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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VS.檢察官
2009/06/12 01:03:44瀏覽699|回應3|推薦38

只見秋毫   不見輿薪

總統VS.檢察官

民間政治評論者   唐太宗

檢察官製作筆錄不實,根本不需要勞駕總統或當事人

提出告訴,只要比對查證屬實,法務部就應給予立即處

分;馬總統如真有心要伸張司法正義或展現肅貪決心

,就應該針對種種司法弊端或弊案,拿出魄力,施展

鐵腕。如果司法院長、法務部長或檢察總長,放任屬

下胡作非為或應作為而不作為,就應立即撤換,不容寬貸!

馬英九總統於2007年初,因台北市長特別費案被依貪汙罪起訴,獲判 無罪後,他認為起訴他的檢察官侯寬仁製作不實筆錄,因此控告侯偽造文書,侯獲不起訴,高檢署也駁回馬的再議聲請,馬英九於今年三月決定改向台北地院聲請,針對侯寬仁「公文書不實登載」交付審判。

馬總統此舉引起正反兩極不同地意見,支持者認為總統有權透過司法訴       訟爭取清白,並藉機改善檢察官製作不實筆錄的情況;反對者則認為,馬獲判無罪後    ,司法已還其清白,且都已當選總統,何必再以總統的高度去告檢察官,格局過小。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蔡仲禮表示,馬總統此舉是為了堅持司法正義,「推動司法改革,總統從本身(個案)做起」。馬總統認為這不是為個人利益,而是為千千萬萬人的權利;因為這可能發生在很多人身上,絕對不是小事,是司法正義與原則問題。 

目前司法的問題何只檢察官製作不實筆錄一項,還有其他更多涉及司法正義與原則問題,也就是司法改革的問題,亟待推動解決。若馬總統只看到檢察官製作不實筆錄一項,而窮追不捨,對於其他更重要的司法改革問題,卻視而不見,或沒有作為,豈非只見秋毫,不見輿薪,見樹不見林?也是另一種的格局太小。

如果馬總統透過採取交付審判的手段,把侯寬仁製作不實筆錄的作為給予定罪,真的就能伸張司法正義,真的就能從此杜絕檢察官製作不實筆錄的偏差情況,我們當然舉雙手贊成,支持到底!但事實恐非如此,因為就算把侯寬仁繩之以法,把他關入監服刑,也不能從此就杜絕檢察官製作不實筆錄的偏差情況。換言之,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已,只是枝微末節的小動作,不能畢其功於一役。

總統固然有權提出司法訴訟,但總統比任何人都有權力,可以透過執政的行政權及立法權立即進行全面的司法改革,包括從法律規範及制度面來約束檢察官不得製作不實筆錄,使其不能、不敢也無權製作不實筆錄,才是正本清源的根本解決之道!

其實,透過司法交付審判,要等三審定讞,可謂曠日廢時;如果透過立法程序也緩不濟急,所以如果要講求立竿見影,可以立即以考績考核制度或行政處分,對濫權、瀆職、不負責任、違法亂紀及不適任的檢察官,給予記過或停職處分,情結重大者給予撤職查辦,依法論處。

眼前的司法弊端,可謂不勝枚舉,除了檢察官、法官的濫權、瀆職外,還有縱容、縱放作奸犯科者,或是面對摘奸發伏,應作為而不作為等等。例如檢察官於上班時間與同事相偕到汽車賓館開房間,只記過處分;檢察官走私槍械,只降調處分;有的檢察官積壓案件超過一年半載,遲遲不起訴,也不偵結;某法官在退休前不審案,而把案件排在其退休之後,移送公懲會,公懲會官官相護,照樣給他退休金;包括陸正案在內的許多重大刑案,法院遲遲不三審定讞,一再發回更審,大踢皮球,無人敢負責,視法律及人權如無物。

以上檢察官、法官諸多荒腔走板、違法亂紀的作為,明顯已不適任司法人員,法務部及司法院早該有積極果斷地行動,將這些害群之馬撤職查辦,甚至依法追究刑責。至於製作筆錄不實者,根本不需要勞駕總統或當事人提出告訴,只要比對查證屬實,法務部馬上就應給予立即處分;如果法務部不處分,還官官相護,則法務部長應負連帶責任,不是辭職下台,就是撤職查辦。

再例如「高捷案」(高雄捷運弊案),承辦檢察官將全案切割成三十一個小案,所有涉案人也就統統罪證不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行賄貪污款項達一億七千餘萬元,檢察官只查到五百萬,就鳴金收兵,不再繼續查辦到底;高雄捷運政府出資高達八成以上,根本不符合BOT案的要件,檢察官卻以BOT案查辦,謂涉案人不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不構成貪污罪。以上種種,檢察官明顯縱容、縱放為非作歹者,或是面對摘奸發伏,應作為而不作為,令人髮指,不敢苟同!種種違反司法正義之舉,法務部怎能視而不見,放任檢察官如此胡作非為?

再如扁案的查辦,也是荒腔走板,左支右絀,七零八落,拖拖拉拉,到現在有的重要關係人不是縱放,消遙法外,就是該收押未收押,該限制出境未限制出境,不法所得該追回未追回,資產該凍結未凍結,真是一路放水、瀆職到底,令人不可思議!

以上皆是涉及司法正義的問題,其嚴重性更甚於製作不實筆錄,馬總統如真有心要伸張司法正義或展現肅貪決心,就應該針對以上種種司法弊端或弊案,拿出魄力,施展鐵腕。如果司法院長、法務部長或檢察總長,依然放任屬下胡作非為或應作為而不作為,就應立即撤換,不容寬貸!

這些都不需要總統提出告訴或交付審判,只要馬總統指示司法院長、法務部長或檢察總長立即採取行動,限期完成,否則就是「三上三下」,全面整頓改組司法首長,才是當前推動司法改革及伸張司法正義的首要之務!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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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玭☆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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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掌權者,應該有聰明智慧,分辨事情輕重好壞!
2009/06/15 20:08
國事如麻,希望馬總統能將心思用在國家大事上;不要只懂得針對個人,聲討司法正義或展現肅貪決心。
為高雄氣爆災民加油!! (wisepr) 於 2009-06-16 00:03 回覆:

謝謝珂玭的回應與推薦,

禮尚往來,看過妳的部落格和大作,

可以看出妳是一位很有個性的文藝青年,

文筆不錯,加油!

願上帝賜福妳!


古意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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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一个神喜悦的人
2009/06/12 23:26
神爱有公义,正直的人,而不是讨人喜悦的!
一个总统用他的权力加诸于他人,干涉司法,已经
错太多了,天佑台湾,台湾不要再乱下去了!
此举不太漂亮!
為高雄氣爆災民加油!! (wisepr) 於 2009-06-13 02:29 回覆:

古意所言甚是,

呼籲眾教會及基督徒一起同心為台灣執政掌權者禱告,

尤其為馬總統禱告,

求神賜給他智慧聰明。


大溪小馬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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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您有更多作品
2009/06/12 08:32

雖然您有部分看法,我並非完全認同;但佩服您是一個很有個人看法、邏輯思考周延、關心國家社會、不偏向任何黨派的自由撰稿格友;祝福您,期望您有更多作品。大溪小馬都會拜讀。大溪小馬

為高雄氣爆災民加油!! (wisepr) 於 2009-06-12 12:57 回覆:

謝謝大溪小馬兄的回應與指教,

惠我良多。

既是評論,就力求客觀公正,

不偏不倚,不偏藍偏綠,

自可心胸坦蕩、問心無愧!

尚祈吾兄繼續不吝賜閱、指教,

願上帝賜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