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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7 20:34:09瀏覽285|回應0|推薦8 | |
【台北法律諮詢推薦】-如何避免買房糾紛,淺談不動產買賣契約的簽訂 - 法律顧問 |離婚訴訟|智昶法律事務所 買房是件大事情,買個最昂貴的手機可能四五萬就能搞定,但是買房,就可能是一兩千萬的事情了, 所以,在購買房屋時,不動產買賣契約該如何訂定?顯然必得要訂定的清楚,上面的各項重要資訊與名目都要寫好, 才不會導致最後出問題時出現很多買房的糾紛。 以下就列出幾個常常出現的買屋糾紛與契約簽訂應注意的重點: 基本資料正確: 許多人沒有簽約習慣,對於這種文件上的資料都不會過於注意, 不過在「不動產買賣契約訂定」可得要注意很多細節,像是價格是否填寫正確,地址有沒有寫對,你的帳戶正確與否, 還有像是預售屋,蓋完的日期、付款的日期,亦或者是像原本談好的贈送家具這類型的「口頭」說明,最好都列在合約當中, 如果是現成屋買賣,要注意房屋現況的記錄。 特別要注意是,口頭承諾在房屋糾紛裡面,常常就像有跟沒有一樣,所以請都以合約文字記載為準。 房屋漏水: 會發現有房屋漏水的問題,常見都是中古屋買賣時會遇到的, 畢竟管線老舊,牆壁滲水的問題一直都存在, 只是會不會剛好在你買房之後才出現這樣的問題,這會很難察覺, 除了在房仲的挑選上必須要慎重以外,你可以尋找有「漏水保固」的房仲公司,通常都會給予一個時間的保固; 或是建議您不要單純聽信片面之詞,可請專業人士先來協助檢查房屋內部相關水電管線的現有狀況。 房屋漏水,的確是常見的買房糾紛,不可不慎。 中途無法履約: 若今天買方看屋完之後有意願購買有兩種方式,第一是付一筆斡旋金,第二是簽訂要約書, 而當賣方接受買方的價格後,這買賣關係即成立。 而在這常見的糾紛當中,是會有一方反悔,或要反悔方則需要有違約金的部分: 買方後悔: 當初是付斡旋金的話,則斡旋金會被沒收,若是簽訂要約書,則會以成交金額3%作為違約金。 賣方後悔: 斡旋金得要全數退還給買方,且還得要拿出一筆與斡旋金相同金額當作賠償金。 所以在斡旋期間,勢必要好好地審視合約,不要隨便的答應, 且合約裡面若有註記「收到底價自動轉為訂金」就等同於是合約正式成立,無法拿回斡旋金了。 售後服務: 請盡量找有售後服務的房仲公司,無論是新成屋或是中古屋,因為你可能出現「隱藏重要資訊」的問題, 在簽約時每一個可能性都想到了,但就唯獨某件事情忘記列在合約上, 而房東也沒有如實講出來,這就很可能會造成困擾, 而有些房仲公司是有提供「售後服務」的,這基本上也等於是替你買的房子做一個保障。(?) 終止委售買賣契約: 一切都得以「合約」生效為主,照著合約走是完全沒有錯的, 但有時候難免還是會遇到一些問題, 例如像是買方突然資金被斷沒辦法給,或者是貸款出問題, 而賣方也可能因為得到一個更好的價格而決定不賣給已經準備買的買方, 這些都是有可能發生的,所以在訂定契約時一定得要溝通清楚。 在房屋糾紛當中,還是會依照當時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所訂定的內容來判定責任分擔, 如果你真的簽下什麼不平等條約,也只能摸摸鼻子,因為你的確是簽名同意了, 所以,在訂定房屋買賣合約時,請務必要仔細小心檢視合約條文, 最好是可以請專業的法律事務所替你把關這方面的問題, 房屋糾紛相關的問題,歡迎尋找智昶法律替你解決相關糾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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