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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傑明.布萊克《狐猴》
2011/12/14 19:21:43瀏覽389|回應0|推薦1

【推薦序】

來自愛爾蘭的獨特韻味

文/冬陽(推理小說評論人)

           「推理小說」這個書寫類型中,存在著一個極有意思的「表裡」關係。

           一八四一年,美國作家艾德格.愛倫.坡(Edgar Allan Poe)發表〈莫爾格街凶殺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多數文學評論與研究者認為,這正是推理小說最完整、最明確的創作起點。在此之前,並非沒有以謀殺犯罪為題、採偵探或警察為故事主角的小說,安東尼.特洛普(Anthony Trollope)、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威爾基.柯林斯(Wilkie Collins)等人都曾寫過,不過愛倫.坡最重要的貢獻,在於成功地探究了謎團/犯罪的表裡關係,因此被後人尊為推理小說之父。

           如果上鎖的房間、橫陳的屍體與消失的凶器是事件的表象,那麼,未知待求證的裡層,自是謀殺的巧計、可能的嫌疑犯與行凶的動機云云。偵探從有限的表象中取得種種線索,經由邏輯推理與循序調查,一步步挖掘隱而未現、充斥著祕密與謊言的複雜裡層,最終揭開事件的真相,清楚顯現其表裡關係。

           在書寫的早期,簡單說來大概就是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活躍與廣受歡迎的年代(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前半),讓讀者們驚奇與喜愛的是事件的特殊性、高明的偵探術與驚險刺激的冒險之旅。然而,當天才神探巧破奇案的敘事魅力日漸式微之際,顯示閱讀者需要一個甚或多個異於以往的新理由來閱讀推理小說,於是寫作者重新思量、尋找前述的關係,因此在題材的選取上更趨多元、專精,捨棄鑽研安排複雜的詭計(另有一說是「可用的詭計已開發殆盡」,老狗變不出新把戲,至多是變形或重組罷了),筆法也逐漸遠離浪漫奇想色彩,而改採寫實主義表現──慢慢的,偵探角色不再是唯一的聚光焦點,且從令人崇拜的傑出英雄轉為有明顯缺陷與困擾的凡人,並逐漸自故事舞台的正中央移開,而讓「犯罪」(crime)成為敘事核心,探討現場(scene)與成因(reason)兩者互為表裡的關係。

           此處所謂的現場,不見得是命案搶案等犯罪的發生地,而可能是在人的內心深處;細論成因時若僅僅討論犯罪手法、動機等未免太過膚淺,必須得拉深拉廣來看,是家庭、種族、階級、社會等文化與情感積累的結果。

           是故,在班傑明.布萊克的作品中,個人與家庭的關係以及作者出身四、五○年代愛爾蘭的獨特觀察思考,是其不斷反覆出現且相較其他小說而言十分獨特的主題。

           在已出版的「孤獨奎克系列」《墮落的信徒》與《銀天鵝》中,故事的時空背景即為五○年代的愛爾蘭,偵探主角是性格略顯孤僻的病理學家奎克(人如其姓,「奎克」(Quirke)字近英文Quirk,為「怪僻」之意),遭遇的兩起重大事件皆與傳統的教會信仰有關,並牽連到其家族親友。

           二○○八年推出的第三部長篇推理小說《狐猴》,雖然是一部非系列的獨立作,故事時空也改為現代的紐約,不過主人公約翰.葛拉斯仍是愛爾蘭人,六個月前才來到紐約,有錢有勢的岳父穆荷蘭同為愛爾蘭裔,捲入的事件也與家族成員及其過往有緊密的關聯。

           雖然這三部作品,再加上奎克系列尚未中譯出版的兩部,主題都極為類似,但每一本的閱讀焦點及趣味都不算重複,不同的事件形同不一樣的切入角度,連貫起來反而浮現出額外的體會。充滿迷惑性的人物與敘事情節,不經意地流露難以預料的赤裸人性,看似冷冽的文字反而靜靜地勾動閱讀者的心緒,在在顯示了班傑明.布萊克小說獨樹一幟的韻味。

           來自愛爾蘭的故事,在此推薦一讀。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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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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