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1/10/17 14:56:45瀏覽115|回應0|推薦1 | |
【台北法律顧問】 -房子當初寄在兒子的名下,如今卻被強行佔有...- 法律顧問 |離婚訴訟|智昶法律事務所 許多人在購車購屋的時候,基於現實中各種考量, 借用子女名字去作登記的案例可以說是屢見不鮮。 但如果日後發生爭議,有沒有方法可以保護自己的資產? 這次事件中的媽媽已經80多歲的高齡了, 先生留有一間房間, 是先生年輕時打拼賺錢與親戚買下一間房屋, 借名登記掛在唯一的兒子名下並交給女兒去出租管理。 先生往生後兒子認為房子在其名下不算遺產而拒絕交出, 老太太沒想到自己的親生兒子居然會獨佔老家不交出來,因此前來委託。 這種把資產登記在別人名下實際使用者還是自己的情形, 在法律上我們稱之為借名。 在借名的相關訴訟中決定勝負的重要關鍵, 就是該如何證明借名契約的存在。 雖然本件中老媽媽長年以來所有的房屋稅、地價稅都是她在繳交, 但在實務上法院通常不會只根據這些稅單就判定房子是隸屬於誰的, 所以在沒有書面契約的狀況, 要如何證明借名者仍然在自己管理使用並處分財產就是十分重要的關鍵。 在證據上,可以以這方面著手。 1.何人出資購買 2.何人管理使用收益 3.何人持有財產證明文件 本件的爸媽當初在購屋時是向親戚購買的, 而該名親戚還在人間才能請他出來當證人, 證明當初出資購屋的來源。 在台灣有許多人常常會因為彼此是親屬或是信賴關係, 覺得如果正式的簽訂契約就像是不信任對方一樣而感到抗拒排斥。 殊不知正式地簽訂借名登記契約書, 也是在保障自己與重要人物間的情感關係, 畢竟資產有錢可以再添置,但”家”要重建卻很艱難。 ---------------------------------------------------------------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相關的問題都歡迎來找智昶 智昶法律事務所會給你專業的諮詢與服務 ☎電話: 02-2371-8810 |
|
( 知識學習|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