有與 耶穌基督連結在一起(發生關係─讓耶穌復活的生命進入你心中, 改變你的生命),那是很可惜的!充其量只是基督教徒(宗教的信徒), 而非基督徒(不是真正耶穌基督的信徒)。
因為宗教只是一種外在儀式(形式)或是由人想像出來的哲學思想, 或只是人想尋求一種精神寄託或心靈依歸的管道, 或許宗教是可以一時滿足這方面的需求,但如果人沒有透過 耶穌基督與神和好,恢復人與神的關係, 即不能改變一個人(老我、老舊)的生命, 或是解答人生命的問題(人怎麼來?將來怎麼去?), 也就不能根本解決或滿足人精神寄託或心靈依歸的問題。
所以雖然宗教都是勸人為善,但人的生命如果沒有改變, 就沒有行善的能力,往往想行的善卻做不出來, 不想做的惡偏偏去做!
按照聖經創世紀的記載,人是神創造的, 所以人有一個天上的父親(天父), 祂不但創造了人,也愛世上所有的人(神愛世人), 但因始祖亞當、夏娃犯罪,使人和神的關係隔絕, 所以許多人不再敬拜神(天父),也不認識神(天父), 轉而去敬拜偶像,或是主張無神論,或是自創宗教。
聖經是神啟示的,神創造人,神也啟示人祂的創造計畫與救恩, 救恩的內容就是神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 被釘在十字架上,無罪的代替有罪的, 親身擔當世人的罪孽,成為贖罪祭; 本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而且「罪的工價就是死」。 如今因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贖之恩, 人只要願意相信、接受耶穌基督,就可以因信稱義,使罪得赦免, 並重新恢復與神(天父)的關係,這才是完整而美好的人生。 這也是世界上任何宗教都不能帶給人的救恩, 因為宗教(包括基督教)只能勸人為善,卻不能救人。 如果一個人只是信基督教,只是做個教徒, 只是禮拜天到教堂做禮拜,行禮如儀, 沒有相信及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 沒有與耶穌基督復活的生命連結, 也沒有恢復與天父和好的關係, 那是很可惜的,他只是一個基督教徒而已, 還沒有真正認識及接納一個改變生命的信仰, 他的人生仍是有一大缺憾的! 這也就是我所形容的,每個人都有生身的父親, 人怎能不認識生身的父親呢? 同樣的,每個人都是神(天父)創造的, 都有天父(天上的父親),怎能不認識天父呢? 怎能不與天上的父親建立緊密地關係呢? 聖經記載神啟示人的生命信仰,是神來找人,是神愛世人, 甚至差遣祂的獨生子來到世上拯救世人, 救人脫離罪惡的捆綁與死亡的轄制, 使人擁有新生命,成為一個新造的人; 同時藉著耶穌基督可以與神(天父)和好, 讓人恢復與天父的關係。 羅馬書5章1-2節 說: 「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 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祂, 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 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宗教則是人找神,或人自立教主, 或是自己創造一個神,自己發明一套教義, 或想修身、積功德,或想輪迴轉世, 但至終人還是救不了自己。 這就是生命信仰與宗教信仰的不同, 信耶穌基督(基督徒)與信基督教(基督教徒)的不同! 所以,不是筆者發明什麼新教(再新的宗教也都不能救人), 而是強調聖經所啟示的古老十字架的救恩, 一個可以改變人生命的信仰,是超乎宗教的, 這也是許多世人所忽略、遺棄的寶貴救贖之恩。 希望人人相信及接納耶穌基督作自己生命的主: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 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了!」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耶穌基督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希望以上的說明能幫助網友進一步了解耶穌基督信仰 的精髓與可貴之處,如果網友還是一知半解或仍舊不甚 了解,那也不能怪各位,只能要求筆者還要更努力地 把重點再說清楚!彼此再努力加油了! 願神賜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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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